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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迎新规!3月起,这些事项统统实行“告知承诺制”!

 人在囧途9 2023-02-27 发布于山东

引言

住房问题在多年来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话题,尤其是在当今房价持续升高的背景下,有关住房的任何动向都能吸引百姓的集体关注,如今有新消息称个人转让住房又有新规。

从今年3月1日开始,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等问题将统一实行新规。

那么这一次国家官方公布的公告内容,具体都包括哪些方面?

新增内容:国内个人转让住房申报免征个税、个体户申报免征税等情况,这些情况可以选择无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另外有关税务证明制度中包括公共汽车电量认定表、家中人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等各类项目,在公告中还对他们的具体用途有了明确说明,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和个体工商户身份证明等需要特别关注。

如果办理了这些事项就无需报送证明材料,可不可以选择不适用承诺制办理?

对于这个问题,官方的回应是全凭自愿,在办理这些事项时,我们可以自愿选择填写承诺书,同样也可以选择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进行自助办理,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项。仅需要在承诺书的位置简单填写一些必要的承诺内容或进行勾选,再进行签字和盖章即可,这样的新调整能够大大简化大家材料报送所需要的时间精力,也能够提高相应业务办理的效率。

有关申报免个税所需要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和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可以具体说明?

这份告知承诺书总计包含两部分,其一是关于纳税人的承诺事项,其二是关于税务机关的告知事项,税务机关告知事项中包括证明内容、证明义务、法律责任以及承认方式等纳税人需要承诺的是自己符合有关事务事项办理的条件及要求。

比如个人转让住房想要申请个税的减免和优惠需要承诺,该房子已经自用5年以上,而且是自己唯一的家庭住房,还需要确保相应成员信息的准确和真实。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在税务机关进行的监管和核查后,如果发现有承诺情况和现实情况不符合的问题也会要求纳税人继续补充相应佐料,再进行事项的办理,如果在事后核查发现承诺和现实不符的问题。

纳税人还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补交税款、缴纳滞纳金、罚款以及限期改正等,若是情况严重,还有可能会为此负刑事责任。

另外还有人发现这份告知内容属于第2批告知承诺制事项,那么第1批相关事项中又包括哪些情况?按照国家官方所颁布的相关事项中显示,这其中还有6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现在的新制度存在明显差异。

除了这些问题,由于涉及到个人转让住房的相关事项,对于很多打算买卖二手房的人朋友们来说,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缴纳哪些税费这也需要具体说明。

通常来说买卖二手房涉及到的税费也有买卖方区分,而且两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完全不相同,卖方需要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和增值税,一般来说增值税满两年免费,要是不足两年则需要按照5%的比例缴纳,附加税则依照增值税金额制定,但有50%的最高减征优惠。

个人所得税则体现在满5且唯一可以免税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则按照差额适用20%税率缴纳个税,或者依照房款的1%~3%核定征收费用。

除此外根据国家税务局所发布的公告显示,在这段期间内出售自有住房且现住房出售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继续购买新的住房也可以申请退还出售现有住房所缴纳的个税额。

对于二手房的买主来说,他们所缴纳的税务主要就是契税,契税税率的缴纳按照3%来计算,若购买的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不满或包括90平米按照1%征收,90平米以上则按照1.5%征收。

小结

若是购买二套住房,除了北上广深这四大一线城市以外,不足90平方米的都按照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都按照2%征收。在了解了这些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和买卖二手房的相关信息后,也希望大家对自己的买卖房情况有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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