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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之《易经》筮卜案例

 zqbxi 2023-02-11 发布于江西

     《左传》中有关一爻变的筮例,共有十一条记载。

     《左传·昭公元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  曰:  “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赵孟日:  “何谓蛊?”对曰:  “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  皆同物也。”这里,医和引了《蛊》卦卦象分析晋侯的病,没有涉及卦爻之辞。

    《左传.昭公五年》:寡君闻君将治兵于敝邑,卜之以守龟,曰:“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而为之备。尚克知之。” 

    《左传.昭公五年》:穆庄叔筮其子(叔孙穆子)出生  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曰:“是将行,而归为子祀。以谗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馁死。《明夷》,日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故曰:'为子祀’。日之《谦》,当鸟,故曰'明夷于飞’。明之未融,故曰'垂其翼’。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当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离,火也。艮,山也。离为火,火焚山,山败。于人为言,败言为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谗也。纯离为牛,世乱谗胜,胜将适离,故曰'其名曰牛’。谦不足,飞不翔,垂不峻,翼不广,故曰'其为子后乎’。吾子,亚卿也,抑少不终。”

  起卦地火明夷卦,初爻动,变地山谦卦。

  《周易》明夷卦辞:明夷,利艰贞。

  初九爻辞: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与《左传》中所引相同。

  《左传》中卜楚丘解卦时还用了卦象,说“纯离为牛”,并据以认为求测的穆庄叔之子(叔孙穆子,其家族为鲁国三桓之一的叔孙氏)将因为宠信一个名字叫“牛”的人而被饿死(此人即“竖牛”)。

  按《说卦传》,离的卦象主要代表事物有:离为雉,离为目。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鸁,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离为牛从何而来,离为什么还代表牛呢?

  离卦中爻为阴爻,得坤卦之中爻,为小坤卦(同理,坎为小乾卦)。坤在人体为腹,所以《说卦传》说离卦“其于人也为大腹”。坤为子母牛、牝牛,所以离也有牛之象。

  《周易》离卦辞: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左传.昭公七年》孔成子两筮立卫君  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锄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従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民人,鬼神,従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灵公。

  卫襄公死后,嫡夫人姜氏无子,宠姬婤姶(zhōu yà)所生有两个儿子,孟挚和元,但长子孟挚有残疾(跛脚)。庶出的这两个儿子谁来继承君位,卫国的大臣孔成子和史朝都做了一个同样的梦,梦见卫国始祖康叔说要他们立次子元为国君,但毕竟是废长立幼不合于礼制,所以,孔成子就立谁为君的问题先后占筮了两次,第一次问“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立二子元;第二次问“余尚立絷,尚克嘉之”,立长子孟挚。

  第一次起卦得水雷屯卦,无动爻。

  《周易》屯卦辞: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第二次起卦得水雷屯卦,初爻动,变水地比卦。

  《周易》屯卦辞见上。

  初九爻辞: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屯卦辞及初九爻辞都有“利建侯”,史朝认为是“建非嗣”,因为按礼制自然是立长为嗣,而建侯有非侯而建之的意思,所以要拥立本不该继位的次子。

     《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kuǎi)欲叛鲁投齐而自筮  南蒯之将叛也,其乡人或知之,过之而叹,且言曰:“恤恤乎,湫乎,攸乎!深思而浅谋,迩身而远志,家臣而君图,有人矣哉”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起卦坤卦,五爻动,变水地比卦。

  《周易》坤卦辞: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六五爻辞:黄裳元吉。与《左传》所引相同。

  本例并不是按卦爻辞来解卦。“黄裳元吉”,南蒯以为大吉,但子服惠伯对这四字的理解是忠和信,以忠信而求当然是元吉,但不忠不信之事就不能是元吉了。

      《左传.昭公十三年》:“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不吉。” 

      《左传.昭公十七年》:吴伐楚,阳  为令尹。卜战,不吉。司马子鱼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且楚故,司马令龟,我请改卜。”令曰:“ 鲂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吉。 

