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最后一米阳光作者:谢丹儒 2019年6月9日,星期日,晴。 一本“胆大妄为之徒”撰写的“胆大妄为”之书,被美国国内,讥评者称其为“胡闹和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混合物”,一个自称为“狗娘养的”的他,该是多么有趣的存在呢? 得承认,看完这本书之后回过神来想想,第一感觉是:这是个鸡贼的作者。 好吧,很厉害,比看到的诸多作者都厉害。他很擅长讲故事,揣摩人的心理。重要的是,他知道人们感兴趣的是什么。 而且明明他说的是自己想说的,关键还不引起人反感,不觉得他自恋。这点作为一个文案就清楚其杀伤力究竟有多强了。 通俗的讲,这就相当于销售产品,而他销售的是他的思想。 “思想,比瘟疫还可怕,是能毁灭一切的力量。” 毋庸置疑,看完后,我瞬间感觉整个人都被毁灭了:人还可以这样活?太精彩了! 难得遇到这么鸡贼的作者,还有什么理由不熬夜看完它。熬了一个通宵,我看完了整本书。 对于一个所谓的“精致利己主义”来说,受益匪浅。 这样的人是受欢迎的,他懂别人,他有个性,他有别人喜欢的地方,迎合了绝大多数观众,而且不会让人生厌。 他总是懂得适可而止,不,确切的说是知道该在哪里就停下。 而这些,都是成熟的表现。 “成熟,就是想好了才说出口,而不是没想好张口就来。” 这一点同样打动我。 所以,我很喜欢他,若是你也同样好奇,可以试着看完我说的,然后对比下看,是不是确如我所言。 如果你迫不及待想知道他,想知道他的作品,请直接跳到最后即可。 好的故事应该有的元素。虽然我只是喜欢看故事,不过遇到一个这么会耍“手段”的人,难免心底还是会涌升出一股佩服。 这种佩服是,一般人都不敢这样玩,而且也很少有人能够玩得这么优秀。 毕竟,说到“手段”,很容易引起人们的不适和反感,而他,不会。 通过他的故事,让我我开始意识到这“手段”并非真的那么让人不悦,反而有了这一层的关系,让我多了几分参与感。忍不住去想,去猜,去琢磨这其中的“道儿”。自然而然,也就参与了进去,忍不住对现实进行一个“洞察”,继而继续跟着他的思路一块儿探索。 好的故事书就应该如此,不是吗? 否则,如何打动人;否则,不过是自己看的一本书;否则,只是自娱自乐、自欺欺人罢了。 这点,他做得很棒,棒极了。 参与感,认同感,分寸感,很成熟,这些都是值得一提的技能啊(用他的话说是,好、坏的都值得学习)。 和这样的作者、这样的故事打交道,无疑是让人舒服、受益匪浅的。 胡闹与马基雅维利主义“人生最残酷的一个现实在于,没有哪个人能靠站在原地不动或不出声地排队而升到顶层,除非你生来就在那里。” 这个观点,你认同吗? 事实上,从南达科他州一名每星期挣1个美元的肉铺帮工,到每星期50美元的美联社记者,再到年薪150多万美元的首席执行官。就是他了。 他说,希望大家看完那本书后愿意: 拿这个世界当回事儿。 别拿自己太当回事儿。 我得承认这是个不怎么乐意听到的大道理,更像是某种废话。前提是,如果没有看到他的成就,没有看到他的经历,我甚至压根听都不会听。 现在的大多数人不都如此?成功的人说的话,觉得有道理,同样的话从别人口中,只会觉得是废话。 看吧,我已经打心底觉得他是个成功的人了。事实上,他就是个胡闹与马基雅维利主义。 “精致利己主义”与“实用主义精神”作为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要是没点德国的“实用主义精神”怎么也说不过不是? 所以,佩服归佩服,怎么能少了“实用主义”的存在呢?不然,看完故事多半要说某人太过于“小气”了。 显然,他深谙此理。 时不时的诱惑着读者,时不时的炫耀下结果,时不时的透露点“秘密”。 人们总是很吃这套,这和纯粹的故事不同,它更符合人性,会让人觉得更值得。 想必,这也是他考虑的范畴。 讲真,很难想象这不是他在玩的“手段”,毕竟他的故事很轻易让人看出他的坦诚和野心。 关键是,我很受益也很受用。请原谅,我就是“实用主义”。 最主要是故事不会伤害到任何读者,反而更像是通过故事告诉读者这么一些事、一些“原理”,而且这其中隔了文字,自然而然就会包含着参与和思考。 读者会做出自己的判断的。 他是个明白人。当然,这自然会引起某些人不满,比如竞争者,又如想要隐瞒这些“手段”闷声发大财的人。 可这又如何?站在人群中,站在公众的角度,总归是讨喜的角儿。 而且,作为竞争者和同行若是太纠缠其中,只怕会落得个不好的名声。 