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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文物保护

 闲庭斋阁 2023-02-27 发布于浙江

在国家档案局公布的毛泽东信件中,有两封比较特殊,非系各类政务,而与文物保护相关。一封写给郑振铎,一封写给田家英。前者是将私人所赠文物交公,值得作为表率。后者则借故宫文物,当引以为戒。

【一】

【释文】郑振铎先生:有姚虞琴先生经陈叔通先生转赠给我一付王船山手迹,据云此种手迹甚为稀有。今送至兄处,请为保存为盼。顺祝健吉。毛泽东,十二月三日。

姚虞琴(1867—1961),现代画家,收藏家。名瀛,字虞琴。杭县(今浙江余杭)亭趾镇人。(《浙江余杭县革命(进步)文化史料汇编》第52页

《浙江余杭县革命(进步)文化史料汇编》

陈叔通(1976—1966),名敬第,浙江杭州人,中国政治活动家,爱国民主人士。

陈叔通

当时,郑振铎应是国家文物局局长,所以毛泽东将王船山手迹交给了他,所谓保存应当就是收归公藏。事实也是,当年12月12日,郑振铎即将此手迹转拨故宫博物院。这在故宫博物院均有记录,官网亦有回溯的信息。(图图用“王船山”和“王夫之”的关键词,没能在故宫博物院搜出藏品,有兴趣的小伙伴找到了请留言告知哦!)

除了这一件文物外,据故宫官网检索显示,毛泽东还曾于1952年、1956、1958年,通过不同部门,分别向故宫博物院拨交《钱东壁临兰亭十三跋》手卷1件、康熙五彩盘1件、李白《上阳台帖》1件。

上阳台帖

述文物均是私人赠送给毛泽东的,故宫用了“拨交”一词,可见毛泽东似不视此为私有


【二

【释文】田家英同志:请将已存各种草书字帖清出给我,包括若干拓本(王羲之等),于右任《千字文》及《草诀歌》。此外,请向故宫博物院负责人(是否郑振铎?)一询,可否借阅那里的各种草书手迹若干,如可,应开单据,以便按件清还。毛泽东,十月十六日。

田家英

据毛泽东的秘书回忆,毛泽东曾向故宫博物院借阅真迹。前故宫博物院代院长吕济民说,毛泽东曾多次借阅书画。(《毛泽东与故宫的翰墨情缘》,《紫禁城》2007年,第9期,第15页)

虽然这些借阅都有清单,并在阅后归还给了故宫博物院,但这样的事对于文物保护实际是不利的,故当引以为戒。公家之物,自是全民于公家可行阅览,私人无论何人均不可带离公共区域。若有特例,则何人不可私借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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