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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知识】第九期: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

 昵称35647994 2023-03-10 发布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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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神木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为引导广大选民积极参与人大代表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麟州街道办事处”推出“人大知识”系列专栏,定期推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和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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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制度。差额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及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关于具体差额数:正职领导人员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副职领导人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间接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三分之一至一倍。

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制度。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但考虑到正职选举的重要性,法律对正职领导人员的选举作了较为灵活的规定,即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难以提出其他候选人的,可以实行等额选举。补选可以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选举。

编辑:李 敏


审核:郭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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