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具有任何权威性。 一、定义 二、解析 老标准,即373号文中,规定运行高度的基准参考面是:安装基面,即设备支腿或立柱的安装位置,作为游乐设施运行高度的参考基准。 新标准,即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阶段),规定是以跌落处,作为游乐设施运行高度的参考基准。 两者的主要差别,可参考下图。 三、影响 由于运行高度仅仅是大型游乐设施中飞行塔类游乐设施的设备参数,因此,运行高度仅仅对飞行塔类游乐设施有影响。 由GB/T 20306-2017 游乐设施术语2.3.1.3: 常见的飞行塔类游乐设施:高空飞翔、摇头飞椅、青蛙跳、旋转塔等。 例如安装在悬崖边上的高空飞翔,按照老标准,运行高度仅仅是指运行过程中,座椅面距离安装面之间的距离;按照新标准,则是运行过程中,座椅面距离悬崖底部的距离。 按照当前标准,运行高度29 m 的高空飞翔为B类游乐设施,但如果安装地点如下图所示,按照新的《技术规程》就成了A类游乐设施。 四、小结 运行高度是飞行塔类游乐设施的设备参数,因此运行高度定义的变化,仅仅影响飞翔塔类游乐设施,对其他类别的游乐设施没有影响。 如安装在楼顶的摩天轮,摩天轮属于观览车类游乐设施,观览车类游乐设施的分级依据是设备高度。因此B级摩天轮即使安装在楼顶,依然是B级设备。如下图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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