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个月前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女子熟睡,将男子误认成丈夫并发生关系,男子算不算强奸?可在外面呆了没多久,他就因为缺钱而实施盗窃,最终被判5年6个月。等到出狱,已经物是人非,当年一起到外地的朋友都回了老家,一打听才知道,老家发展起来,有不少厂子,待遇也不错。多年未见,单某一回家,好兄弟们就给他接风洗尘,几人喝酒一直喝到凌晨才散场。 单某和何某是同村的,于是就跟着何某的小三轮一起回家。 小三轮骑到何家门前,何某说弟弟小何也在家里,问单某要不要再喝点,单某表示同意。紧接着,何某打电话把弟弟叫下来,让他出来开院门,然后再帮忙把三轮推到后院充电,顺便拿啤酒。可就在兄弟两人去后院时,单某看到了小何居住房间门开着,便走了进去,发现小何的妻子郑女士正在熟睡。郑女士朦胧间将单某误认为是自己丈夫,所以没有反抗,这正合单某心意,他随即与郑女士发生了关系。而小何回到屋里想拿眼镜,恰好碰到单某从厕所出来,于是质问他为什么在这里。此时,郑女士也被惊醒了,她看着眼前的两人,猛然意识到,刚刚跟自己发生关系的不是丈夫。何家兄弟好心让单某留下喝酒,他却做出如此禽兽之举,这如何能不让人愤怒。 之后,郑女士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何家,将单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1、单某犯强奸罪 单某违背妇女意志,趁郑女士熟睡不知反抗的情况下,与她发生关系,单某的已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单某从重或从轻处罚情节 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酌定从轻处罚。 单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还有一点是我在以往案件中没有见到过的情形: 何家兄弟是维吾尔族,单某的行为不仅与现行的社会人伦、道德观念严重不符,相去甚远,而且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民族团结,属于从重处罚的范畴。 3、单某的判决 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情形后,以强奸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五年。
三、写在最后
该起案件是典型的熟人作案,其实所有强奸案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很高,这些熟人既包括朋友,又包括亲人,甚至还有老师领导..... 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有人看来太夸张,可从事实上看,确实应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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