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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伟大体现在什么地方?

 淘沙金 2023-03-01 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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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评论卢梭说,他的“笔造成的影响超过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圣奥古斯丁、圣托马斯·阿奎那,以及有史以来任何一人”。虽说这一见解显然有夸张之嫌,不过也并非全然向壁虚构。我们还可以引用斯达尔夫人的话,她说:“卢梭没有说出什么新东西,不过他在各处点起了火焰。”

卢梭的伟大体现在什么地方?他何以被视为一位重要思想家?他都说过些什么?他有什么新颖的或原创性的发现?难道他真的没有说出什么新东西吗?(斯达尔夫人的话正确吗?)假如他没有什么新见的话,阿克顿的这类话又是怎样适用于他呢?

有人说,他的天才只体现在他卓绝的辩才、勾人魂魄的文风——例如《忏悔录》体现的文风,这本书让人爱不释手,它对读者的影响超过同类文学著作。可是,卢梭所言果真毫无新意吗?莫非它只是新瓶装旧酒?有人认为,他的独创性表现在,以前的思想家都注重理性,卢梭却赞美激情。但这绝对是不实之词。狄德罗和爱尔维修、夏夫茨伯里和休谟,在各自的著作中,都高谈阔论激情和感情,他们总是说,不要像苦行的宗教那样压抑人的情感,另外,柏拉图和斯宾诺莎等哲学家也曾要求,千万不要抑制或伤害天性。对于情感固然需要疏通或引导,但没有理由非压制它们不可。相反,与历史上其他思想家相比,18世纪所谓的经验主义思想家这一派最强调情感、人类的自发性和人情温暖。在这个主题上,没有哪一位著作家比狄德罗更狂热,有时更加感情用事。

如果我们考察卢梭的著作,就表面看来,情况正好相反。卢梭根本不赞成情感的放纵。相反,他说(而且他背后有一个伟大的哲学传统):感情使人们分离,理性使人们统一。感情、情感是主观性的、个体性的,因人而异,因国家而异,因气候而异;只有理性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而且只有理性才是一贯正确的。这样一来,根据他的作品提供的证据,这个著名的区分当然是靠不住的,根据这项区分,卢梭预测了情感与冷静的唯理主义之间的对立。

在卢梭看来,有关道德和政治的某些问题,例如,如何生活,该做何事,该服从谁,对于这些问题,人类长期以来积累的情感、偏见、迷信,给出了许多相互冲突的答案,找出了各种具有因果关系的——自然的——因素,导致人们在若干世纪中众说纷纭。但是,如果我们寻找这些问题的真正答案,这么做并不是办法。我们提问题的方式必须使这些问题可以回答,这只有通过理性才能做得到。就好像在科学中,一位科学家给出的正确答案,其他同样理智的科学家都能接受,伦理学和政治学当中也应如此,合理的答案便是正确的答案:真理只有一个,错误却是无穷。

这种看法简直再普通不过了。哲学家大都能说出这类话,卢梭只是重复了前人的观点。他说,每一个人都有理性,理性使人们团结,而每一个人的情感则是不同的,它使人们分裂。那么,这种说法的原创性何在?当然,卢梭的名字是与《社会契约论》相提并论的,不过这本书也没有什么新意。社会中的人为了保全自己,不得不在历史上结成某种契约关系;即便这并非史实,不管怎么说,他们也得表现出结成契约关系的样子;社会中的人,由于某些人比别人强大,或比别人显得更为邪恶,他们只好建立一套制度,使占据多数的弱势群体防止强势的少数派对他们作威作福,当然,这种观念早在古希腊时代就有了。

那么,除了少量改动之外,卢梭又往这个主题里增添了什么新东西?有人可能会说,他在个体的自由与社会的权威之间进行了调和。但是,这个问题前人已经探讨无数次了。实际上,马基雅维里和博丹、霍布斯和洛克等人主要关注的正是这个问题。在政治思想上,人们最熟悉和最容易想到的莫过于如下问题:“怎样才能协调”人类争取自由的愿望与权威的需要?显然,在所有政治哲学家看来,个体向往自由——也就是说,他们想为所欲为,不受他人的羁绊,不愿意受别人强制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不受强制这种自由是人们随时准备去捍卫的一个主要目的和价值,这一目的的实现,是过上大多数人想过上的那种生活所不可或缺的。

当然,在另一方面,井然有序的生存方式是很有必要的。人总是在社会中生活,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或理由;正因为人是在社会中生活,个体就无法随心所欲地行事,因为这样做会妨碍他人,并且使他们的目的遭受严重挫折。因此,做出某种社会安排是必然之举。