     《左传.昭公十八年》: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受牲玉,郑之有灾,寡群君之忧也。 

     《左传.昭公廿五年》:“藏会窃其宝龟偻句,以卜为信与僭,僭吉。”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  “……《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日:  '潜龙勿用。’其《同人》日:'见龙在田。’其《大有》日:'飞龙在天。’其《夬》日:'亢龙有悔。,其《坤》日:'见群龙,无首吉。’  《坤》之《剥》日: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故蔡墨称《乾》卦初九爻谓“《乾》之《姤》”,称九二爻谓“其《同人》曰'见龙在田’,称上九爻谓“其《夬》曰'亢龙有悔”’,称用九谓“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称《坤》卦上六爻谓“《坤》之《剥》日'龙战于野”’。在这里,蔡墨旨在引《易》论龙,故只举《乾》《坤》卦中称龙之爻。如“《乾》之《姤 》”(《乾》卦初爻)、“其《同人》”(九二爻)、“其《大有》”(九五爻)、“其《夬》”(上九爻)、“其《坤》”(用九)、“《坤》之《剥》”(《坤》卦上六爻)等,证明占代真的有龙。

       前人杜预在注《左传》时,以为蔡墨将《乾》卦“用九”称作“《乾》之《坤》是指《乾》卦六爻由阳变阴。故注谓“《乾》六爻皆变”。

      蔡墨举“《乾》之《姤 》”  “其《同人》”“其《大有》”  “其《夬》”等,都是指的一爻变。举“《坤》之《剥》”,也是指的一爻变。这是当时周人称爻的惯例。故于“用九”称“其《坤》”。绝不会指六爻全变,而是泛指该卦之乾爻变为坤爻。尚先生说:“《易》于《乾》《坤》二卦之后,独赘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曰:'用六:利永贞。’何也?曰:此圣人教人知筮例也,非占辞也。且专就筮时所遇之一爻言,非论六爻之重卦也。”  “其曰'见群龙,无首吉’'利永贞’者,则所以申明'九’'六’必变之义。”“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辞占之,则非也。”  “'用九’  '用六,专指三变成一爻言耳。”

       欧阳修在《易童子问》中也说:“《乾》曰'用九',《坤》曰'用六’,何谓也?曰,释所以不用'七’  '八’也。乾爻七,九则变。坤爻八,六则变,《易》用变以为占,故以名其爻也。”在《周易》筮法中,  “九”“六”变,  “七”“八”不变。《周易》以变为占,故以“九”“六”作为一卦阳爻与阴爻的代表符号,并于六十四卦之首的《乾》《坤》两卦,设“用九”“用六”,告诉人们,凡占筮得老阳之数“九”,此爻须由阳变阴。如遇老阴之数“六”,此爻须由阴变阳。其余遇“七”“八”则不变。以此启“九”“六”之用。按之《参同契》:  “二用无爻位,周流行六虚。”所谓“二用”,即指“用九”“用六”而言。意思是说,《乾》《坤》两卦的“用九”“用六”虽然没有爻位,但占筮时,“用九”“用六”的变化原则,却时时周流运行于《乾》《坤》卦的六爻之间。

       若按杜预注,“用九”指《乾》卦六爻全变而成《坤》卦,则是“二用”有爻位而不“周流”了。杜预正是这么理解的,故接着在“见群龙,无首吉”句下注曰:“用九爻辞。”如按杜解,“用九”是“爻辞”,则《乾》卦共有七爻了,尚秉和先生问道:“古今岂闻有七爻之卦哉?”杜注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若“用九”称《乾》之《坤》,只是泛指乾爻变坤爻,而不是指六爻全变,那么,设若蔡墨当初不是举例论龙,也就是说,不是只讲一爻变之卦,而是例称“《乾》之《姤》”(一爻变)、“其《遁》”(二爻变)、“其《否》”(三爻变)、“其《观》”(四爻变)、“其《剥》”(五爻变)、而至六爻全变时,又该如何称谓呢?对此,尚先生亦未做出正面回答。只是说:“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辞占之(按:指“用九”之辞)则非也。”然而问题在于,使不“即此辞占之”,而是只论六爻全变,若不称“《乾》之《坤》”又该如何称呼呢?宋人朱熹可能也考虑到这点不好办,故在《易学启蒙》卷四中说:“六爻变,则《乾》《坤》占'二用’,余卦占之卦彖辞。”使用了折中之辞。

