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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我的另类启蒙老师/孙明慧

 冰凌花文学 2023-03-03 发布于黑龙江

我的另类启蒙老师

︱孙明慧

金秋九月开学季,又到教师节了。虽然离开学校已多年了,回想自己年少时的求学路,在我的印象里,基本上每位老师,都能善待我,教过我的老师,也都对我印象深刻。而我记忆深刻的老师,也不是少数。记忆中最为深刻的,当数我小学一年级时候的老师,可以说他的出现影响了我这一生。


我七岁的时候,姥姥带着我离开黑龙江回了山东老家。到了开学季,我也到了该上小学的年纪,姥姥托一个亲属带着我去了村里学校,第一天上学因为哪都陌生,感觉很拘谨。上课时间到了,老师走进了教室,我抬头一看,是位男老师,长的个头不高,有点胖,一脸的横肉,看上去让人感觉有点害怕。不知怎么了他看我的眼神有点怪怪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我是外地人的原因吧,第一天就在一种不安的忐忑中结束了。
第二天开始正式上课了,第一节课上的是语文,学的是拼音a,o,e,老师在黑板上讲解完毕让同学们在本子上练习写,我很认真的在本子上写着,这时候他走到了我课桌前看了下说:“这是你自己写的吗?”  我听了觉得很可笑,我说:“不是我自己写的,难道别人会到我本子上写字吗”。他听了似乎很不高兴,但是没有说什么。从那以后,他总是看我不顺眼,把我调到最前排的位置,经常有意找茬,有时候讲课就莫名其妙的冲我喊,“看我的脸干什么,看黑板,我脸上又没有字”。我真是觉得好无辜,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记得有堂课,让同学们轮流背诵课文,不会背的就到讲台前站着,当轮到我的时候,他居然没有让我背诵,直接让我站到讲台前了。还用教鞭恶狠狠的照着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头上打了好多下,我当时特别想不通,我明明已经会背诵了却不让我背诵,我又不敢说什么,因为挺怕他的,心理都产生了阴影,每天上学我都是担惊受怕。不知道他又会怎么样惩罚我。回家还不敢告诉姥姥,怕她担心。
后来终于有一天我实在无法忍受了,那天是一个自习课,老师在讲桌上批改作业,突然走到我课桌前,拽着我的耳朵把我拖到了他的讲桌前,指着我的作业本大喊:“这道题怎么做的,拿回去改了”。我忍着眼泪拿着作业本回到座位上,仔细检查了一遍改好后送过去,他看了一下又喊到:“还是不对,拿回去重改”。说完把我作业本扔到了地上,我捡起作业本回到座位上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同桌看了看我的作业说:“你做的都对呀!我也是这么做的,老师怎么说你做的不对呢”,我说:“这学我没办法再念了,我真的受不了了”。
下了自习课之后,我收拾好我的东西就回到了家,见到姥姥后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所有的委屈在这一刻都暴发出来了,姥姥心疼地抱着我说:“咱不去念了,不去受那份气了”,从那以后我晚上睡觉会经常做恶梦,梦到被老师打,性格也由此变的特别孤僻,甚至害怕和别人说话。
后来,姥姥给爸妈写了信,把我接回了黑龙江,回来之后有很长时间我都无法改变这种状态,记得回来之后第一天去上学,课间的时候老师坐在我旁边说要看看我的作业本,我害怕地用胳膊把作业本捂住了不让老师看,就以为这位老师也会和山东的那位老师一样恶意的惩罚我。很幸运的是,这位老师非常和蔼可亲,说话也很柔声细语,耐心细致的给我讲解,让我戒备的心慢慢的放了下来。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的状态慢慢有了改变,在班级也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位老师也成了我们家的好朋友,真的非常感恩这位老师!

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有个好的启蒙老师太重要了,会对孩子心理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现在有时候看新闻报道,时不时会看到个别老师无端体罚学生的事情发生,真的很让人痛心和愤恨。
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

  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面对人生。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单纯的惩罚。

  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急功近利的行为。是的,有的学生会睡懒觉,有的学生会迟到,有的学生考试会作弊,有的学生会抽烟……那么,需要耐心教育的就耐心教育,应该校纪处分的就校纪处分。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如果学校、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班规和校纪的有关规定来处罚学生,那么让学生受到惩罚的不是人而是制度,这就是“法治”。

  学生最初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得到校园中“法”的及时纠正,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法”的观念将根植在他们的头脑中,这就是法制教育。我们的学校、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的“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作者档案

 孙明慧,网名林中花雨,黑龙江省鸡东县人,鸡西诗人协会会员,鸡东诗词协会会员,鸡东诗歌协会会员,鸡东作家协会会员。喜欢诗词创作,用文字记录生命中的精彩时刻,愿在文学梦想的道路上努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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