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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文多举措整治财会违法,将严打这些企业财务造假

 新用户9952WpT7 2023-02-16 发布于山西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再迎监管重拳。

据财政部官网2月15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同时,意见提到,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

整体来看,意见共五部分21条,内容涉及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等。

记者关注到,年内监管多次就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问题作出表态。就在近期,证监会通报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情况并指出,财务造假仍有发生,违规手法隐蔽复杂;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保持高位,部分主体失职缺位问题突出。

严查财务造假、阴阳报告

在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方面,意见提到,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

具体举措包括: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加大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违规提供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在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收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等。

在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方面,意见提到,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构建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财务造假仍有发生,违规手法隐蔽复杂

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一大重灾区。2月10日,证监会通报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办理情况,通报显示,去年证监会办理信息披露违法案件203件,其中,涉及财务造假94件,占比46%。

据证监会,财务造假仍有发生,违规手法隐蔽复杂。一是造假手段隐秘性增强。有的实际控制人组织上市公司高管、员工按预定目标全环节实施造假。有的引入知名企业子公司充当客户,开展虚假贸易,为造假业务“增信”。有的通过市场掮客牵线搭桥,聘请“专业”团队为其量身定制造假方案。

二是造假动机呈现多样性。有的为避免因连续亏损退市而粉饰业绩,有的为实现并购重组业绩承诺而虚构利润,有的为维持银行信贷规模而虚增收入。

三是造假行为涉及发行环节。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可转债等领域均有因财务造假导致欺诈发行的案件,有的在发行审核环节企图“带病闯关”,有的在IPO前后连续多年造假。

对于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情况,证监会称,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保持高位,部分主体失职缺位问题突出。

数据显示,去年全年,证监会办理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44件,涉及36家中介机构。

上述案件呈现出涉案主体及案发领域更为多元、执业质量和程序存在缺陷、个别从业人员严重违反执业规定的特点。

例如,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均有涉案,提供中介服务领域包括发行上市、股票定增、债券发行、年报审计、资产重组等多种类型。

“有的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甘当'橡皮图章’;有的协助上市公司伪造协议虚增收入,沦为造假'帮凶’。”证监会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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