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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社日”

 新用户0096fsbV 2023-02-23 发布于辽宁

以农耕为“本业”的中国古人,对土地有着异乎寻常的依赖和敬重。“他们生活、耕作于其间,视其为第二生命线。对于土地的依赖和由此而生的浓厚情感,使人们赋予它特有的内容,创造出了无藏神称的传说,其中,土地神诞生及古人为之而进行的各种经把、春新秋报等活动,便具有典型意义。最初人们称土地神为社,它本来是比较单纯而抽象的,后来逐渐人格化,并形成了配偶神社公、社母,又称土地爷和土地奶奶。农人奉祀的神明还有土谷神,即古代的稷,俗称田主、田祖。土地神和土谷神合起来,就是古代的社稷了。”(林永匡 王熹《中国节令》)

社日是中国古代农业祭祀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日有春秋二祭之分(汉代以前,只有春社,汉以后始有春秋二社),即祭祀活动于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举行一次,含有春祈秋报之意。“从文献记载看,春秋二社的内容,春社的活动更多一些。春社按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推算,一般在二月初二前后,而二月二日相传又是土地神的诞辰,故此日的享祀也格外隆重。”(同上)

社日民俗源于先秦,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盛于唐宋。社神和稷神是农耕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神,到了周代,它们的农业保护神的色彩逐渐淡化,而政治色彩却渐浓,并演化成一方的保护神。周人营建都城,最先修建的是宗庙社稷。社稷不仅成为国家的象征和代名词,还成为国家政权的标志。无论在宫廷还是在民间,社日活动都成为周代人们最熟悉、参与热情度最高的节日。

汉以后仍实行二月、八月两个社日的春秋社祭。就春社而言,基本是在二月举行。“《荆楚岁时记》为我们留下社祭的具体情形。可知春社这一天,周围邻居结集起来,举行仪式祭祀社神,杀牛宰羊献祭酒。在社树下搭棚屋,先祭神,然后共同享用祭祀过的酒肉。”(常建华《中国古代岁时节日》)

唐朝建立之初,社日不仅得到了统治阶级的大力支持,还被民间百姓迫切需要,因此社日这一农业民俗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武则天如意元年(692),'改用九月为社,大酺七日’。玄宗开元十八年(730),定秋社与千秋节(诞节)同日,村闾间,'先赛白帝报田祖,然后坐饮’。明年下令,'天下州府春、秋二时社及释奠,停牲牢,唯用酒题酺,永为常式’。由此可见,春社、秋社致祭,乃是法定的节日。”“唐代皇帝在社日以羊酒、海味、酒面、粳米、蒸饼等赏赐给臣僚,有人为此上书,感谢朝廷对自己的额外赏赐。”(李斌城等《隋唐五代社会生活史》)

社日在唐代民间也很盛行,村闾社祭时,照例置鼓以聚众。社祭要备酒,祭毕饮社酒。社祭还有祭肉,祭毕要分食。民妇在社日还有停止做针线的“忌针”习俗,这种习俗相沿至宋代未变。

应该说,唐代的社日是我国古代农业祭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百姓的公共性娱乐节日,展示了淳朴和谐的民风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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