     《左传.襄公九年》记载,鲁襄公的母亲穆姜和人私通,想推翻自己儿子,立奸夫为君。阴谋败露,被迫迁于别宫。这时她算了一卦,最后得“ 随”卦。随,就是随人出走。占筮者劝她赶快随奸夫逃走,则大吉。但是穆姜说,《易经》上说了,随卦的吉,是因为具有“元亨利贞”四种 美德。像我这样,四种美德一种也没有,和奸夫私通,又制造叛乱。吉对我是不适用的。我不走,就死在这里吧。 

     《左传.僖公四年》: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

      当初,晋献公想立骊姬做夫人,用龟来占卜,不吉利;用蓍草占卜,吉利。献公说:“听从蓍草所占卜的结果。”占卜的人说:“蓍草之数短而龟象却长,不如按照龟卜。而且它的繇辞说:'专宠会使人心生不良,将要偷走您的公羊。香草和臭草放在一起,十年以后还会有臭气。’一定不可以。”晋献公不听,立了骊姬。骊姬生了奚齐,她的妹妹生了卓子。等到打算立奚齐做太子,骊姬已经和中大夫定了计谋。骊姬对太子说:“国君梦见你母亲齐姜,你一定要赶快祭祀她。”太子到曲沃祭祀,把祭酒祭肉带回来给献公吃。献公刚好出外打猎,骊姬把酒肉放在宫里过了六天。献公回来,骊姬在酒肉里下毒药而献上去。献公以酒祭地,地土突起像坟堆。把肉给狗吃,狗就死掉;给宦官吃,宦官也死了。骊姬哭着说:“阴谋来自太子那里。”太子逃亡到新城,献公杀了他的保傅杜原款。有人对太子说:“您如果声辩,国君是必定能弄清楚的。”太子说:“国君没有骊姬,居不安,食不饱。我如果声辩,骊姬必定有罪。国君年纪老了,骊姬有罪会使国君不高兴,我也会忧郁不乐的。”说:“那么您逃走吧!”太子说:“国君还没有查清我的罪过,带着这个名义出去,别人谁会接纳我?”十二月二十七日,太子吊死在新城。骊姬就诬陷两位公子说:“太子的阴谋他们都参预了。”于是重耳逃亡到蒲城,夷吾逃亡到屈地。

      晋献公想立骊姬为正宫,而进行占卜,(在这里提一点,在古代,有一种官叫史官,专门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这种情况,可信度还是有的,有人对此表示怀疑,因为皇上说什么话,心情怎么样,搞的太详细了。但是站在当时,这种官一致延续到清朝,所以信和不信只是站在的角度和时间不同而已)在选择龟卜还是蓍草,献公采纳了对自己比较有利的一种卜卦方式,也就是前文我在讲先秦易学中讲到的,易是经过了几个阶段,第一个是天神说,第二阶段是鬼神说,第三阶段是人伦说,从这里我们就可以清晰的认识到,人只要想达到某种目的,他会违背“天意”,因为这“天意”有时候掌握在卜人手中,那卜人是否能正确的表达卦象,还是有个人私欲在里面我们就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龟卜和蓍卜中,人更倾向要自己喜欢的结果,这也是我在给他人预测中经常遇到的。

       关注点:筮短龟长,不如从长。其一,这个说法是谁确定的?第二为何既有龟卜,还有蓍卜在里面?如果龟卜在周朝慢慢被蓍草取代,为何晋献公还需要龟卜,第三,既然献公觉得蓍卜准确,为何骊姬违背天之德。蓍草占卜到底能指导人吗?左丘明其实和孔子的私交很好的,孔子是将蓍草占卜发扬光大的,既然孔子作《春秋》,左氏翻译,这里明显有否定蓍草准确度。所以我只能用《荀子﹒大略》来解释孔子这个好朋友的说法:善为《易》者不占(无“知易者不占,善易者不卜”出处)。帛书记载孔子的预测准确度达到了70%,由于帛书的伪书性,我们暂且不论,我们在说说孔子对周易的正确认识: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无大过矣。此处的《易》应该是哲学部分。这段记载我们不能说左氏是否定筮术,他应该是通过这个故事告诉后人:私欲胜了天道,违背了人伦制度,必有凶。这也正是周易要表达的东西,测不测其实不重要了!

