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说了美呈现为直觉形象。 直觉形象,是西方哲学的说法,有点干瘪。中国美学中的一个词讲得更好:意境。 在我们的意境理论中,客体形象有两个概念:物与景。 物是单体,景是两个以上单体物组合形成的整体。 而作为整体的景,有两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单体自然物的天然组合,单体物之间的远、近、高、低、形、色、声、味的客观关系。 第二种含义,单体物在主体也就是我们的知觉中的组合,在我们知觉中,会主动向我们呈现。体现出不同主体不同的 “景”。但是这种不同景,对于客观事物本身景,并没有变化,而只是我们感知的变化,与主体加括号加得彻不彻底有关,与主体加括号框住了什么有关。 意境,是属于主观范畴的“意”与属于客观范畴的“境”二者结合的一种艺术境界。 “意”是情与理的统一,“境”是形与神的统一。在两个统一过程中,情理、形神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就形成了“意境”。 境,因为佛教而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概念。 境,是由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去感受外界的色、声、臭、味、触、法(六识)而产生的。 境,是客观之景和主观之景的合一。 境,呼之欲出的就是境界。 界,就是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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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顾一下之前的内容:审美是绝对主观的行为,审美结果只会与自身的知识结构,美学修养有关。 明,祝允明《送蔡子华还关序》中这样总结了境与我们之间的关系:身与事接而境生,境与身接而情生。 身与事接而境生:说的是“境”是审美者与被审美的客观事物相结合的产物。也就是现实之景经过审美者与客观事物之间的互动,也就是前文说到的加括号行为,而成为审美之境。 境与身接而情生:说的是审美之境产生以后,境在审美者的直觉下会产生“情”。这就是审美的下一个阶段。我们下一章再说。 我们先把意境理论说一说,意境理论对理解情的产生很重要。 在意境理论中,审美之境是一个边界,一边是客观事物之景,一边就是我们的直觉形象。虽然客观之景经过审美之境成为直觉形象,但是这个形象还是以景的形式存在于审美者的头脑之中,是为境中之景,并且这个时候审美者会产生情,形成了境中的情与景的关系。也就是俗话说的:触景生情。或者说我们看一幅画被感动。同时也形成了境外景,境外意,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画外之意,弦外之音。 结合上一章说的加括号的行为,以下雨天路上行人的景为例,试一试“身与事接而境生,境与身接而情生。”这句话。 这是没有对非审美属性加括号的随手拍,就是对下雨天行人的情况的一个记录。 加了括号以后,就可能是这样了,这就是一个审美之境的表现。身与事接而境生,境与身接而情生。情生而产生拍摄的冲动,抓拍下的这一瞬间画面,就是拍摄中对这个客观之境的直觉形象的一部分。直觉形象永远无法百分百完整表达。 安德烈科恩加了括号以后,就是这样了。 还可能是这样。 对于下雨的街道,可能是这样。 也可能是这样。 审美者的知识结构,美学修养等个人特质,绝决定了他加括号的结果,决定了他所产生的直觉形象的不一样。所产生的情味也就不一样。不论是否一样,这个形象或者说这个境,肯定是一个完整的情境。 说回并总结一下直觉形象: 直觉形象,就是中国美学中的“境”,是审美者与客观事物的结合和统一,这种结合和统一通过对自己和客观事物加括号后的完成审美关系的转换。并且是一个完整的情境。 直觉形象,是审美者直觉中的形象,直觉形象产生,美就产生,同时美感产生。不能产生直觉形象,就没有美,也就没有美感。能否产生直觉形象,关键在于会不会加括号去形成心理距离。 直觉形象,是一种完形形象。 下一章,就说完形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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