在早期思想家当中,这个关键问题已经引出各种答案。由于不同的思想家看待人类个体的观点不同,这些答案也就各不相同。霍布斯对人性的评价有点低,他认为,总的说来,人并非善类,人类是野蛮的而不是温顺的,并且,他认为,为了遏止人与生俱来的狂乱不羁、无法无天和残忍野蛮的冲动,强大的权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因此,他在权威和自由之间划分界线的时候,倾向于权威。他认为,有必要大量使用强制力量,以防止人类互相毁灭、自相杀戮,防止给社会上大多数人造成危险、肮脏、残忍和贫困的生活状况。因而,他给个体自由留下的空间非常小。

另一方面,洛克相信人是善的而不是恶的,他认为,在划界线的时候没有必要这么倾向于权威,在他看来,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当他们还处于“自然状态”时——所拥有的一些权利,甚至在文明社会依然保留,他坚持认为,还是有可能创造出像这样保留他们某些权利的社会;与霍布斯相比,他允许人类拥有更多个体性质的权利,他的理由是,人的天性主要是仁慈向善,没有必要像霍布斯所要求的那样严重摧毁、强制和约束他们,以便产生社会存在所需要的那种最低限度的安全。

不过,我的主要意思是,他们之间争论的只是界线划在哪里的问题,然而这个界线是变动不居的。在中世纪,当时政治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神学性质的,这场争执表现在,在人的身上,原罪的力量是否大于自然或上帝所赋予的理性的力量——原罪使人狂放不羁、作恶多端、贪得无厌和无法无天,理性使人追求善和正确目的,它是上帝灌输给他的。在比较世俗的时代,当这些概念悄无声息地变成世俗的术语之时,在哪里划界的争论却呈现出更加世俗化的历史形式或心理形式。现在的问题是:“有多少自由和多少权威?强制与个体自由占多大比例?”必须达成某种妥协:你只需找到解决办法——估计必须在什么地方划界——根据你所认为的人性的真正构成,或许依据科学数据,例如气候、环境和其他类似因素的影响,孟德斯鸠这类思想家探讨这个问题时,就使用了这类科学数据。

卢梭学说的原创性表现在,这一整套方法都不适用。他的自由观念,还有他的权威观念,都迥异于先前的思想家,虽说他使用的是同一类词汇,可他放进去的却是极为不同的内容。事实上,这就是他的著作雄辩有力和极富影响力的一大秘密。也就是说,虽然表面上看,他所说的与前人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他使用的句子与前人相同,他使用的概念显然也与前人相同,然而,他改变了词汇的意义,他扭曲概念以至在读者那里产生振聋发聩的效果,读者不知不觉地被这些熟悉的表达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

卢梭字面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表达的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似乎在沿着一条老式路线论证,不过他在读者面前所投射的景象,迥异于他似乎从前人那里借鉴的方案。我们且以自由观念、契约观念、自然观念为他学说中的核心概念,加以举例说明。

先说自由。在卢梭看来,整个妥协性的自由思想,也就是说“好了,我们不可能有彻底的自由,因为那将导致无政府状态和混乱;我们也不可能有绝对的权威,因为那将彻底摧毁个体,专制和暴政将应运而生;因此,我们必须在二者之间的某个地段划一条界线,安排一场妥协”——这种思想绝对不可接受。在他看来,自由是一种绝对的价值。在他的眼里,自由就好像是一种宗教式的概念。在他眼里,自由与人类个体是等同的。说一个人成其为人,与说他是自由的,几乎是一回事儿。

卢梭是怎样看待人的呢?人是为自身行为负责的——他既可能做好事,也可能做坏事,既可能走上正确道路,也可能走上错误道路。如果他不自由,这个区分就毫无意义可言。如果一个人没有自由,如果一个人不对他的行为负责,如果一个人没有做他应当做的事情——说他应当去做,是因为他想这么干,因为这是他个人的、人类的目标,因为这样一来,他得到了自己而不是别人此时此刻想得到的东西——如果他不去做,那么他根本就不是人:因为他不负责任。整个道德责任观念,在卢梭看来,几乎超过了人的理性,是人的本质,它依靠的一个事实是,人能够作出选择,在其他可能性中进行选择,在不受强制的情况下自由地选择。

如果一个人受到强制,受到别人的强制,受到一位暴君,甚至受到物质环境的强制,那么,说他作出选择便是荒唐之言;在卢梭看来,他成了一个物,一件动产,自然界当中的一个物体,不可能指望他有责任心这样的东西。桌子和椅子,甚至动物,我们无从判断它们的对错,因为它们要么什么也不做,要么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如果它们不知道,就不能说它们在行动,如果它们不行动,就算不上人类。行动即是选择,选择即意味着在其他目标当中进行遴选。要是有人因为受到胁迫,不能在其他目标之间进行选择,他就算不上人类。假如他是自然界决定的一个客体,正如物理学家们所教导的那样,他只是一个血肉之躯。一个原子的集合,像自然界中没有生命的物体那样,受到物质定律的支配,那么,就不能说他是人类。另外,假如他受到的决定不同于自然界中物体受到的决定,而是受到另一股力量的决定,因为他受到了暴君的威吓和强制,因为他成为别人手里的一件工具,别人利用他的恐惧、他的希望或他的虚荣心,他就像一个玩偶一样任人操纵——像这样的一件工具同样无法完全获得自由,完全不可能行动,因而他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人类。