     “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我们翻遍卦辞、爻辞等等都没有找到原句,说明这个应该是属于龟卜范畴,类似于今天的周易中的卦辞,对占卜之人提出建议。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龟卜还是蓍卜,都是一些浅显道理告诫占卜人。

      《左传.僖公十五年》载,当初晋献公把女儿嫁与秦穆公的时候,一个叫史苏的就算了一卦,说是不吉利。后来,晋献公死,他的儿子晋惠公在 和秦穆公作战的时候,果然战败被俘。晋惠公埋怨说,假如当初父亲听了史苏,不与秦国结亲,就不会有今天被俘的事了。大将韩简驳斥说: 你老爹在世时干的缺德事还少吗,即使当初听了史苏,又能如何! 

      1.筮嫁女于秦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三之《睽》三。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问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従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

  起卦雷泽归妹卦,上爻动,变火泽睽卦。

  《周易》归妹卦辞:归妹。征凶,无攸利。

  上爻辞: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左传》所引爻辞为“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与《周易》爻辞有不同之处,但文意相似。

         2. 秦穆公筮伐晋  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起卦山风蛊卦,无动爻。

  《周易》蛊卦辞: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左传》中引用的“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该句不见于《周易》。有两种可能,一是《周易》卦辞在后世流传中发生过变化,二是卜徒父解卦时引用了别的蛊卦占辞。

在解这一卦时,卜徒父可能是观象出辞。初爻至四爻为大坎,坎为河;二至四爻互卦为兑,兑为毁折;三爻至五爻互卦为震,震为车。因此,从卦象分析来看,有坎水使震车毁折象,故卜徒父说“涉河,候车败”。秦穆公问他这话怎么讲,卜徒父回答:“是大吉之卦,三败之后必获晋君。”所得的卦为《蛊》卦,卦中说“干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三去”即“三驱”的意思,古“去”“驱”字通用。《比》卦卦辞有“王用三驱”即其证。然此解稍觉牵强,备考可矣。卜徒父进一步分析卦象说:狐蛊必定象征晋君,《蛊》卦的内卦是巽,巽为风,外卦是艮,艮为山,现在是秋天,正是以我方秋风吹落对方山木之果,进而伐取其材的时候,所以我方一定会胜利。山木果实落了,树木本身也被砍伐了,哪能不败!这一卦没有变爻,卜徒父解此卦先引卦辞,后释卦象,并以卦象反证于卦辞,以此推断事情的吉凶。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晋文公筮勤王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战克而王飨,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

  起卦火天大有卦,三爻动,变火泽睽卦。

  《周易》大有卦辞:大有,元亨。

  九三爻辞: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与《左传》中所引相同。

       这里记载了晋臣狐偃劝晋文公去觐见周襄王(当时襄王被狄兵击败,流落在郑国汜地),晋文公听了狐偃的建议后,先让卜偃以龟甲卜一下,得到“黄帝战于阪泉”的吉兆,文公还是不放心,再让用蓍草占筮一下,结果演算出的卦“《大有》之《睽》”。“之”,变的意思,“《大有》之《睽》”即《大有》卦变为《睽》卦。通过《大有》卦与《睽》卦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是因为《大有》卦九三爻由阳爻变为阴爻才成为《睽》卦的。因而“《大有》之《睽》”,是指本卦《大有》卦因九三爻变,从而得出变卦《睽》卦的。 

     《大有》卦九三爻辞: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故卜偃说这是吉卦,象征战胜狄兵受到周王的宴请。还有比这更大的吉祥吗?更何况从筮得的卦象看,内卦由《大有》卦的乾为天,变《睽》卦的兑为泽,而《大有》卦与《睽》卦的外卦相同,皆为离,离为日,有天变为泽以迎日之象,这也正是天子降尊以迎接公侯的卦象,这样还不可以吗?更何况去《睽》卦而单论《大有》卦,其下卦乾为天为父,卜卦离为火为子,也有天子降尊以迎公的意思啊!晋文公听了卜偃的分析,辞秦师而去。

       由这一卦可以看出,卜偃以“象”“辞”兼取的方式,对事物占凶进行推断分析,其中以取象为主,取辞则取本卦变爻之辞。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日:  “吉。”示陈文子,文子日:  “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日:'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  '据于蒺藜’,所恃伤也;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  凶' ,无所归也。”崔子日:  “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

