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原为蒙古高原的一部分,又称北部高原,位于阴山山脉之北,大兴安岭以西,北至国界。海拔约1000—1200米,南高北低,北部号称“瀚海”,南缘到达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2010—2021年,相继在内蒙古高原南部发现了内蒙古化德裕民、四麻沟遗址、镶黄旗乃仁陶勒盖遗址,河北康保兴隆遗址、尚义四台遗址、崇礼邓槽沟梁遗址。其中,裕民、四麻沟、乃仁陶勒盖、兴隆遗址是以麻点纹圜底釜、筒形罐为代表的裕民文化,距今8600—7000年。四台、邓槽沟梁遗址是以素面大口筒形罐和小平底弧腹筒形罐为代表的四台文化,距今7740—7650年。两支考古学文化面貌独特,与周边发现的同时期考古学文化内涵明显不同,为我国北方新石器时代中期考古学文化研究增添了新的元素。本文拟以化德裕民、四麻沟遗址,康保兴隆遗址,尚义四台遗址考古发掘简报为基础,谈几点粗浅认识。 (二)四麻沟遗址 四麻沟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白音特拉乡解放村南2千米四麻沟盆地泉水沟东岸坡地之上。经过2017、2018、2019年3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计2200平方米。文化堆积分为4层,发现的21座房址,均开口于第4层。房址分圆形、圆角长方形、长方形3种。房址均为半地穴式,有生土二层台,发现有柱洞、壁柱,圆形地面上堆积有烧灰土。绝大部分房址有门道。F11和F13室内有圆形窖穴。房址之间有三组打破关系:F4→F2,F12→F13,F16→F9。出土遗物如下。 陶器,均为手制,泥片贴筑法。陶质主要为夹砂黑褐陶、夹砂黄褐陶和泥质黄褐陶。陶器火候低,质地较疏松。纹饰主要有编织纹、编织网纹,麻点纹、坑点纹,指甲压印纹,有一定数量的素面陶。可辨器形有筒形罐、敞口小底罐、板状器、圜底杯、纺轮、陶饼、饰件等。 石器,类别主要有锛状器、砍砸器、刮削器、敲砸器、尖状器。器形有磨盘、磨棒、磨石、铲(锄)、犁、镢、镐、饼形器、斧、杵、刀、锛、镞、穿孔器。其他为细石核、细石叶、石片等。 骨角器,多用动物肋骨、肢骨或肩胛骨制成。器形有锤、刀、铲、刀柄、箭铤、锥、针、饰片等。 四麻沟遗址第Ⅲ期早段的年代与裕民遗址相近。中、晚期动物骨骼和木炭的碳十四测年为距今7500—7000年。 (三)兴隆遗址 兴隆遗址位于河北省康保县照阳河镇兴隆村东南。经过2018、2019年两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计1025平方米。共发掘14座房址,3座墓葬。文化堆积分为4层。F6开口在第1层下,F13开口在第4层下,并叠压在F14之上,其他房址开口不详。在解剖壕沟中发现6层文化堆积,在第5层发现一块磨石。在第6层发现锲形和锥状石核及细石叶,碳十四测年为距今1.3万—1万年,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房址有多组叠压打破关系,F12→F19,F6→F4→F17,F3→F8,F6→F8,F13→F14,F1→F15→F16,F7→F9→F11,F5→F20。 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分为五期。 第一期文化遗存,主要有F10、F14、F16。房址呈圆形,面积较小。半地穴式。出土陶器以大口圜底釜和板状器为主,器物施麻点纹、坑点纹。发现较多的细石器,并有锲形石核。出现较多锛状器、磨盘、磨棒、骨柄刀等遗物。本期测年距今约8700—8100年。 第二期文化遗存,主要有F9、F15、F19、F20。房址多呈圆角方形,半地穴式,面积扩大,多为30平方米左右。室内流行规整多边形石板灶。陶器方面,小平底筒形罐代替了圜底釜,板状器仍然存在,出现了较多的陶杯。器物纹饰主要为麻点纹、坑点纹。石、骨器较第一期没有多大变化。碳十四测年距今约8000—7600年。 第三期文化遗存,主要有F1、F2、F3、F6。房址除圆角方形外,还有圆形,半地穴式,面积达40~50平方米,室内有石板灶和简单的支石灶。有的房址侧壁有较大窖穴。陶器以平底筒形罐为主,纹饰主要为编织纹、麻点纹、坑点纹。