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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式直播带货,我们不能太宽容

 黄齐超 2023-03-05 发布于河南

忽悠式直播带货,我们不能太宽容

2月27日晚,一位主播正在直播间推销一款“贵州×××浓香型”高度白酒。主播多次碰瓷“茅台酒”,称这款酒是凌驾于“飞天茅台”之上的纪念收藏酒,出厂价一箱3000多元,现在直接让利粉丝,一箱(6瓶)只要398元,每瓶仅66元。记者观察发现,这款酒的生产企业是某保健酒业有限公司,而非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该商品评论区里,不少消费者购买后都给出了差评。

(3月2日        《法制日报》)

“国酒茅台“的称呼算不上严谨,但茅台在中国消费者眼里,绝对是白酒界的“大哥大”。博主在直播间居然宣称他推荐的白酒凌驾于“飞天茅台”之上,真是吹牛不上税。更邪乎的则是,他把价格从3000元砍到66元,让惠与直播间的粉丝。

果真如此吗?记者调查发现,生产厂家仅是一家生产保健酒的企业。很多已经购买的消费者反馈,给了差评:码不对,查不到对应商品;酒只能算是杂酒,看外观只能说一般……。博主在直播间歇斯底里地推荐,极尽忽悠之能事,设置碰瓷茅台,让喜欢他的粉丝上当受骗,自己则大赚一笔佣金。

“66元买的白酒赛茅台“?这当然是直播带货忽悠下的骗局。上当的消费者不愿依法维权,相当宽容,原因有三:其一,受骗的金额不多,不想折腾;其二,不想让自己喜欢的带货主播难堪;其三,主播带货时虚假宣传的证据难以留存。忽悠式带货直播之所以难禁,就是和消费者不较真有关。

其实,直播带货忽悠宣传、虚假广告泛滥,也与管理平台疏于监管有直接的关系。在直播管理平台看来,直播间火爆,带货销量高,既给博主带来丰厚的收益,也能给直播平台带来繁荣,平台当然也能从中获益。所以,平台虽然给博主约法三章,要求博主遵守法规,但很多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直播带货亦应受到法律视角的审视。从法律层面上看,直播带货就是一种广告,带货主博的身份相当于广告代言人,应当遵循广告法规,不能出现虚假广告,哪怕是打广告法规的擦边球也不行。所以,忽悠式直播带货已经触及法规,属于违法违规,应受到规范和惩戒。

我们希望直播带货的每一天都是“3·15”,也希望所有的带货主播们都能心存敬畏,认真对待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遭遇直播间忽悠式直播带货的骗局后,应当积极维权,别怕麻烦。最关键的是,管理平台应当履行好监管之责,对忽悠式直播带货采取技术手段的监督措施,并加大处罚力度。总之,我们不能对直播间的虚假宣传太仁慈,太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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