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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 一人能申领多个烟草证吗?还要注意什么?

 悦合集 2023-02-28 发布于广东

很多人在开便利店的时候,都知道销售烟需要办烟草证,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办几张烟草证。接下来,小编就来和你们说说,我们先来看下案例~

你问我答

问:零售客户吴先生

我已经以我的名字办理了一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以再申请一份吗?

答: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

您好!你的问题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如果您有多处经营场所需要办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均未对行政相对人持有同一类型行政许可的数量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的一般原则,如果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不存在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关情形的,您申请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数量不受限制

但是,如果您仅有一处经营场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其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果您在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地点申请第二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无论其是否符合发证条件,所在地烟草专卖局将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你知道答案了吗?小编在此提醒,开分店的老板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PART01

一店一证

各家店必须单独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能只是主店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分店同时使用。

各分店在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必须是向分店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而不是向总店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申请。

PART02

单独进货

必须单独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每家分店只能向企业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而不可以以总店进货、统一配送的方式进货。

PART03

单独销售

卷烟必须独立销售,禁止各店之间串货销售

在各家分店单独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单独进货的前提下,各店卷烟必须单独销售,禁止将卷烟在各店之间串货销售。目前烟草行业实行“打码到条,打码到户”的政策,我们须严格遵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如若分店开业刚取证没烟卖,老板也切勿耍小心思,否则……

零售户黄老板在本地经营着两家便利店,其中一家店刚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没开始订货,但他急于在新店售卖卷烟。于是,他心生一计,将另一家店的部分卷烟运到新店,开始进行销售。

“有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坐镇,谁会发现卷烟有问题?”黄老板怀着侥幸心理,从老店往新店输送过三批烟。他以为天知地知,便高枕无忧。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一次烟草专卖人员到店突击检查中,东窗事发。一纸罚单,让黄老板意识到自己所犯的大错。



黄老板为什么被罚?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卷烟只能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销售,即使黄老板两家商店均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名下两家商店的卷烟也不能相互调剂,否则将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

为什么分店不能调剂卷烟?

首先,调剂卷烟时,一些不法分子可能掺入假烟。真烟被调包,零售客户必然会遭受经济损失。

其次,卷烟调剂有可能引发价格竞争,影响零售客户的收益。

再次,如果调剂的卷烟被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获,零售客户不但要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而且店铺信誉也会受到影响。

以上是关于烟草证的小贴士,不知道准备开店或者是开分店的店主明白了没有呢?小编还会不定期和老板们分享关于门店经营技巧哦~关注我们,经营知识少不了!

注:内容来源东方烟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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