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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左传》:占据道德制高点,天下是非任褒贬

 薄会申 2023-02-14 发布于天津

《春秋》是一本流水账,用简简单单一句话,记录某时发生了某事。《左传》对《春秋》记载的事件进行了补充和解释,以减少后人的猜疑和误解。

鲁国一直以谨守周礼自居,礼仪礼节、祭祀器具最齐全,到了春秋后期,甚至周天子举行重大活动都要向鲁国咨询、借用。拥有对“礼”的评判权,无疑就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可以心情愉悦地褒贬天下事。为了长期拥有和维护这份权力,对于“失礼”的事情,鲁国自然不惜花费大量笔墨去描述抨击。

擒贼先擒王。如果抓到周王朝“失礼”的把柄,其他诸侯就更没有资格和鲁国一较短长,这对巩固鲁国的至尊地位显然更为有利。所以《春秋》记载的第一件非礼之事,就是针对周王朝的。

《春秋》记载:(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公元前722年七月,周平王派宰夫咺到鲁国给鲁惠公和仲子夫妇赠送吊丧礼品。《左传》转述了这件事,并对此进行了评价:“缓,且子氏未薨,故名。

《左传》解释说,把这件事写入史书,是因为这件事的做法违背了礼制。

第一,鲁惠公早已下葬,宰咺赠送吊丧礼品的时间太晚了;第二,仲子只是病危,宰咺给活人赠送吊丧礼品,时间又太早了。按《春秋》惯例,这种事情不记载使者的名字,但这次违背礼制了,所以要直书使者的名字——咺。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

主动方不会问应该怎么做,而是会质问你说怎么做。一旦问出应该怎么做,通常意味着问方已经把主动权拱手让人。鲁国抓到了主动权,开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说教。这是鲁国的强项:

天子去世七个月后下葬,诸侯必须全部参加葬礼;诸侯去世五个月后下葬,同盟国的诸侯参加葬礼;大夫去世三个月后下葬,同级别的官员参加葬礼;一般公职人员去世一个月后下葬,亲戚参加葬礼。

这次周天子派宰咺来吊丧,犯了3个错误:人下葬了再送寿衣,慰问家属没有赶上追悼会,提前给病人送花圈,这些都不合礼制。

《左传》开篇,先为鲁国立了一个尊礼懂礼的人设,抢占了道德制高点。


(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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