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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老人再婚,35岁的女儿花13万,买了一套房子让父亲和继母居

 心灵牧场书馆 2023-03-12 发布于河南
65岁老人再婚,35岁的女儿花13万,买了一套房子让父亲和继母居住,父亲去世后,女儿对继母说:“我给你4万元,你可以继续住下去,只要你配合签个字,房子过户给我。” 谁想,继母却不乐意,她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20年前,56岁的肖美华再婚嫁给了65岁的李国华。

两位老人的子女都已经成家,而且他们自己也都有退休金,对于他们的结合,双方子女都很支持,逢年过节两家人还聚在一起有说有笑。

两位老人相伴20年,从来没有红过脸,左邻右舍都说他们比原配夫妻感情还要好。

可谁想,曾经和睦的一家人,随着李国华的离世,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继母和继子女们便撕破了脸。

这天,继母肖美华哭着给记者打电话:“我老伴去世才一个月,继女李慧兰就想把我赶出去,说如果我不配合将房子过户给她,她就要直接住进来。”

肖美华回想起和老伴相处的点点滴滴,忍不住悲从中来。老伴虽然走了,但家里到处还留着他生活过的痕迹,他的衣服,喜欢的东西,肖美华一样都舍不得扔。

肖美华说他们住的这套80平米的房子,是他们结婚以后购买的,本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继女却要求过户到她名下,实在是太不讲道理了。

继女李慧兰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肖美华带着记者找到了正在上班的李慧兰,面对找上门来的继母,李慧兰很是生气,说自己已经仁至义尽,是继母太贪心。

随后,她回家拿出了一份购房合同,说父亲名下的这套房子是她13年前出钱买的,装修买家具也都是她一手包办,父亲和继母一分钱没出,只是拎包进去住。

李慧兰又为什么会将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呢?

李慧兰说,父亲只是一名企业职工,收入不高,母亲去世的早,他一个人辛苦拉扯几个孩子吃了很多苦,这年,他们单位有一批福利房,父亲却没有钱购买,李慧兰想改善父亲的居住环境。

当时她的钱不够,还找大姐借了4万元。因为是父亲的购房名额,所以只能登记在他的名下,当时全家人还签了一份协议,证明这套房子虽然是登记在父亲名下,但与他无关,两位老人有居住权,如果将来他去世,这套房子要过户到李慧兰名下,其他子女没有继承权。

几个姐妹和继母都签了字。

办完父亲的丧事,李慧兰给继母打电话,想让她配合过户,让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继母居然不乐意。

为了打消继母的顾虑,李慧兰说:“你放心,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你也可以继续住下去。”

可是不管李慧兰说什么,肖美华总是找各种理由,后来,李慧兰有些恼火了,说出了一些过激的话:“你如果不过户,我就搬进来。”

然后,肖美华就说继女要赶她走。

李慧兰觉得继母之前人一直很好,突然变成这样,极有可能是受到她大儿子的挑唆。

后来,李慧兰退让了一步,说只要继母愿意配合过户,她补偿继母4万元。

谁想,肖美华的大儿子说:“我母亲照顾了你父亲20年,难道就只值4万元?”

在他看来,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母亲就该分一半,这是她的合法权益。谁都知道,这套房子可是李慧兰出钱购买的。

况且当初肖美华也签了字放弃房子的继承权,现在她说:“那不是我自愿签的,我是没办法。”

李家人都很气愤,他们自认为对继母尊重有加,办完父亲的丧事,剩下的钱都给了她,几个子女一分都没要,现在却还要来争房子,让他们感到寒心。

肖美华的小儿子还算是一个比较明事理的人,他承认当初母亲确实放弃了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在他看来,也没有必要弄得这么难堪,只是有些事,他不好说什么。言下之意,这就是他大哥的意思。

这件事究竟该怎么解决呢?

调解员劝说双方各退让一步,李慧兰愿意补偿4万让继母配合过户,但继母还是不同意,非要去争房子,说自己宁愿倒贴2万,也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李慧兰不想再跟她谈下去,起身扬长而去。

最终双方决定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李慧兰是借名买房,当初她和父亲也签订了借名登记合同,并且写了协议,虽然这份协议并没有去公证,但是同样有法律效力。

现如今,老伴去世肖美华有义务配合过户。

当然,这套是经济适用房,李慧兰占用了父亲的这个名额,适当对继母补偿一点也是理所应当。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为这套房子闹成这样,实在是令人唏嘘。

继女愿意让继母继续住下去,还补偿4万元,已经拿出了很大的诚意,继母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争一口气,自己付出了20年,就该有所回报。

夫妻相伴20年,怎么到最后要用钱来衡量呢?

双方都觉得自己没有错,都是在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如果双方能够各退一步,继女体谅继母这20年的不易,继母能够对这套房子看开一点,或许很多矛盾就会迎刃而解。

家是讲情,而不是讲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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