碳十四测年距今约7450—7150年。 第四期文化遗存,可确认遗迹F12。呈椭圆形半地穴式,面积约50平方米。房址距地表较浅,土质不甚坚硬。说明人类可能在此活动时间较短。在居住面北部发现支石灶,并发现牛头骨骨骼。出土陶器为素面圜底釜和石磨盘各1件,石磨盘上残留红色颜料,可能作为研磨铁矿石颜料之用。 第五期文化遗存,多处地面支石灶,细石片堆,2座圆形土坑墓。没有发现陶器。圆形土坑墓为蹲踞葬,随葬品丰富。骨角器有鹿角、骨刀、骨柄石刀、骨镞、骨笄、骨锥、马鹿牙串饰、穿孔贝饰。玉石器有涂朱半圆形石刀、有齿石刀、石镞、浮石质磨盘和磨棒、耳珰、镯、微型珠串等。无陶器随葬。 (四)四台遗址 四台遗址位于河北省尚义县石井乡四台蒙古营村西南2千米山坡上。遗址分为四区,面积约20多万平方米。文化堆积分为4层,房址均开口在第4层下,呈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面积约12~18平方米。4个柱洞分布在灶和壁之间,与房址四角基本对应,呈不对称分布。椭圆形地面灶。分为两期。 第一期文化遗存,陶器为泥片贴筑,器壁薄厚不均,内外表面用细泥抹平。陶器外壁底部有明显的泥片套接痕迹,器表凹凸不平,器内底部微鼓或明显突起。陶质均为夹砂陶,砂粒粗,火候低,陶质疏松。陶色分为黑褐、红褐两种,器壁内外颜色不均。所出大口罐和小平底筒形罐均为素面。碳十四测年为公元前5720—公元前5630年。 石器以磨制石器为主,打制石器较少。主要器形有铲(锄)、磨盘、磨棒、斧、锛、带齿器、穿孔石珠、饼形器、整直器、圆饼状穿孔石器、石核、石叶、刮削器等。 骨、角、牙、蚌器,有骨笄、角筒形器、骨匕、牙饰、蚌饰件等。 第二期文化遗存,在第4层出土1件饰波折纹夹砂大口尖圜底罐,素面红褐陶残片、饰压印篦点纹、夹砂压印折线纹黑陶片等。没有测年。 二、遗存相关关系 裕民、四麻沟和兴隆遗址地域相近,环境相似。兴隆遗址第一、二、三期文化遗存与裕民、四麻沟遗址出土的陶器都以圜底釜、圜底筒形罐或平底筒形罐与板状器为陶器组合,陶器制法为泥片贴筑法,器表多施编织纹、麻点纹、坑点纹。石器以打制为主,磨制石器较少。斧、铲、锛等打制石器,磨盘、磨棒、杵等磨制石器,锥状、锲形石核,细石叶等细石器以及锥、刀、镞、匕、铲等磨制骨器都具有较多共性特征。因此,这三处文化遗存应属于同一考古学文化——裕民文化。兴隆遗址第四期文化遗存,再次出现大口素面圜底釜,很显然,这类文化遗存与裕民及周边文化遗存文化内涵存在明显的差异,应该是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因素,暂称之为兴隆四期文化遗存。兴隆遗址第五期文化遗存,发现2座圆形土坑墓,均为蹲踞或坐姿葬式,埋葬习俗较为独特,暂称之为兴隆五期文化遗存。 四台一期文化遗存出土陶器为素面筒形罐系统,磨制石器占据主导地位,考古学文化内涵与裕民文化和周边区域考古学文化面貌存在明显区别,应属于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四台文化。四台二期文化遗存目前只发现1件饰波折纹大口尖圜底罐,年代相对较晚。由于周边没有发现可以类比的器物,代表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因素,可暂称之为四台二期文化遗存。 (一)裕民和兴隆文化遗存的相互关系 裕民文化遗存除F1→M1外,其他遗迹单位之间没有叠压打破关系,文化面貌比较单纯,从出土圜底釜或尖圜底筒形罐与板状器(方形或圆形)组合来看也体现出了这一特点。陶器器形较少,特点突出。可作为判定同类文化遗存文化属性、相对年代的标尺。 兴隆文化遗存遗迹单位复杂,房址多为原址扩建,存在较多的叠压打破关系,显示出人类在此活动延续时间较长。反映在陶器特征上,第一期陶器器形为圜底釜、尖圜底筒形罐和方形板状器组合。第二期陶器器形发生了明显变化,成为了平底筒形罐与板状器组合,圜底器变成了平底器。但从陶器制法看,仍具有圜底器遗风,仅在器外底部套接一层泥片,变成平底,接茬部分明显,器内底部仍为圜底,而且作为陶器组合之一的板状器沿袭了下来,器物纹饰没有发生变化。因此,第二期文化遗存显然承袭了第一期文化遗存的文化因素。第三期文化遗存又在第二期文化遗存的基础上得到继承和发展,筒形罐种类增加,筒形罐底部变宽,器底与腹部折痕明显,器内底部变平。但器物纹饰没有发生变化。