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期)直到这个时候,我对崔某依然毫无概念。到底是何许人?有何作品?走何种路数? 某日有幸去美女家作客,美女照例将某人大肆吹捧一番,并指向客厅的一幅书法作品,非常得意地炫耀起来。在她一片飞珠溅玉的描绘之下,我只记住了一个关键词:古拙!这个词语日常使用频率极低,从前只从某协某家口中听过。原谅我读书少,不太了解其意。 再说崔某其作品。整体感觉不便形容,以个人半桶水的书法审美水准来看,算不上“丑书”,但也绝对谈不上高大上。我只能说比较有特色,比较有辨识度。后来特意百度了一下,其作品被网友戏称为“长颈鹿体”,不禁会心一笑:网友确实有才! 最后说重点。崔某人的言论:凡是说丑书的人都是初学者,因为他们看不懂书法。 不知道网友听到是什么感受,反正我怎么听都觉得这话象是专门为自己辩护的。虽然其人的作品不一定被列为“丑书”。这种感觉吧,有点类似于小朋友偷吃了零食,还偏要硬着脖子说“我从来不吃这个玩意儿,难吃死了!”。 “真善美”是我们人类永生不息的追求。题主这话在逻辑上完全站不住脚:丑的东西本来就不应该被宣扬。既然你已经承认某作品是“丑书”,为什么还要推崇呢?要么,就是原本三观不正;要么,就是利益驱动扭曲了你的三观。 言辞似乎有点激烈,到此为止吧。不排除我的读者群当中也有某人的崇拜者。一家之言,仅作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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