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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永清县3月1日起认证!

 海航润泽馆 2023-02-22 发布于河北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为了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认证人员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全年认证两次

三、认证方式

      本人或亲朋好友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下载“河北人社”APP或“易人社”APP。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认证(以上两种软件可任选一种均可认证)。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可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健在证明及本人持当月日历和身份证的照片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人工认证。对于以上渠道仍不能完成认证的,可拨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电话联系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认证期结束未按要求完成认证的,2023年4月、10月将暂停发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按照规定发放待遇。

     (二)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其亲属或村委会(居委会)应及时上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暂停、停发待遇。因失去待遇领取资格导致多领取的待遇应足额退还。

    (三)对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支付相关社保待遇,责令其一次性全额退还多领、冒领的待遇;对拒不退还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能按时足额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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