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适用主体: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适用主体:制造业企业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是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