由此看来,兴隆一、二、三期文化遗存存在着继承、发展、演变关系(图一)。 ![]() 据此分析,兴隆一期文化遗存从陶器组合、器形或者陶器纹饰看,它与裕民文化遗存同属于裕民一期文化。兴隆二、三期文化遗存是裕民一期文化的继承、发展和延续(图二)。 ![]() (二)四麻沟和兴隆文化遗存的相互关系 四麻沟遗址中、晚期文化遗存,麻点纹平底筒形罐占主导地位,一些平底筒形罐平底加厚,腹底连接处出现折棱。圆形板状器仍然存在。 兴隆三期文化遗存陶器以施麻点纹平底筒形罐为主,不见板状器。平底筒形罐底部变厚变宽。无论从器形还是纹饰方面都与四麻沟文化遗存有较多相似之处。因此,四麻沟文化遗存的年代应与兴隆三期文化遗存年代相当或略早于兴隆三期文化遗存(图三)。 ![]() 综上所述,兴隆一期文化遗存与裕民文化遗存文化面貌相同,年代相近,属于裕民一期文化。兴隆二期文化遗存沿袭了裕民一期文化因素,受东部小河西文化影响,陶器由圜底变成平底。兴隆三期文化遗存在兴隆二期文化遗存的基础上得到继承和发展,又与四麻沟文化遗存存在较多共性,相对年代接近,应同属于裕民二期文化。从陶器发展变化来看,裕民二期文化可分为早、晚两段,兴隆二期文化遗存属于裕民二期文化早段,兴隆三期文化遗存和四麻沟文化遗存属于裕民二期文化晚段。 三、裕民文化、四台文化源流 以裕民、四麻沟、兴隆遗址出土麻点纹圜底釜、尖圜底筒形罐、平底筒形罐为代表的裕民文化,广泛分布于内蒙古高原地区。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调查,在化德县境内就发现裕民文化遗存60多处。在内蒙古高原其他地区也发现有裕民文化遗存分布。其范围南到商都,北到苏尼特左旗(二连浩特),东到正镶黄旗,西到察哈尔右翼左旗。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河北康保、尚义两县发现裕民文化遗存40余处。从以往发表的考古材料来看,在北方地区,圜底釜和尖圜底筒罐仅出现在俄罗斯贝加尔湖周围地区,年代距今约1.2万—1.1万年。洪格尔卡遗址尖圜底筒形罐和裕民一期文化出土的尖圜底筒形罐极为相似⑧。因此,裕民一期文化应来自于俄罗斯贝加尔湖周围地区(图四;图五)。 ![]() ![]() ![]() 裕民二期文化晚段房址呈圆角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四麻沟遗址仍保留着地面灶遗风,陶板状器继续存在,陶器器表饰麻点纹;仍有少量打制石器和细石器。在文化面貌上受兴隆洼文化因素影响,体现出了较大的发展变化,房址面积增大,兴隆三期文化遗存石板灶占据了主导地位;平底筒形罐陶器占主体地位,器底变厚变大,腹底连接部形成折棱;器表纹饰多样化,有麻点纹、编织网纹、压印波折纹、压印指甲纹等。磨制石器成为主体,打制石器相对减少。石器种类丰富多样化,小型石锛数量减少,出现了长条形舌状手斧;石铲出现了有肩石铲、亚腰形石铲等多种形制;磨盘、磨棒使用时间较长,磨损严重;出现了扁圆形穿孔石器、石杵、犁形石器,镐状器等。骨角器类别多样化,有骨锥、骨针、骨匕、骨铲、骨刀、骨锤、角锥等。 四台文化房址形制、柱洞排列方式、浅坑灶等特征与敖汉旗兴隆洼第三期房址相似,亚腰形石铲比白音长汗二期乙类石铲更能体现出进步特征,穿孔石铲与阜新查海兴隆洼文化石铲存在共性特征。出土陶器则呈现一种新的文化因素,素面大口罐与崇礼邓槽沟梁一期文化遗存素面大口罐可能存在密切关系(图七)。 ![]() 四台文化小平底筒形罐制法和形制与裕民二期文化早段小平底筒形罐十分接近,都是内圜底,底部套接泥片形成小平底。但二者纹饰有所不同,应是受裕民二期文化早段文化因素影响所致(图八)。 ![]() 四、裕民文化和四台文化的生业方式探索 裕民遗址考古发掘简报对淀粉粒分析和土样浮选结果都做了充分表述:“通过对提取包括磨盘、磨棒、细石叶、端刮器等石器以及陶器表面的残留物进行分析,目前发现的植物包括小麦族、黍亚科、块茎类植物。”“可鉴定出来的块茎类植物大致包括百合、天花粉、香蒲等。细石叶上的微痕多数展现的是与动物相关,部分标本上发现残留植物纤维、块根类植物的淀粉粒以及少量禾本科植物的植硅体,存在一器多用现象。”“对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初步鉴定,种类有蚌、雉、鸟、狗、狼、马鹿、梅花鹿、狍、野兔、野马、野驴、野牛、圣水牛、野猪等,其中狗为驯养家畜。”