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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人”为目的:古代书院的主要目标

 花间一酒壶 2023-02-26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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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书院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朵文化与教育的奇葩。它是一种教育组织,也是一种学术组织,更是一种化民成俗的文化组织。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书院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资金筹措与管理规程。它甚至成了国家和地方不可或缺的社会组织,成为区域文化的标志和学术层级的标杆。这样的社会组织形态,是中国特有的,所以我说它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

中国古代书院独具特色之处

中国书院的历史十分悠久,在唐代就已经有了雏形。李弘祺说:“书院这个名词成为私人讲学的代表是朱熹建立起来的,但是用书院来称呼私人创办的学校则起自唐代。”(《中国书院学规集成》序一)在唐代,书院只是私人的藏书与读书之所,慢慢地,发展成讲学之所而成为书院。宋代是中国书院发展史上最重要的时期。随着理学的兴盛,以传播理学为宗旨的书院大量涌现。据王炳照的统计,宋代的书院近700所,其中南宋占了500余所。所以他把南宋称为书院的“勃兴”期。南宋书院的勃兴,与朱熹有关。宋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在南康军任上修复了白鹿洞书院,宋绍熙五年(1194年),他在知潭州(今湖南长沙)任内修复了岳麓书院。在白鹿洞书院他制定了《白鹿洞书院揭示》,从此中国书院有了一部被共同遵循的书院学规。在岳麓书院,他首创了“会讲”制度,从此“会讲”成为书院的必修制度。

中国古代书院集祭祀、藏书、讲学于一身,是一种极具特色的教育与文化机构。朱汉民将其特色归结为“价值关怀的人文精神”“知识追求的学术精神”和“价值关怀与知识追求统一的精神”。这是从精神层面上的归纳。在物质与管理层面上有哪些特色呢?

第一,中国古代书院主要是私人与民间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是对官方教育体制的补充。虽然到了明清时代,官方对书院的管控加强,官办的书院多了起来,但是就全体而言,官办的书院依然属于少数。

第二,从教学的内容来看,中国古代书院不以科举为主要目标,而是以“成人”为目的。所谓“成人”,就是要培养健全的人格,成就人的完美德性。所以书院是对官办教育的一种反拨。当然,明清以后很多书院迫于时势,不得不把科举之业纳入教学,但那并非主流,主流依然是“成人”。

第三,随着印刷术的普及,出版成为中国古代书院的重要业务,而书院因其特有的学术优势,成为学术出版的重要基地。一方面推动了学术的发展,另一方面为书院提供了财务上的支撑。

第四,中国古代书院最值得推崇和让人感佩的是,它作为一个公益性社会机构,从来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书院制度中有一个专有名词叫“膏火”。所谓“膏火”,用现代的名词来解释,相当于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也好、助学金也好,都不是人人有份的,而“膏火”则是凡被录取为生员的,都可以得到。当然膏火有等级的分别,这取决于学业与品行的高低。膏火对出身贫寒的学子性命攸关,所以后来竟出现有些贫困学生用膏火补贴家用,甚至为了膏火而一再设法延续学业的现象。当然,这是膏火制度的一个漏洞,但总体上来说,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制度,有利于教育的普及与平等。梁启超在《辛亥革命之意义与十年双十节之乐观》一文中说:“前清末年办学堂,学费、膳费、书籍费,学堂一揽千包,还倒贴学生膏火。”可见,这一制度一直延续至清末。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书院的公益面貌。