       齐棠公死了,崔武子前去吊丧,他看到齐棠公的遗孀棠姜很美,要娶棠姜。用《周易》占了一卦,遇到《困》卦六三爻变,而成为《大过》卦。史官们为了奉承崔武子,都说这是吉卦。给陈文子看,因为筮得卦为《困》卦六三爻变,这样,《困》卦内卦就由坎变为巽,在《说卦》中,坎为中男,坎变巽,巽为风,故陈文子说:  “夫从风。”巽又为长女,内卦位置在下,所以文子又说:“风陨妻。”据此卦象,文子认为:“不可娶也!”他又进一步引证《困》卦六三爻辞:“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并一一讲解这段爻辞,说明不可娶棠姜的道理。但崔武子色迷心窍,不听陈文子这一套,说:  “一个无夫之妇能有何害!这些凶险她原先的男人都承担了!”于是娶了棠姜。陈文子分析此卦时,既用卦象进行分析,又引本卦变爻之辞进一步说明,也是采用“象”“辞”兼取的做法。

      《左传.成公十六年》:晋厉公筮晋楚鄢陵之战  六月,晋、楚遇于鄢陵。……甲午晦,楚晨压晋军而陈。……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国戚王伤,不败何待?”公従之。

  起卦地雷复卦,无动爻。

  《周易》复卦辞: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左传》中所引“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不见于《周易》。

      晋楚鄢陵之战前夕,晋侯占了一卦,史官说:  “吉。”这一卦是《复》卦 ,卦辞说:“南国蹴,射其元王,中厥日。”蹴,紧迫之貌。杜预注口:“复,阳长之卦,阳气起子,南行推阴,故曰'南国蹴,也。”杜文用“南行推阴”,可证杜预亦有解“蹴”为紧迫之意。这段卦辞的意思是,对方国家的处境穷困紧迫,而王又被射中了眼,国势艰险,壬亦受伤,对方哪有不败的道理!这—卦也是没有变爻,史官引卦辞以解所占事情的吉凶,没有谈及卦象。这段卦辞《周易》中也没有,可能出自当时流传的《连山》《归藏》或其它筮书。

      《左传·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日:“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这里,伯廖只说象“《周易》《丰》之《离》”,并未具体引用爻辞。“《丰》之《离》”,是指《丰》卦上爻由阴变阳,这样就变成《离》卦。《丰》卦上爻之辞为:“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意思是有高屋大厦,但家里被阴影遮蔽着,从外向里看,悄然无人迹,三年见不到动静,凶啊!春秋时代,人们尚未以“九”“六”代表一卦的阴阳爻,故伯廖用“《丰》之《离》”的方式,说明他引用的是《丰》卦上六爻辞。这种方式是春秋人谈爻的惯例。

      《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楚围郑,郑占卜,“临于大宫”,得吉兆。 

      《哀公九年》:晋大夫阳虎筮伐宋救郑  宋公伐郑。秋,吴城邗,沟通江、淮。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起卦地天泰卦,五爻动,变水天需卦。

  《周易》泰卦辞:泰。小往大来,吉亨。

  六五爻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左传.哀公十八年》云:初,右司马子国之卜也,观瞻曰:“如志。”故命之。及巴师至,将卜帅。王曰:“宁如志,何卜焉?”……君子曰 :“惠王知志。” 

      《左传·闵公元年》:“ 初,毕万筮仁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 之,兄长之,母复之,从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起卦水雷屯,初爻动,变水地比。

  《周易》屯卦初九爻辞: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毕万想到晋国去做官,不知仕途如何,于是用《周易》占了一卦。遇《屯》卦,初爻变,这样就成为《比》卦,辛廖说:  “吉,屯固比人,吉孰大焉!”“屯固比人”    这是春秋时代人们对《屯》《比》两卦卦义的解释。由此可证,早在春秋时代,即已有对各卦名义的解释了。今本《杂卦》曰:  “屯,见而不久其居。”即有“固”义。《彖》中也说:  “比,辅也。”《象·比》:  “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亦可见《比》有亲辅之义,故曰“比人”。辛廖先从解释卦的名义人手,下面“震为土”指《屯》卦奏初爻变,内卦由震变坤,坤为土,故曰“震为土”,即震雷变成坤土的意思,震又为车,坤为马,故曰:“车从马。”据《说卦》,震为足又为长子,故下面说“足居之,兄长之”;  “母复之”,坤为母,在《屯》卦中,二爻至四爻互卦成坤,《比》卦内卦为坤。两卦皆有坤象,故称“母复之”。《屯》卦与《比》卦的外卦都是坎,《国语·晋语》筮例中称“坎为众”  ,可见在春秋时代,坎象众,故曰“众归之”。“六体不易”一句,杜预注“初一爻变,有此六义,不可易也”,故“六体不易”之义,似指前文中的“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复之”“众归之”而言。又因《国语·晋语》筮例中说“震,车也,车有威武”,再结合前面说的“屯固比入”之旨,故辛廖总结此卦说:“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在这一卦中,辛廖纯以卦象推断事物吉凶,一字未提卦辞。

