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共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近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开放申请渠道,职工参保人员可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线上办理,或者前往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医保个账家庭共济支付的启用进一步提高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也提高了医院资金结算的效率。 据了解,在办理渠道上,参保人员可在江苏医保云APP自助办理,由主账户人登录江苏医保云APP与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主账户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家庭关系承诺书等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 作者:姚瑶 2023-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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