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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录:回忆我的知青生活 | 散文

 北疆文艺 2023-03-03 发布于黑龙江




回忆我的知青生活

●张福录 

     光阴荏苒,似水流年。岁月的长河流不尽情感的波澜,回想起我十四载的知青生活,可谓是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知青生活是我在漫漫人生旅途上的一次难忘的经历与历练,那段生活有苦有累,为垦区建设奉献了青春,流淌了汗水。那是一段意气风发的青春岁月,也是我在人生旅途中所有驿站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在我的知青生活中,有许多难以忘怀的真实经历和发生在身边的真实事件。我下乡所在的黑龙江五师某团有一位不该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知青。然而,这名知青却在上山下乡的第三个年头被兵团五师军事法院以“反革命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并立即执行,时年只有二十岁,他的名字叫王某江。
       二十岁,美好的人生刚开头,二十岁,正是人生中齿少气锐的豆蔻年华,充满了蓬勃向上的朝气,也正是美丽青春绽放的大好时光。然而,因劳动中的一次不该发生的意外,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二十岁。
      王某江是哈尔滨市某中学六八届初中毕业生,他响应党的号召,怀着屯垦戍边,建设边疆的崇高理想,于1968年11月初下乡来到了黑龙江第五师某团,被分配到三营二十一连,成为一名光荣的军垦战士,时年刚好十七岁。
      

              当年团部前面的塔
 1970年初春某日,王某江所在的排被连队安排呕肥作业,主要是把日常所积的牛马等牲畜的糞便冻块堆积成大堆并用火烧发酵,糞肥只有经过发酵后方可送往地里施用。排长是农场的老职工,工作表现挺好的,但没有多少文化。当时排长站在糞堆上面负责码垛,王某江等人在下面负责用铁叉将糞块往堆上甩,因劳动中王某江一次用力过猛,将一冻糞块甩到了排长的身上,排长因没注意突然飞来的糞块,被吓了一跳,也感到了身体某部位的疼痛,于是便训斥了王某江:“你是没长眼还是眼睛不好使”,王解释说:“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本以为排长能消消气,事情就过去了,大家可以继续干活劳动,此时排长又不依不饶使用了难听的语言激怒了王某江,使矛盾激化,王某江感到排长得理不饶人,非常气愤,便将手中的钢叉向排长撇去,没想到钢叉刺中了排长的太阳穴,排长随即倒下,经团医院的全力救治,没能保住排长的性命,酿成了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
       由于发生了命案,团保卫股将案情上报到了五师保卫科,最后被移交到了五师军事法院。1970年五月中旬,五师军事法院作出了判决:认定王某江犯“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
       1970年五月中下旬某日,王某江从师部看守所被押解回所在团,我们机炮连奉命抽调八名武装站士分两班担负看守任务,我也在其中。王某江被关押在团部医院西面一个废弃的浴室里,阴暗潮湿,连一张木板床也没有,王某江戴着镣铐萎缩在地面,在阴冷潮湿的环境中艰难的度过了短暂人生的最后两天,其间没有与亲人的最后告别,没有家里的亲人为他送来临行前的一套新衣,也没有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说出自己想说出的话语,面对负责看守同是知青的兵团战友,他想说什么却又欲言而止,好像说什么都已是没有任何意义了。
       执行那天,团里在机炮连东面的跃进水库旁召开了公审大会,五师军事法院派现役军人到场宣读了对王沛江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书,我注意到宣判后王某江的表情是镇定的,随后便被警通排的人从汽车上拉下,我目睹了行刑的全过程,临刑前他环顾一下四周,好像在与他曾挥洒青春汗水近三年的黑土地告别,他也在叹息因一次劳动中的失手剥夺了他人的性命,并将自己的生命变成了如此的短暂。
       受命行刑的是机炮连的一名老战士,他是老党员必须服从命令。
      被执行死刑后,王某江的遗体被嘎斯汽车托拽到跃进水库南侧松树林旁事先挖好的坟坑就地掩埋。
        事件虽然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但此事件的记忆在当年我们所在团广大知青的心中始终没有被忘记。
        王某江的父亲是中共老党员,还是国家干部,王某江初中毕业积极的报名上山下乡,去屯垦戍边建设边疆,主动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他不可能是“反革命”这罪名让人感到确实不妥。
        王某江的案件纯属真正意义的过失或失手致人死亡。由于排长不依不饶用过激的语言至使矛盾激化,酿成了悲剧,对此,排长也存在一起定的过错。王某江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也不存在杀人的预谋。
       在那动乱的年代,极左路破坏了法制的公平和正义,庭审不公开,没有辨护人,没有嫌疑人的最后陈述,审判程序简单缺少复核还没有上诉的程序。
       王某江因过失或失手致人死亡,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毁了一个家庭,也毁了自己,确实有罪,但罪不致死,更谈不上他是反革命,可惜年仅二十岁的好年华,没有享受到人生美好的未来,更没看到拨乱反正后法制健全的今天,便终结了美好的人生。
      王某江是一名普通的知青,也是一个响应党号召的热血青年,一次意外,一个过失使他走完了短暂而令人感到痛心的人生旅途。如果当年法制健全,他不会被执行死刑,也绝不会是“反革命”杀人犯,他也将为自己的过失而致人死亡付出沉重的代价,必须受到应有的刑罚处理,但也能有机会重新燃起生命希望的机会,出狱后他也会为社会再次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知青生活记忆里,还有太多讲不完的真实故事,有的感人至深,有的惊心动魄,还有的回味无穷。
       知青生活是我人生中一段难忘的时光,虽然过去了几十年,而今回想起来仍然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因为那毕竟是自己生命的历程。




作者简介

      张福录,1952年出生,曾在黑龙江54团下乡。鸡西煤矿机械厂退休。喜欢文学。多篇散文在《兴凯湖微生活》网络媒体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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