这里没有说,在这种情况下,人(在卢梭看来,他是奴隶)不大可能感到幸福,不过,幸福不是人追求的目标:人类追求的目标是过上一种正确的生活。因此,在卢梭看来,奴隶通常可能比自由人更幸福这个命题不是对奴隶制合理性的证明,正因为这个原因,他言辞激烈和义愤填膺地反对爱尔维修等人的功利主义思想。奴隶制可能是幸福的一个来源;不过它依旧是丑恶的。因为想当奴隶就得小心谨慎,但这种做派让人厌恶、令人不齿。因为“奴隶制……有悖天理”,在受奴役状态之下没有异议,完全不同于一个真正的人的集合没有异议。卢梭宣称,“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人的资格,就是摒弃人的权利,甚至摒弃人的义务……这种放弃与人的天性格格不入。”

这就意味着,一个人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这就是人为什么不能卖身为奴,因为他一旦成为奴隶,他就不再是一个人,因此他失去了权利,也不承担义务,而且一个人不能取消自身,他不能去做出让自己无法进一步有所作为的行为。这样做就是道德自杀,而自杀可不是人应当采取的行动——“死亡可不是生命中的事情”。因此,在卢梭看来,自由是不可以调和或妥协的:不允许你失去丝毫的自由,更别说是失去更多的自由;不许你拿这么多自由去换取这么多安全,不许你用这么多自由去换取这么多幸福。你放弃“一点点”自由就等于向死亡走了一小步,丧失了“一点点”人性;卢梭以最大的热忱所持守的信条,也就是他最为雄辩有力去捍卫的一个价值观,就是人刚正不阿这种观念,人类最严重的罪行,不是人天生就有的罪恶,而是丧失人性、贬低人格和剥削人。他用了大量充满激情的言辞去抨击那些利用他人的人——不仅因为他们给那些人造成了痛苦,还因为,他们损坏了那些人的形体,使他们失去了人类的外观,在他看来,这就是反对圣灵(the Holy Ghost)的罪恶。简言之,在卢梭看来,人类的自由——独立自主地进行选择的能力——是一种绝对的价值。说一种价值是绝对的,就是在说,根本不能在它身上进行妥协。

本文选自以赛亚·伯林《自由及其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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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他用一部部写尽生命美、人性美的文学大作炸响了中国文坛。

他是汪曾祺的老师是胡适眼中“中国最好的小说家”;

比莫言早24年提名诺贝尔奖;

他的作品被老舍、鲁迅列入一生必读书单.....

时至今日仍每年不断再版,被翻译成40国语言,成为在海外最受欢迎的中国作家之一。

他,就是《边城》的作者,沈从文。

文章图片3青年时期的沈从文

出身湘西山城的沈从文,家境破落,14岁就当兵,从军流徙中见过了世间的所有残酷。

他只有小学毕业文凭,却毅然离开家乡追求“文学梦”。

最难的时候,两年多没有经济来源,穷到住处没有火炉,买不起棉衣。

日子多苦?几天吃一顿,饿着蜷在被子里,一边流鼻血一边写,把上门探望的朋友妻吓得晕倒。

“我倒要看看,我自己支配自己,比命运处置是更好还是糟糕?”

凭着一支笔和一颗心,他硬生生地闯进了北京文坛,成为西南联大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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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来时局动荡,他被迫封笔全身心进了历史博物馆做研究,用17年完成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获得多位国家领导人的赞誉。

回望沈从文的一生,他历经磨难,可所有的苦痛都被他化作温柔的笔触。

世人能看到的,不过是一条溪,一片山,几点云影,细雨茶烟清昼迟的山水柔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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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细心品读他的文字,也更能体会他的用心和坚守。

“我明白人活到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我到这街上来来去去,看这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乐如何忧愁,我也仿佛同样得到了一点生活意义。”


就如一位读者所说,“(他)在泥泞的生活里,写尽露水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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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从文的文字,美如溪水却也像一架收集纯真的时光录影机。

看过这些“慢慢时光”中的美景和趣人,人的心会也会跟着静下来。

他写春时雨夏日溪,写明朗的天气,澄净的月色

“细雨下个不止,溪面上一片烟。

“溪水清个透亮,活活地流,许多小虾子脚攀着一根草,在浅水里游荡,有时又躬着个身子一弹,远远地弹去,好像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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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长在山水里,清澈美好的人和故事

“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叫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条黄狗。

“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扶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他用这个美如溪水的梦,抚平你的燥郁,一字一句告诉你

有时,“生活,不必慌慌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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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想在浮躁的生活中,寻找一片心灵的栖息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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