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析宋朝是如何惩治官员的?也是政治秩序稳定发展的一种保障

 春天书屋 2023-03-04 发布于黑龙江

在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引言:

宋朝时期,皇帝的权利行使受到了来自社会诸多力量的制约。

其中最主要的一种制约力量,就来自士大夫阶层。

这一阶层是由皇帝亲手提拔起来的,由于宋太祖赵匡胤忌惮武将手中所掌握的军权,所以他开始打压武将,并且从另一方面来提拔武将的对手,也就是文官。

于是,宋朝时期,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逐渐形成。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许多官员犯下了法律法规罪行,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身份而获得宽恕。

所以,许多官员总是有恃无恐,宋朝时期的法律也逐渐失去了权威。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宋朝不同时代的统治阶级和统治者也想出了不同的方式来予以应对。

以犯罪类型来划分,宋朝到底是怎样处罚官员的?宋代的罪行处罚方式与时代背景又有着哪些关联?

经济犯罪,严加惩处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完全是由宋朝统治者一手建立起来的。

提到这一点,就不得不提到开辟了大宋王朝的皇帝宋太祖赵匡胤。赵匡胤是通过陈桥兵变来当上皇帝的,他所生活的时代正好处于五代十国末期的混乱年代。

所以他非常清楚,掌握了武装政权的武将能够在社会范围内掀起怎样的风潮。

因此他上位之后,就特别害怕跟随自己南征北战的兄弟们再次发动起义,取代自己的天下至尊地位。为了维护手中的权力,为了加强君主专制,他制造了一起杯酒释兵权的事件。

这是一场典型的鸿门宴,受到赵匡胤邀请的各位武将,还以为接下来的这场宴会只是传统的庆功宴会。

但是大家都没有想到,赵匡胤会在宴会之上突然发难,要求所有武将交出自己手中的兵权。

英明神武的宋太祖在这件事情上钻入了牛角尖,他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把天下军权都集中到了自己的手中。

可他完全没有想过,他这样极端的做法,也寒了全国武将的心。

在接下来的统治过程中,他延续自己一贯的做法,大力打压军中武将,并且扶持文官,导致朝廷当中接二连三地出现文官集团。士大夫阶层,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发展和崛起的。

他给接下来统治者们都定下了家法,那就是士大夫不得因为谏言而获罪。

如此一来,士大夫阶级手中就仿佛掌握了免死金牌。他们有恃无恐,以祖宗礼法为挡箭牌,做出一些劝诫和约束皇帝的行为。

一开始,这种行为还具有正向的积极意义。但是随着宋朝统治时间的增长,士大夫或者说文官集团做出的种种事件,有些就已经触犯到了社会法律的底线。

比如经济犯罪,经济犯罪在所有的统治者眼中都是一种不能被接受的行为。

宋朝时期经济犯罪出现频率最高的地方,就是官场。官僚体系当中的买官卖官现象,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层出不穷。

尤其是商品经济繁荣以后,官员们手中掌握的经济资本越来越多,官场上的政治交易和金钱交易自然也就会更多。

虽然宋朝还是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行科举制度,但科举制度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官僚体系的准入门槛。

各位文人学子当然可以通过考试进入到体系当中,但是成为正式官员之后,他们该如何加官进爵,其中就大有可以发挥的空间。

宋代官场的考核标准并不严格,各项考核制度也并没有被明文规定下来。所以,有部分官员则成为了另一部分官员的摇钱树。

他们通过送钱或者送宝物的方式,博得上位者的欢心,从而实现官场之路上的晋升。

另外,“馈送”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形式。按照今天的话来说,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收受贿赂的现象。

下位者通过向上位者提供金钱和财富的方式,打通自己的官场晋升通道,从而把手中的金钱转化为实际掌握的权利。

因此,宋代官场上位高权重的那批人,或许并不是真正具有真才实学的一批人。晋升之路的不透明,也导致了官场上众多污杂现象的发生。

官场之上的经济犯罪现象,必然会通过自上而下的渠道传入到民间。

久而久之,民间的商人和普通老百姓在请人办事之时,也不会通过正当的渠道予以请求,而是会通过收受贿赂的方式来获得特权。

整个社会的经济犯罪之风盛行,将会导致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

一些没有办法掌握社会资源的底层劳动力,便有可能因为社会矛盾的不断增长而作出激烈行为。这对于国家的统一政治秩序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文官的经济犯罪现象原本并没有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但直到社会问题日益严重之后,统治者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始打击士大夫阶层经济犯罪问题。

宋朝皇帝首先是将所有涉及经济犯罪行为的官员全部都收入大牢,并要求他们按照国家律法规定把非法所得全部充入国库。

皇帝虽然不会直接要了文官的性命,但会通过一系列威慑性手段使他们产生忌惮,从而避免下一次犯罪行为的发生。

大张旗鼓地惩治措施,也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官僚体系当中的诸位成员因为统治者的强硬手段而有所收敛,所以宋代官场也一度迎来了短暂的清明时期。