       《左传.闵公二年》:鲁桓公筮幼子出生. 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本例为先卜后筮,卜为龟卜,筮才是易占。

  起卦火天大有,五爻动,变乾卦。

  《周易》大有卦辞:大有,元亨。

  六五爻辞:厥孚交如,威如,吉。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它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 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 “利用宾至如归于王”。犹有观焉,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起卦风地观,四爻动,变天地否。

  《周易》观卦六四爻辞: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与《左传》中所记一致。

       陈厉公生敬仲时,厉公让周史以《周易》卜筮—下。所得本卦为《观》卦,因其六四爻变而成为《否》卦。《观》卦六四爻辞为:  “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意思是臣子朝见国王,做王的宾客。这当然是吉爻。故周史先引本卦变爻之辞,说明厉公生的这个孩子将来必定会大有作为。若不在陈国,也一定会在别国得志,若不是他本人,也一定会是他的子孙。因为这卦有“光远而白它有耀”之象。

      周史接着分析卦象: “坤,土也。”指《观》卦的内卦为坤,坤为土。《左传》《国语》筮例皆称坤为土, 与《说卦》称坤为地稍有不同。“巽,风也”指《观》卦外卦为巽,巽为风。“乾,天也”指变卦《否》卦外卦为乾,乾为天,“风为天于土上,山也。”《观》卦变《否》卦,是因为《观》卦的外卦由巽变乾,巽为风,乾为天。由巽风而变乾天,故曰“风为天”。而《观》卦与《否》卦的内卦皆为坤,坤为土,故曰“风为天于土上”。同时,《否》卦二爻至四爻互卦成艮,艮为山,故周史说:“风为天于土上,山也。”若舍“互卦”艮山,则《观》《否》二卦别无“山”象。所以,此卦向我们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远在春秋时代,人们在运用卦象分析问题时,已经使用互卦之法。可知互卦法由来久矣!

       鉴于在《否》卦中,其外卦为乾,乾天位置在上,其内卦为坤,坤土位置在下,二爻至四爻互卦成艮,艮山据于坤土之上,乾天之下,有山生林木而成材之象,故周史说: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接着又指出:“庭实旅百。”因为《否》卦中,二爻至四爻互卦成艮,艮为门庭。“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否》卦的外卦为乾,乾为金为玉。内卦坤为布帛。又,乾为天,坤为地,故称“玉帛”,又称“天地之美具焉”!下面“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然而这“观”字之中还有观望等待之义,所以应该在他的子孙后代身上,  “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风是飘忽不定的,故有出在异国之象。

       周史据此认为,若在异国的话,必在姜姓主政的地方得势,因为只有姜姓分封在泰山之后,那里“山岳则配天”。因为这正与变卦《否》卦中互卦艮山,配外卦乾天的卦象相符。在这一卦中,周史既引本卦《观》卦的变爻之辞,又分析本卦和变卦卦象,对事物进行推断,但其中以分析变卦卦象为主。

       《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迁东宫之筮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也。”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享,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与《随》卦条件反,故反。)

  起卦艮卦,初爻、上爻及三、四、五爻共五个爻都动,变泽雷随卦。

  《周易》艮卦辞: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初六爻辞: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六二爻辞: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九三爻辞: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六四爻辞:艮其身,无咎。

  六五爻辞: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上九爻辞:敦艮,吉。

  《周易》随卦辞:随。元亨,利贞,无咎。与《左传》中穆姜所引相同。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崔武子(崔杼)筮娶棠姜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従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遂取之。

  起卦泽水困卦,三爻动,变泽风大过卦。

  《周易》困卦辞: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六三爻辞:困于石,据于疾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与《左传》中所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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