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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对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发问技巧

 昵称43561860 2023-02-07 发布于云南

对造价鉴定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当事人的意见和鉴定机构意见不一致时,法官会相信谁所说的?

如:原告方在法庭上提出鉴定机构门窗口抹灰套定额错误,按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套零星抹灰定额,不应该套普通墙面抹灰。又出示定额说明来证明自己所说正确。鉴定机构回答您理解错误,门窗口抹灰宽度≤200㎜的才能套零星抹灰,否则应套普通抹灰,这个项目门窗口宽400㎜,不能按零星抹灰计算。

法官一听懵了,不知道谁说的对,问原告差多少钱,原告说差4万多元,您们工程造价6000多万,这点钱还计较,随后向原告律师怒吼到,这样的问题是在这来解决的吗?您们在底下干什么了,这是专业问题,我不是学工民建的,难道让我再去学这个专业吗?

作为当事人要尊重法官的愤怒,确实因其他原因没沟通好这个专业问题,才造成到法庭上询问尴尬局面。再按这种方式向鉴定机构询问下去,如果鉴定机构一致好面子,不承认自己鉴定意见有问题,原告会非常被动,必须调整发问方式。于是先做个铺垫说:鉴定机构同志:您所做的鉴定意见涉及很多图纸、资料,且大量数据在电脑里形成,并是多人合作完成,如一时不能准确回答,您不要急于回答,可以回去后核实后再答复。工程案件法官一般都是给时间的,随后,接下来又提出几个关键问题,鉴定机构当庭说回去核实资料后再答复意见,三天后鉴定机构作出新的补充意见又调增112万元,本可以调增200多万元,因当庭之前询问和答复不在一个频道,鉴定机构不能回去再作出违背庭上所说意见,对方当事人也不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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