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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市域治理】走出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子”——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

 范爱德 2023-02-25 发布于贵州

为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轻罪治理工作质效。近日,雷山县检察院、雷山县司法局共同设立的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雷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申静、雷山县司法局局长杨海共同为工作室揭牌,县检察院、县司法局有关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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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成立缘由,要从一起案件说起......,2022年10月,雷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毛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中,虽然该案被损坏财物价值只有6000余元,但双方因邻里土地纠纷矛盾积怨已久,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多次调解无果,若不及时化解一诉了之,易激化矛盾,事态升级。为此,该院探索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社会力量”大调解的工作格局,邀请人民调解员以及苗族村寨颇有威望的“寨老”、“鼓藏头”等“五老”作为调处力量,选择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的“村规民约”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损毁的财物被修复,长年积累的矛盾被化解,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办结后,检察官意识到,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不能止于程序结案,更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而引入第三方调解、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对此具有积极作用。

2023年2月,雷山县检察院在推动全县出台《关于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过程中,首次将人民调解纳入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细则(试行)》,与县司法局成立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搭建“检调对接”工作平台,有效整合了村(社区)、镇(街道)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资源,促进政法部门与人民调解组织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打造“枫桥式”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新模式,为谱写和美雷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王 成)

来源: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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