“对土样进行了植物浮选,初步发现植物种子有粟、水棘针、繁缕、藜、大籽蒿、猪毛菜等。” 兴隆遗址考古发掘简报中没有发表这些方面内容,但在《中国文物报》发表的材料中则提到,“遗址第一至三期遗存出土动物骨骼数量巨大,涉及种属有牛、鹿、羊、马、猪、狗、鸟、兔等,其中牛、鹿比例较大,浮选土样中则多有鱼类骨骼”。“遗址第二至三期遗存中亦出土大量植物遗存,除木炭外,浮选出的植物遗存有栽培作物粟黍以及野生植物山杏、大籽蒿、藜等,微体植物遗存分析也揭示了粟黍的存在。” 四麻沟遗址发掘简报中亦未披露植物孢粉和动物种属鉴定结果,但在文章中提到,“四麻沟遗址的房址出土较多大型破土工具,打制石器废片极少,可能与季节生产活动相关。根据斯坦福大学考古实验中心对裕民、四麻沟遗址细石叶和端刮器功能的初步分析,微痕、淀粉粒和植硅体分析结果显示其功能与动植物加工有关,裕民遗址加工动物比例高于四麻沟遗址,四麻沟遗址加工植物比例高于裕民遗址”。“四麻沟遗址与裕民遗址出土石制品特征有颇多相似之处。但就石制品的组合特征和个别石器工具特征而言,又与裕民遗址有所差别,加工精致的器物增多,亦有粗糙的破土工具,体现出两个遗址生计活动方面的诸多差异。四麻沟遗址出现了多种类型的破土工具,如锄、镐、镢、铲、犁形器等,虽然这些工具在整个石制品组合中所占比例有限,但形制多样、器形规范。四麻沟遗址的重型工具比例高于裕民遗址,如砍砸器、敲砸器等;锛状器数量和形制有所减少;细石叶工具与端刮器比例降低,可能体现出处理动物皮毛的比重下降;碾磨类工具的比例与裕民遗址大致相当,但相较裕民遗址的磨盘、磨棒为主导的碾磨类工具组合,石杵与饼形器在四麻沟遗址中占有更高的比重。总之,从石制品方面体现出了四麻沟遗址是裕民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四台遗址发掘简报亦未做动植物种属分析,只对出土石器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一阶段遗存以磨制石器占大宗,也有少量石核、石叶、刮削器等打制石器。”但在随后的宣传报道中有相关内容报道:“尚义四台遗址距今约7600年。2020年,遗址发现房址、浅坑等遗迹,出土陶、石、骨、贝等器物200多件,发现粟、黍和小麦族植物遗存。” 综合上述材料分析,裕民一期文化发现的小麦族,黍亚科,以及百合、天花粉、香蒲等块茎类植物,还有粟、水棘针、繁缕、藜、大籽蒿、猪毛菜等可食性植物颗粒,说明在这一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到这些植物具有普遍食用价值;发现动物种类达14种之多,不乏马鹿、野马、野牛等大型动物,说明当时狩猎活动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狩猎水平很高,能够猎食大型动物;在该期虽然发现磨盘、磨棒等研磨类工作,但没有发现铲、锄、犁形器等掘土工具。说明裕民一期文化的先民们生业方式以狩猎和植物采集为主,尚未出现农业。 兴隆遗址发掘简报没有完全将二、三期分开判断动植物种属,提到了栽培植物粟黍和山杏、大籽蒿、藜等野生植物以及存在大量动物骨骼。但参考四麻沟遗址的发掘资料,“相较于裕民遗址,动物比例减少,而植物比例增加,”并出土锄、镐、镢、铲、犁形器等掘土工具,除磨盘和磨棒外,石杵与饼形器占有较大比重,这至少说明在裕民三期文化时期,狩猎采集业仍占主导地位,可能已经产生了农业。 四台遗址同样发现了粟黍和小麦族等植物遗存,而四台遗址出土大量石磨盘和石磨棒,还有许多石杵和饼形器。细石器和打制石器大为减少,磨制石器占据了主导地位,而且制作更加精致,类型多样,穿孔石锄、双亚腰石锄等的出现,更便于操作使用,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四台文化体现出比裕民三期文化生产工具更加成熟进步的特征。因此,这也充分证明在四台文化时期农业或已趋于成熟。 五、结 语 作者:张文瑞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原文刊于:《北方文物》2023年第1期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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