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行为 指一个人在 看、行动、谈话、 表达其目前的情绪状态、感受 或 动机时的变化: 翻起面孔、颤抖、脸变红、前额出汗、 行动犹豫不决、高声或柔声细语地说话。 → 这些都是【行为变化】的例子。 → 表达 即是 一个人行为的典型特征。 这种特征 使观察者 对那个人的意识状态、情绪紧张度、感觉状态等 做出【外显的】或【内隐的】推断。 → 根据一个人的行为表现 来对他的人格进行判断 已有很长的历史。 → 尽管从直觉上讲, 客观测量的人格属性 与其身体和表情上的变化有关, 似有一定的道理。 → 然而, 它不足以保证 在对稳定的人格特质 进行评估时, 这些变量的作用。 → 即便如此, 在评估状态变量时, 表现性行为变量 仍有显著的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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