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扣扣一案,本欲不说,但还是终究没忍住说两句。 7月17日上午,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我心情复杂,从个人立场来说,完全支持死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纵观网上舆论,街坊饭后茶余的谈论,赞扬张扣扣“有仇必报”的绝大多数,可是理性思考却很少!从本案来看,法、理、情,法在前,理、情在后,张扣扣的理、情或许都占,但法律就是法律,一旦违反法律,再"合情合理"也无济无事。 此案引发了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道德与法律”、“血亲复仇”等话题的热议,有的人认为张扣扣舍身“为母报仇”是“孝子”,应给予同情。法律圈也对张扣扣的辩护人所谓“精彩绝伦”辩护词的形成了支持与鄙视两种不同的意见。其辩护律师旁征博引、通古论今的从各种角度大篇幅阐述,目的也只想法院对其不要判处死刑。 从案情来看,张扣扣判死刑无疑义,因为此案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如果张扣扣不判死刑,谁能保证以后有多少类似的复仇在身边发生?窃以为,血亲复仇如果被允许,那么法律的威慑力何在,如果谁都可以绕开法律自行其是?法制健全何在?法律的威力和公信何在? 张扣扣说,有三个场景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令他终身难忘:一是王正军打他妈妈的那一棒;二是妈妈在他怀里断气的时候,鼻子、口里都是血,鲜血在喉咙里面“咕咕咕咕”地作响;三是妈妈的尸体在马路上被公开解剖,现场几百人围观。张扣扣亲眼看到妈妈的头皮被人割开,头骨被人锯开。这样惨绝人寰的血腥场面,对于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儿童来说,简直是毁灭性的,也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然而,这是杀人的借口么?无论什么天大的冤屈都不是杀人的理由,况且连杀三人,也许张扣扣心理上满足了,其母亲死了,而他杀死三人,几乎造成王家“灭门惨案”。即使当年王家三儿子因邻里纠纷将其母亲伤害致死,但法院以王家三儿子系未成年人、案发后积极赔偿、张母存在过错在先等原因判处王家三儿子有期徒刑七年。而张扣扣不满意,始终激愤难平,故意杀死王家三人,且手段极为残忍,情节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影响极为广泛,非死刑不可。 很多人也支持张扣扣判死刑,但总是觉得他冤屈。因为其母亲20多年前被王家人打死,而最后法院就把王家老三王正军判了7年,赔偿张家9639.3元。扣掉已经支付的丧葬费8139.3元,实际上等于就赔了1500块。很多人都认为这赔的太轻了。因此既然法律不能保护张扣扣,张扣扣只好自己动手。很多人都说张扣扣是条汉子,做了自己曾经想做而不敢做的事,一路走好的留言不绝,甚至还出现了永垂不朽的词语。这太偏颇了,只虑其一,不虑其二。 中国人的孝道很有着浓厚的传统,“杀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系列血亲报仇的故事一直在中国人脑海根深蒂固,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如果张扣扣生活在封建王朝,不但罪不至死,甚至还会被当成榜样,举国歌颂,成孝子典范,说不定还会加官进爵。西汉董仲舒的六世孙董黯,因为母亲被邻居王寄侮辱殴打后一病不起,悲惨离世,董黯几年之后一举砍死王寄(等王母去世),后自缚向官府自首。汉和帝闻其孝心,不罪反诏他为郎中,被董黯所拒绝。后受皇恩俸禄,隐居终老于大隐。董黯慈母孝子的故事很快传遍了神州大地,后来人们把大隐溪叫作慈溪,后又用慈溪来命名县名,这就浙江慈溪的来由。 但张扣扣生在当下,必死无疑。在二十一世纪,一个拥有现代文明的法治国家,不可能提倡血亲复仇,哪怕最亲的人被杀,也只能按照法律来审判,而不能报私仇。至于法律能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取决于人们遇到的是秉公办事的法官还是良心泯灭的法官。 我不是要谴责,张扣扣是糊涂,如果娶个媳妇踏实过日子该有多好,而选择了杀人报仇,可伶又可悲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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