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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今150多年,世界上最大的人口买卖市场究竟是怎样的?

 自在飞花轻似烟 2023-02-24 发布于黑龙江

亲爱的朋友,你好么?我是自在飞花轻似烟,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这本书很好的讲述了在清末民初的华北,各个阶层的家庭都依靠人口贩卖行为来应对家庭内部的需求:处置不想要的孩子,获得仆人,获得生育服务,又或者帮助家庭吸纳新的家庭成员。此类交易波及了华北几乎每户人家。

在本书中,作者从晚清华北地区的人口贩卖案件入手,为我们讲述了针对妇女、儿童、劳工等不同形式的人口贩卖,并且深入分析了这些人口买卖背后的中国家庭结构,以及社会法制的因素,为我们展现了处于变革时期的民间社会生活图景。

第一部分:女性是家庭的浮财。

所谓“浮财”,漂浮的浮,财富的财,也就是流动的财产的意思。当时的女性被认为是可以辗转于不同家庭的、流动的财产。

乱世中,人丁就是资产,而妇女最容易被牺牲。

19世纪后半叶,晚清王朝风雨飘摇。王朝内部经历了数十年的内战和叛乱,外部更是遭受了欧洲海上力量的侵扰——鸦片贸易让清王朝的经济与社会摇摇欲坠。为了募集资金和劳力重建乡土,州县官更加严苛地勒索百姓。不少人家为了活命,把目光转向了家里的女人。

女人是封建家庭保险单上最灵活的部分。年轻的育龄妇女身上有生育价值和劳动价值,再加上当时社会严重失衡的性别比例,让买卖妇女更加有利可图。

除此之外,中国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等级制度,为大规模女性人口贩卖提供了保护伞。在包办婚姻中,最要紧的是聘礼。聘礼让所有形式的女性买卖都合理化了,甚至包括非法的贩卖。

书中就记录了这样一桩典型的贩卖妇女案。

1870年到1872年间,秀才陈玉清的女儿被卖了四次。她先后被卖作妻子、小妾、代孕的子宫,最终又以被榨干的女儿这一身份被买回家中。

晚清时期,类似的针对女性的买卖屡禁不止。清律的确禁止卖妻,但同时法律将女性认定为父亲或丈夫的财产,赋予了丈夫、父亲和大家庭中的一家之主相当大的权威。并且在婚姻聘礼制度和乱世的掩护下,很多买卖行为轻松地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第二部分:晚清时期儿童和海外劳工的诱拐问题。

针对儿童和劳工的拐卖也非常猖獗。

由于战乱,一些家庭不得不卖掉孩子才能存活,但是越来越多心术不正的人在暴利的驱使下走上了诱拐儿童的道路。

在案件中,拐卖一个张幅姐这样的小女孩,人贩子就获利180两,可谓无本万利。一个可怕的社会现象是,人们都对拐卖儿童习以为常,非但没有解救之心,甚至还想参与买卖分得一杯羹,而他们的行为往往不会受到惩罚。

需要注意的是,晚清的诱拐问题不仅限于妇女儿童。一些熟练的人贩子已经不满足于邻里的生意,而是开始把目光放在了更大规模的海外劳工拐卖生意上。

19世纪,欧美列强国家的奴隶得到了解放,由此产生了一个缺乏廉价劳动力的真空地带。中国劳工成了填补欧美国家奴隶空缺的替代品。一艘艘航船持续将强制募集的中国劳工运送到海外。超过四分之一的人死于途中。

渐渐的,无论是儿童还是劳工,越来越多人口失踪。在广袤的中国农村谣言传开了。到处都在传是洋人派诱拐犯挖走人的眼睛和心脏,用来制药或用于炼巫术。当时在口岸城市天津,有不少基督教堂和传教士,他们成了众矢之的。

这一谣言引起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关注,也为诱拐犯们的借口加了码。一些诱拐犯开始声称,自己是在邪恶的洋人命令下才去偷小孩的。

最终,人们对洋人和教会的不满甚嚣尘上,导致了一场震惊中外的屠杀——“天津教案”。

1870年端午前后,激动的天津民众们点燃教堂,劫掠孤儿院、教会办公楼和法国领事馆,随后将这些楼宇付之一炬。

自此,打击诱拐与劳工交易变得更加复杂。李鸿章等人不仅要与洋人斡旋,做善后工作,让列强满意,又要努力表现得不屈从于列强,避免引发进一步民愤。打击诱拐的工作一度被外交和政治因素分散了注意。

第三部分:民国新法与夹缝中多样的人口交易

1910年,清廷下谕颁布了“全面禁止买卖人口及废除奴隶制的法令”。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的主奴制度和人口买卖终于在法律上成为了绝对的非法。

但是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奴隶制思想依旧存在。在奴隶制理应废除了的十年之后,名义上,包身工或奴隶的法律地位转变了,但结构性的变革还没有发生。对很多人来说,一天又一天的劳动和生存状况依然毫无变化。

1912年1月,小皇帝溥仪退位,中华民国成立了。

新成立的民国政府尝试了多种办法来规范、控制乃至禁止人口买卖。整个民国时期,华北的警察和地方法院处理了数千起控告家人、人贩子和媒人诱拐、非法贩卖人口的案件。

民国开放的商业化进程促成了妓院和戏团的人口交易。

在清朝,卖淫不合法,但常常被容忍。而在新成立的中华民国,政府针对卖淫的政策向合法登记和管理的方向改变。

妓院的门里门外,都进行着人口交易。人贩子为全中国的妓院提供了年轻女性,诱拐、胁迫和绝望助长了此类交易。

但是还有另一种买卖——针对北京街头幼童的交易。

当时不少天桥艺人会以招募徒弟为名,诱骗贫穷人家把孩子送到他们自建的戏团学本领。这样的戏团会以大家庭的形式示人,彼此之间看似长幼有序,但是孩子们往往会在赚不到足够多的钱的时候遭到严厉的打骂和虐待。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越发便利的火车铁路系统促成了规模庞大且价格便宜的市集。火车站周边不仅是市井游乐场,更成了方便人贩子迅速作案、顺利逃脱的场所。

20年代每次春节前后,报刊上就有不少记载解救火车站被拐小孩的新闻。可见,民国时期的警察已经把解救被拐人口视为一项重要的治安职责。可以说,随着民国时期社会的开化和法治的进步,人口贩卖这才逐渐被社会生活广泛排斥,被认为是犯罪。

但是人口买卖从未真正消失过,在偏僻地山村,童养媳、买媳妇等奴隶制的产物至今依旧存在。

这本书角度选取非常有趣,一个残酷小切口里的大历史。1910年清廷做出禁止人口买卖的最后尝试,当时这被称为中国的废奴运动事件。“废奴”这个概念很有意思地跳出了美国南北战争的刻板背景、与中国发生了连接。这书里对中国彼时家庭的一些描述也很有意思,比如“交易性家庭”等等。书中选取的这个时期正是中国社会急剧变化的一段,在人口交易背后铺排了众多深厚的社会图景,军阀和战乱,思潮更迭和意识冲撞。京津一带的独特与普遍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其中有几句记忆很深:没有任何一个个体是自由的,因为每个人都身居各种关系之中。人与人之间的差等是自然的,在儒家份位原则中,一些人要承受比其他人更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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