不过,强制性手段镇压之后的观察必定会迎来反弹期。宋代皇帝易主以后,士大夫阶层又开始用祖宗礼法之说来限制皇帝对他们的惩处行为。

因此,文官集团结党营私和经济犯罪的现象在之后也愈演愈烈。

我们以后来人的眼光去看待宋朝时期的经济犯罪,会发现一个十分震惊的现象,那就是在宋代这个中国古代封建经济发展最为鼎盛的时期,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频率也远远超过前后其他的封建王朝。

这就是宋太祖赵匡胤为宋朝统治埋下的一个巨大的隐患,而士大夫共治天下,这个借口也成为了众多经济犯罪官员的保护伞。

官员渎职,有所应对

官员渎职的现象在宋朝朝廷中是非常常见的,这也是由宋朝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发展实际情况所决定的。

虽然宋朝是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但由于国家面积广阔,中央朝廷对于地方基层政府的管控力度不够,因此部分官员在远赴地方上任时,是没有办法完全发挥中央对于地方的约束作用的。

他们接受过一系列官员培训,他们当然也知道要在实际政治过程当中秉公办事。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会打碎大家理想化的美梦。

一般来说,远离中央的各个地方都会有豪强地主的存在。这群人手中掌握着钱和权,所以他们往往不把地方官员放在眼里。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低头蛇的危害才是最严重的。

在这群豪强地主的压迫之下,许多底层老百姓都会受到剥削。他们遇到危局,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就是请求地方政府官员为他们主持公道。然而,这部分官员也极有可能受到豪强地主的威逼利诱。

不管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被胁迫的原因,大部分地方官员都会屈从于豪强地主的威慑。秉公执法四个字是他们最后的一层遮羞布,而他们的实际做法却是无比偏向豪强地主的。

处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叠加,宋代官员渎职的现象非常严重。朝廷意识到这一问题后,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惩治措施。

《宋刑统》针对官员的渎职行为有过明确的惩治措施记载:“若应合为受,推抑而不受者,笞五十,三条加一等,十条杖九十。”

也就是说,一个官员明明应该受理某起案件,但他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受理,渎职情况就发生了。每发生一次这种情况,他将会被鞭笞50。若发生三次,那犯罪行为就罪加一等,各项惩治措施也会上升一个等级。

官员渎职的行为常常会发生在司法过程当中,灾害治理过程当中,产业扶植过程当中,也牵涉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所以往轻了说,官员渎职会严重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往重了说,官员渎职有可能倾覆整个朝廷的统治。

正因为这类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统治阶级才不得不引起重视,并且不断强化法律体系,对官员的政治行为作出约束和监督。

政策法令虽然通过白纸黑字明文规定,可实际的执行过程肯定与纸质上的规定完全不同。有时候,惩治措施也会因为实际犯罪行为的轻重而有所转变。

朝令夕改的特征,让针对官员渎职行为的惩治制度失去了一定的权威性。不过,这一制度确实也对士大夫阶层的执政行为作出了监督和限制。

治水问题,更为重视

《宋史》中记载过的与官员政治生活相关的信息中,官员列传一共多达177卷,其中官员人数有1327人,再加上其他附录中提及的人数,整体的官员数量共计1628人。

1628相对于其他朝廷的官员数量来说,算是处于中间地位。

在这群人当中,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参与过治水工程,并且处理过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工作的官员,大约有109人受到过朝廷的不同程度地嘉奖,而被处罚的官员则有14人。

由此可见,“水利”直接关系着宋代官员的政治生活,与他们的晋升或者贬谪之路是息息相关的。

由于古代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宋朝时期,农业生产又是众多社会生产当中的支柱性产业。

水资源的储备情况和运用情况,又与农业生产的最后产值息息相关。所以不管是朝廷还是地方百姓,大家都非常重视与水利相关的工作。

在处理水利工作时,官员必须十分谨慎用心。如果遇到治水不利的情况,他们的行为会对老百姓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以及国家的经济收入造成极大的影响。

由于影响巨大,所以他们受到的处罚程度也比较重。

有的官员因为治水问题而被处以大量的罚款,有的官员则会因为被皇帝迁怒而遭到贬谪或者罢官。

更有甚者,比如姚恕,他因为治水不力且引发了极大的社会问题,直接被皇帝判处秋后处斩,而且还遭到了弃市。

从惩治力度上来说,治水工作无疑是朝廷最为重视的工作之一。

结语: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是宋朝时期的社会呈现出来的典型政治特征。

士大夫阶层无所顾忌,往往会做出诸如经济犯罪,官员渎职以及工作不力等诸多方面的犯罪行为。

针对种种犯罪问题,统治阶级也不断调整惩治措施,对其作出处罚。

宋代时期的惩治制度对于官员来说是一种约束和监督,对于朝廷来说也是政治秩序稳定发展的一种保障。

参考资料:

1.《宋刑统》

2.《宋史》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