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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批易中天《王安石变法》3——吕诲与“十宗罪”

 梦想童年594 2023-02-15 发布于江西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创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最高领导机构,拉开了改革变法的序幕。然而仅仅三个月后,一场暴风雨就来临了,御史中丞吕诲以“十宗罪”弹劾王安石。先看看易中天对此事的叙述。

吕诲为什么要弹劾王安石?从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与陈升之同领三司条例司(变法最高领导机构),到五月三十日吕诲弹劾王安石,仅仅百日左右,还没有颁布具体变法措施。所以,吕诲的弹劾跟变法毫无关系,他的弹劾书上也确实都是陈年烂谷的事,没有一件跟王安石执政后的政策有关。按照易中天的理解,吕诲弹劾王安石仅仅是因为一件小事。

这个理由跟他的“十宗罪”一样荒唐,却被易中天解读得大义凛然。王安石弄权了吗?易中天自己都给了解释,问题出在富弼身上,他心灰意冷,消极怠工。而事实上,富弼的“消极怠工”何尝不是一种“默契”。神宗初登位,先问计于韩琦、富弼这些三朝元老,但是老臣的暮气沉沉让年轻的皇帝并不满意。于是又寄希望于年轻的司马光。司马光人未老心先老,跟皇帝大谈养德。失望之下,神宗才召远在江宁、已经赋闲四年的王安石进京。让富弼担任宰相,很显然是对老臣的一种安抚,姿态重于实际。让陈升之、王安石创置三司条例司领导变法才是他真正的用意。富弼的“消极怠工”无非是各方达成的一种“默契”而已。那么既然宰相富弼怠工,副宰相王安石多做点事就顺理成章了,怎么就成了弄权呢?吕诲认为弄权,还可以理解,900年后,易中天回眸这段历史,竟然坦然接受弄权说。

吕诲弹劾王安石,而且是拼命跟王安石作对(易中天语),我认为无非是沽名钓誉、不怕事大。而文官的这点习气,也是北宋最后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宋代,台官、谏官要想出名,甚至捞政治资本,弹劾辅臣是绝好的路子。宋代注重文治,给了文官充分的言论权,何况是台官、谏臣,就算你想死都没那么容易。他们就算是诬告错了,大不了就是被贬出京,有时候往往还能赢得敢言正直的名声,比如北宋历史上著名的欧阳修艳词门弹劾案。在斯文崇德的宋代,这种弹劾简直堪比挖人祖坟,可以说恶毒至极。最后的结果也不过是御史中丞彭思永被贬知黄州,侍御史蒋之奇被贬监道州酒税。而欧阳修自己的仕途也戛然而止,被迫出知滁州,从此再也没有回到大宋帝国的权力中心。吕诲在濮议事件中,也曾经弹劾宰相韩琦和副宰相欧阳修,最后出知蕲州。既然不会死,吕诲也就谈不上“拼命”。再说,他对王安石的弹劾总体还是有事实依据的,只不过对事实的理解夹带了自己的观点而已。

弹劾的理由是一件小事,弹劾本身却成为了一件大事。吕诲在上弹劾书之前与司马光的偶遇、交谈写得很详细,这件事在北宋王朝本身就是一个忌讳。宋代一个台官要弹劾辅臣,是绝对不能跟别人说的,这是政治纪律,目的是防止朋党。而这件事却被旧党或者与旧党有渊源的私人笔记或私史反复晒出来吹,真是顾此失彼,为达目的,不惜血本。宋人笔记,其可信乎?我们再就事论事,看看这件事到底是非曲直如何。吕诲弹劾王安石的十宗罪,易中天也说了,“基本上是小题大做加捕风捉影”。既然如此,吕诲就算不是诬告,至少也属于有德无脑,做错事吧?把吕诲的所谓先见之明、忠贞耿介,以及王安石的“奸邪”建立在本质上是“小题大做加捕风捉影”的弹劾基础上,那跟把房子建在沙滩上有差别吗?事情是吕诲挑起来的,王安石完全是被动的。吕诲因为弹劾而被贬出京,也是北宋政治惯例,本无可厚非。而易中天说王安石表面上胜利了,真是故弄玄虚,还影射王安石用尽心机迫害异己。

吕诲临死前的“情节”,如果出现在小说或影视剧中,那绝对很精彩。你看,先是死不瞑目,那王安石变法真是罪莫大焉;紧接着看到“大救星”司马光了,突然就坐起来了,临终付以重托。但是这一幕出现在哪怕稍微严肃一点的书籍上,都非常不恰当,何况是史书。细读之下,貌似司马光才是这一幕情节的最大受益者。宋人笔记,其又可信乎?

这里顺带提一下,易中天对王安石经常提出辞职也颇有微词,言下之意似乎王安石很喜欢耍性子。其实,这是宋代文官之间争斗的一种策略:以退为进。不是王安石一个人这么干,韩琦、富弼、欧阳修等等都这么干过。这等于把皮球踢给皇帝,意思你看着办吧。比如神宗登基之初,王陶弹劾宰相韩琦。王陶是神宗东宫时的旧人,弹劾的事情也很奇葩,就是说宰相没有唱班,结果韩琦请辞而去。濮议事件中,吕诲弹劾韩琦和欧阳修,欧阳修对英宗皇帝说,如果你觉得御史说的是对的,那御史留下。言下之意,他们执政辞职。欧阳修遭遇艳词门弹劾,也是屡屡请辞,最终出知滁州。

最后来看看吕诲给王安石安的“十宗罪”吧。

1、慢上无礼:争鹌鹑公案,拒不认罪;神宗即位,竟不赴阙;除江宁府,于私安便,然后从命。

2、好名欲进:任小官,每迁转,逊避不已,自知江宁府除翰林学士,固不闻辞;先帝临朝,有山林之思,陛下即位,有侍从之乐。

3、取君要名:廷对经术,请坐而讲说,屈万乘之重,自取师氏之尊,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分。

4、用情罔公:事无大小,与同列异议,或因奏对留身进说,多乞御批自中而下。

5、徇私报怨:登州许遵判阿芸谋杀丑夫案。

6、怙势招权:安国赐进士及第,卖弄威福,畏之者勉意俯从,附之者自鬻希进,奔走门下。7、专威害政:逐近臣补外,同列依违,宰臣避忌。

8、任性凌轹同列:奏对御座之前,惟肆强辩,唐介愤懑发疽而死。

9、朋奸之迹甚明:岐王、嘉王安置问题,章辟光献岐王外迁之策。

10、未见其利,先见其害:安石居政府,与知枢密者同制置三司条例,兵与财兼领之,其实动摇于天下。

最后一条,最为恶毒。900年过去了,王安石早已远去,再回头看看其一生,吕诲“外示朴野,中藏巧诈”八个字属实吗?其实历史早就给出了答案,只是你承认与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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