所以,他成功了,别人却不敢这样模仿。 这倒是很特别,很难见到这样的“明白人”——既活得有自己,也用自己的方式让人接受并喜欢。 他自称“狗娘养的”。他喜欢自称自己是“狗娘养的”。 他还把这句话铭记于心,甚至他还想着在自己的墓碑上可以刻上这么一句碑文: 此处安葬着一位狗娘养的。 而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有着符合这个标签的特质,一方面是可爱的,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坏蛋。 这些特质也意味着,一方面有人视他为肉中刺、眼中钉,一方面自然少不了羡慕嫉妒恨。 可以说,这是每个成功人身上都少不了的特质。 有“自己”(个性)的人,必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喜欢的人自然也觉得可爱,不喜欢的人却也不得不接受事实,承认结果。 毕竟,客观事物的本质不以人的意志想法所改变。 没理由拒绝他。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面对这样的人,普通人难免生出几分好奇。 一旦好奇,那就意味着,被他吸引了。 他能够做到这一点,对于一个“首席执行官”,一个集40余年工作经验于一书的新闻业的大佬,人们很难生出抗拒。 一方面,他的成长之路有太多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另一方面,从结果而言,这是很多人向往的生活,不论是职业,还是生活方面,又或是答疑解惑方面;还有一个原因是40年对太多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多么容易理解的时间长度,这期间的丰富是值得深思和品味的。若还要加上一点,他懂人们,他知道人们想要的是什么,也可以理解为他关心人们。 面对这样一个人,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真叫人生厌不起来!那么,这样的一个人写出来的作品会取个什么名字呢? 定然是不能太文艺,或浮夸,毕竟40年的沉淀摆在那里,而且算得上是“上层阶级”的一员了。 所以,当你看到他所撰写的书名字的时候也不要太吃惊了。 事实上,书的内容就像书名一样有趣。 说到这,不由得让我想到王小波。同样一个有趣的人。 王小波取书名就很有意思,视角也独特,坦率而直白。 很亲切的感觉,不浮夸,有自己的“一套”。 他也一样,我想,如果两个人走在一起,只怕是无敌了。 一个是深谙“手段”,一个是深谙“情感”。 当然,这并不能是他就不懂情感,只不过情感更多的在商业这块,在“实用主义”面前,着实说太多是很难做到“凌顶”的。 这一点,王小波也深谙其中,所以从王小波的作品可以轻易发现他没有这些元素,而是走的完全不同的方向。 不过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相通之处,最起码,他们的作品都让人欲罢不能,而且就算写这些很容易引人反感(手段),很容易写俗(情感)的,他们也能够很好的把握尺度。 这真叫人生厌不起来。 有趣的书名。看到他的书名最好笑上一笑,毕竟他是那样的幽默。 想必他也是希望人们看到它的时候,能够莞尔一笑,然而认真的想想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而事实上,你看完,绝对会为这个书名打call的。 这本英文原书名为《一个狗娘养的自白》。 再版时考虑到中国人的阅读习惯,改名为《手段》。 有没有被笑道?不过,我觉得原书名确实挺好的。不信你看看这本书。 该书的作者是:艾伦·纽哈斯。 有人评价他的书:《手段》不仅是媒体策划人、执行总编和栏目制作人的职业必读书,而且是一切行为经理人——特别是那些出于在事业关键阶段的中青年职业经理人的必读书。 《商业周刊》评论:他无疑是当代最杰出的商业管理艺术的教父,他40余年同世界最精明的投资商和客户博弈的精彩故事,早已成为美国的传奇,他本人也成为全球经理人心目中比总统和统帅更具影响力的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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