中国古代书院的经费来源

书院的“公益”性是需要有经济实力支撑的,这就涉及书院的经费来源问题。中国古代书院的经费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学田。所谓学田是指书院拥有的田产,书院依靠出租田产取得收益以供日常支出。那么,学田是从何而来的呢?大致有两种情况,一为政府的划拨,二为民间捐助。当年朱熹在修复白鹿洞书院时,曾以官府“没入田八百七十余亩为学田”(《白鹿洞书院新志》卷一)。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宋若水曾拨“官闲田二千余亩”归石鼓书院。到了清代,政府拨田给书院的情况更非鲜见。民间捐助田产给书院的情况则更普遍。中国古代书院的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突出了公益性的宏大格局。学田的设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二是官方支持。研究中国古代书院的历史可以发现,书院兴办之际不可避免地会有官方支持的色彩。以宋代四大书院为例,它们的兴建或复建都有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赠书与划拨学田的记载。但政府的支持仅此而已,书院日后的运营与维护、发展等,政府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完全靠书院自己的管理与经营能力。我们还可以发现,得到政府资助的书院屈指可数,绝大多数的书院完全靠乡绅、官员(包括退休官员)、商人们的捐助或集资。

开明的乡绅一般对兴办书院持开放与支持的态度,所以他们的捐助或发起集资就成为地方书院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红楼梦》第九回,讲到贾父送宝玉入义学读书时,有这样一段话:“原来这义学也离家不远,原系当日始祖所立,恐族中子弟有力不能延师者,即入此中读书。凡族中为官者,皆有帮助银两,以为学中膏火之费。”可见,当时为官者捐助书院等教育机构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而商人则是另一支捐助的重要力量。据《紫阳书院志》记载,明嘉靖四十五年至崇祯六年,历经五次修缮;自清顺治七年至康熙四十年,又经过四次修缮,每次都少不了当地富商的资助,尤其是两淮的盐商贡献犹著。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歙县人户部尚书曹文埴退休回乡,倡建“古紫阳书院”,也得到当地徽商的积极支持。清代,徽商一时兴盛,徽商赚了钱,讲求社会责任,除了修路、建桥,一项重要的社会回馈就是捐资办学。

三是经营收入。书院利用学田等的收入经营产业或通过金融手段获取利息,也是书院经费筹措的一个来源。但这种情况需要一定的商业运营能力,一般的书院很难做到。像紫阳书院这样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书院确实有过实践并取得成功。《紫阳书院志》也有记载。

四是出版收入。出版也是书院谋取资金的一个途径。一个有名的例子就是福州的正谊书院,该书院编辑出版的《正谊堂丛书》一经出版,广受好评,给书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捐资兴学应该成为社会风尚

中国古代书院的公益性特质,给书院的运营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从书院发展的历史看,书院因经费无以为继而停办散伙的记载固然有,大多数书院并不会因为经费的问题不可持续。这其中的奥秘,除了有学田等不动产的经济收入外,整个社会对书院经营的支持已有共识,所以书院的捐助一般都有保证。正是有这样一群对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对国家命运与社会发展怀有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的人们担起了承续传统、弘扬文明、化民成俗的重担。这是一群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先知先觉者和身体力行者。这样的人群,代不乏人,薪火相传,呵护着中华文明的火种,不使其遭战乱而熄灭,不使其因换代而绝种。每念及此,我们不能不对他们肃然而起敬!

公益性是中国书院制度中最值得敬佩和弘扬的。但是现在人们在讲到中国书院时却鲜有提及。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中国古代书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对书院运作、管理、制度层面的研究还远远不够。另外,中国古代官员、商人对文化教育事业的担当精神和对公益事业的责任感未被充分强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今天我们重提中国古代书院的公益性问题,还是有其现实意义的。世界几大文明中,中华文明是唯一一个传承至今没有中断和消亡的文明。究其原因,中华民族基因中崇文、重教的精神是最根本的支撑。而这种基因的外化之一,就是书院的发生、发展及其制度、规范和运作机制的历久不衰。遗憾的是,近现代以来,这一基因被“冷冻”了,人们失去了对教育与人文的热情。书院的复兴,重新给了中国人一个机会,它也许能再次激活我们崇文、重教的基因,使捐资兴学重新成为我们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

(作者系中华朱子学会常务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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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3年2月24日第6版

本期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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