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战者,会稽郡缑城人也,仕明州余姚县教谕,秩正八品,食禄二十石, 赤县乱,胜战生。少家贫,事不详。弱冠,入省塾习稼穑之术。学成,遂入教职。 年而立,攫塾师副座。后,渐迁余姚县学主座,逾十载,升县教谕。五十五,因克童生食,下廷尉狱。 胜战素墨,甚无行。未几,诸事皆发,世人唾之。 余姚塾师主座逾百人,无不佞胜战,岁输白货。胜战聚敛,以三十万缗计,富可倾城矣。 财货何出?数十万童生之口中食也。蚊腿刮油,无耻之尤。害我花朵,情何以堪! 胜战性淫,素无行。日三竿,至座发散。午见丽人,夕约勾栏,起舞蹁跹。其潇洒状,直追东晋清流、南宋词客。 尤可恨者,酷嗜幼齿,辣手摧花,春风无力百花残。历阅人十八,尝致珠胎暗结,费白金千铤抚之。 胜战喜财,余姚塾内衣食诸务,皆令钟意女娃营之,获利巨万。更将塾中位贾之,中人之产不足偿也。 胜战实无大才,而善为良师谋。世人为之所惑甚久,尝授之以“最受喜爱”“春蚕”“管理名家”,堪称贻笑大方矣。 太史公曰:杏坛圣地,本无淫邪。而小吏胜战出,苍蝇猛于虎,大为可叹也。其秉教二纪,为祸巨矣。一路攫升,而郡县一无所察,孰之过与?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杏坛不净,净土无存。胜战恶行,乱我国本,百死莫赎! 县教谕 著作 接着奏乐接着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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