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长宁法院接到了一桩,状告自己儿子女儿的案子。 原告王先生已经90多岁,曾经育有两子一女,自当年妻子去世后,就一直和大儿子在一起生活,直到一年前大儿子去世后,自己便没了住所。 每个月只有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除了支付房租外,还需要聘请护工来24小时照顾自己,生活过得极为艰辛。 而这次状告自己儿子和女儿,是请求法院判处小儿子和小女儿,每月向自己支付3000元的赡养费。 当收到法院的传唤后,小儿子立马同意,但由于自己的收入并不高,并且自身也患有不少基础病,每个月买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最终决定仅支付每个月1000元的赡养费。 可令人意外的是,小女儿却直接拒绝了承担赡养义务。 原来父女之间,还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早在数十年前,小女儿12岁的时候,如花似玉的年纪本该享受快乐的青春时光,可谁曾想父亲的魔爪却悄然朝她伸了过来。 在一次洗澡时,父亲恰好路过,并且主动要求进去和小女儿一起洗,尽管她多次出言拒绝,可依旧架不住父亲的热情,最终二人共同沐浴。 虽然这次经历并没有发生什么,但也让父女二人产生了隔阂,小女儿虽然年纪尚小,可该懂得知识已经了解了,这不禁令其感到恐慌。 然而就在小女儿觉得,这次经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遗忘时,父亲却再次对其做出了不轨的事情。 距离上次一起洗澡过了一个月,晚上躺在床上正休息的小女儿,突然听到门外细细簌簌的脚步声。 原本她并没有在意,家里面人多,两个哥哥还有父母,经常会有半夜起来喝水或是上厕所的声音。 可谁知自己卧室的房门突然被打开,父亲偷偷摸摸的走了进来,并且躺到自己身边开始对其进行侵犯。 小女儿此时内心无比恐惧,不敢喊救命,也不敢告诉自己的母亲,只能深埋在心底,可等待她的却是无底深渊。 从12岁一直到21岁的这九年时间里,父亲多次对她实施猥亵、奸污,而这段不幸的遭遇,极大的损害了小女儿的内心,最终选择离家出走,独自在外打拼。 而刚刚离开家,父亲便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但谁也想不到,父女二人再次见面,竟然是在法院。 在小女儿看来,父亲更像是一个恶魔,不仅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更是毁了一个少女的一生。 彼时的小女儿已经六十多岁,依旧没有成家,她没来由的对男性产生厌恶的情感,这都是拜父亲所赐。 不光如此,她还患有多种老年病,以及心理疾病,常年服药之下,尽管比父亲要年轻三十岁,但却还没有90岁老人的身体好。 所以在小女儿看来,自己已经经历了痛苦的一生,现在还要承担赡养义务,那是不可能的,最终拒绝了支付赡养费。 上海长宁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先生已经90岁,而在大儿子去世后,一直是独自一人生活,确实需要请保姆照料日常。 每月仅1000元养老金,要求子女支付额外的赡养费具有合理性,但考虑到子女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决定酌情处理。 小儿子自愿支付原告王先生每月1000元,而王先生也表示同意,长宁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不过对于小女儿,法院却判定,早年王先生曾对其实施过严重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影响此后的一生。 并且小女儿身体疾病严重,每月养老金也只有不到3000元,自身生活比较困难,所以不同意支付原告赡养费的邀请合情合法。 最终长宁法院判决,小儿子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给王先生,而对于要求小女儿支付赡养费3000元的诉请,则直接驳回。 俗话说的好,养儿防老,养女穿袄,父母养育我们到成年,我们自然要照顾父母到终老。 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们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或者是网络上看到因为赡养的问题,子女与父母对簿公堂。 可对于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时刻谨记,第一时间交给警察处理,否则不仅会毁了自己的一生,也会牵连到其他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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