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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父亲失智,上海一女子把“自己”告上法庭: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表兄妹也有份?

 黑灰情报局 2023-06-29 发布于福建

古往今来,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立遗嘱是一件晦气的、不吉利的事情。

2022年中国独生子女有1.8亿,占全国的40%。

这些家庭不但面临着养老问题,还面临着继承遗产的问题。他们希望把自己的财产继承给自己生育的唯一孩子。

虽说孩子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很自然的事情,但由于没有立遗嘱,独生子女的继承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当下,有很多人说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财产,多数人不知道是真是假?

事实上,立遗嘱能有效地对处理身后事、避免遗产纠纷等起到重要的作用。

既可以充分按照自己的意志处分财产,也可以避免子女、亲属因为争遗产而出现家庭不和谐的问题。

而近日,深陷“左右手互博”悖论的上海独生女宋颖(化名),因母亲猝然离世,父亲早已失智,作为家中唯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厘清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不得不将“自己”告上法庭。

相关消息一出,冲上热搜,引发了网友们对独生子女继承权的关注。

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上海姑娘——宋颖,在良好教育的家庭环境氛围中长大,是父母唯一的掌上明珠,和父母关系紧密,感情至深。

这个家庭从父母辈开始就积累了一定资产,为女儿提供着不错的生活条件。

随着宋颖年龄的增长,她也逐渐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一直承担着照料父母的责任。

多年前,父亲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她与母亲亦是精心照料。

2022年初,宋母与宋颖商量,是否将家中这些年来陆续购入的3套房产进行售卖。

在宋母看来,自己已经年迈,老伴本身就需要人照顾,女人又工作非常繁忙,已经没有过多的精力照料这些空置的房屋。

但是宋颖家里的房产证上要么登记着一家三口的名字,要么登记着宋父、宋母的名字。如需进行买卖房屋,必须经宋父本人出面才能完成。

而患有疾病多年的宋父,早已没有能力配合做此事。

于是,宋颖找到了一位律师,请他协助自己成为父亲的监护人。

就在这时,一切尚未来得及办理,噩耗就降临在这个家庭,宋母因病突然去世。

母亲的离世,让宋颖的生活彻底陷入悲痛和被动之中。

一方面,宋母去世后,宋颖作为失智宋父唯一的依靠,她在兼顾繁忙工作的同时,必须想办法照顾好自己的父亲。

另一方面,宋母的名字还在所有房产证上,想要进行房屋交易,首先要将宋母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下来。宋家的家庭资产,变得更加难以处理。

在法律层面上,她既是失智父亲的法定监护人,又和父亲同是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也就是说,宋父和宋颖,两位宋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需要在交易前,完成对宋母遗产的继承。

她需要同时代表自己和父亲分割遗产,厘清彼此的继承份额。然而,这并不容易。

由于母亲在去世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而即便宋母留有遗嘱,考虑到宋父已经失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宋家的情况也并不符合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条件。

这样特殊的情况,让律师都一度陷入困境。左思右想之下,他向宋颖建议,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用判决来解决此困局。

这是一场关于自己与“自己”的诉讼。

表面上,女儿起诉了父亲,实际上所有经手此案的人都看得出来,此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宋颖一人。

2022年底,这场“一个人的诉讼”在普陀区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特有的圆桌法庭中开庭审理。

尽管宋颖为宋父聘请了律师担任代理人,但该案实际上仍是宋颖“自己和自己打官司”。

在以往这类案例中,遇到此类情况,通常会由宋父的其他近亲属出面作为宋父的诉讼代理人。但在本案里,宋父的亲人要么已去世,要么年岁已高,远在他乡,无法出面。

虽然从程序上看,本案诉讼可以成立,但在逻辑上仍与常理相悖。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老年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如何保障失智老人宋父的合法权益,践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做到情理法的统一,成为了本案的焦点难点问题。

在整个严肃又带有温情的庭审过程中,出现了3名老人。

他们是为了避免宋颖“自说自话”,导致宋父的权益受损,因而受法院邀请,代表着宋父的利益,在本案中担任家事观护员。

接到这份工作后,3位退休老人都相当重视,开展了家事调查,全面了解了原告诉求、本案的遗产范围、被告目前的生活状况及今后的养老计划。

当天列席了庭审。

“这个姑娘给人感觉很踏实,气质有点像学校里的老师,讲话很有条理。”

“你能感觉得到,她对爸爸的未来是仔细考量过的,包括父亲接下去怎么治病、怎么生活,对于医生的安排、保姆的安排、费用的来源,她都仔细考虑过。孩子能把这些事情讲到这个程度,我想也不会做得很差。”

宋颖给家事观护员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在沟通过程中最让他们放心的一点,就是她在言谈中所表露出来的对宋父的关爱。

作为原、被告,宋颖和父亲之间没有矛盾,庭审中,宋颖当庭表达了自己愿意放弃继承部分财产,以确保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她的决定,最终也获得了法庭的认可。

家事观护员也表达了这样的意见: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宋父无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家人、法院还是社会,都应当格外关注失智老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替其做出放弃、减少继承遗产的决定,应当保证宋父能够继承到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

以上意见也得到了宋颖的认同。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由宋父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普陀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认了双方的意思表示,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以宋颖为例的独生子女问题一出,引发网友们的广泛讨论。

“学到了新的知识,也担心自己将来是不是会遇到类似的问题。”

“对于我们独生子女来说,总觉得在父母身体还好的时候提起这些事,好像是在有预谋地占有父母的财产,所以我们选择闭门不谈。”

“说到心坎上去了,这也是大多数家庭的困境!”

“很多身后的困境和麻烦,就是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成为现实的。”

“独生子女随时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这个法律误区一定要普及开来。”

“如果父母没有立下有效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与独生子女同为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还包括逝者的配偶和父母,他们均有继承权。”

总的来说,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如果父母没有遗嘱,独生子女很难百分之百继承遗产。

用房产继承举例,若房产是小李的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母各拥有50%,假如李父去世,属于李父的那一半房产作为遗产,就会有4个继承人——李母、小李和爷爷、奶奶,4人分别继承李父房产的25%。

当小李的爷爷、奶奶去世后,他们继承的房产则会由李父的兄弟姐妹(姑、伯、叔)继承。

假如李母在其李父死亡后改嫁,那么小李的继父作为其李母的配偶,在其母亲去世后可以继承李母的遗产。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遗产,有继承权的家人过世时间顺序、家庭成员的构成和家庭是否重组过等具体因素都将影响着独生子女能否完全继承父母遗产。

因此,遇到类似情况,律师通常建议可选择在父母身体情况较好的阶段,尽早对家庭资产进行合理规划。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

如果父母为保障独生子女权益,最好就是在生前留下遗嘱。而在国内遗嘱主要有5种形式,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对于房产,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从而保证房产可以完整地传承到子女手中,避免被他人分割。

对于现金,父母可以投保人身保险,指定儿女为自己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也可以设立资产服务信托,在信托合同中指定受益人并设置信托利益分配方案。

一旦遗嘱中明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未处置的遗产。

那么关于遗产的其他问题,还有以下两方面知识,可供参考。

其一,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怎么处理?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按法定继承权处理。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就是遗嘱继承人没有了继承权,就等于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不存在这种继承法律关系问题。

当出现民法典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任何一个法定情况时,遗嘱继承人就没有了继承权;没有了继承权,就不能够按照遗嘱继承处理继承问题,而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继承问题。

其二,如果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产怎么处理?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按照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情况不同于一般的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子女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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