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应承担哪些后果? 清算义务人是指法人解散后依法负有启动清算程序的主体,其义务在于根据法律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的清算程序以终止法人。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应承担以下后果:1、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就是说清算义务人要承担程序方面的法律后果。2、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实体责任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如何理解“及时”二字?这里的及时要根据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不同类型的法人解散后需要组成清算组的时间不尽相同,如《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慈善法》第18条规定,慈善组织的决策机构应当在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30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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