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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回到家时,脸还在发烫,滚烫的温度很快遍及全身,心跳加速异常。脑海里是她的影子。 匆匆一瞥,是初见。初见也可能是永别。 作者丨谢丹儒 来源丨最后一米阳光 摄影丨李子 最初听到这句话应该是在懵懵懂懂的青春期。那时,在各种言情、文艺小说的灌输下,被爱情电影所感染,最终由好奇心驱使着“鬼使神差”般突然想起,问了别人。否则,我实在难以想象现实中还能在怎样的情境下将这句话脱口而出。相信,还是不信,又或者介于半信半疑之间,还是回我一句“神经病”,然后给我一个白眼?我忘记了。事实上,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我都忘得差不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一定曾思考过这个问题。虽然我尚未经历过这样的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想象,尤其是这样浪漫的事情,还是发生在青春期,我怎能不想象呢?通常,我多半是怀疑居多的吧?毕竟,对于自己尚未亲身经历的事情,该如何判断它的真实性呢?而电影,小说,这些终究是艺术给出的浪漫主义,尽管内心也确实喜欢浪漫,但喜欢并不代表就是事实啊。这样的现实例子已经足够多了,不是吗?哪怕那时候我尚处于青春期,却也是知道这一点的。至今的我只怕是更理智,权衡利弊,性格、品性、习惯、家庭背景、兴趣爱好、异同点、三观等等,考量的更多了,按此分析下去,只怕原本纯粹的感情也将变得支离破碎,谈何一见钟情呢?事实就是这样,匆匆一瞥,仅一眼,对上她的眼睛,我就被迷住了。这真是奇妙的一幕,那微妙的默契,对视,尤其是对视的瞬间。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呢?那扑闪扑闪的,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她凝视的目光似乎从遥远的地方而来,直抵灵魂深处。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一双眼,一次对视,我记了好久好久。等我回到家时,我以为我会很快就将抛之脑后,以往也不是没有遇到过那样惊艳的女孩,通常也都很快被抛之脑后了。但显然,这一次似乎有所不同。无论是音乐放大至最大声,还是阅读,做笔记,又或是打扫卫生,这些以往很快就能奏效的事,这一次,竟然失效了。其中,我想得最多的竟然是后悔,后悔为什么没有冲上去问到她的联系方式,后悔为什么不对她表白,后悔自己竟然在当时什么也没有做……更难缠的是,我发现我的情绪开始不受控制了。我想去找她,想找到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想找到她告诉她我从未这样心动过,心跳加速异常,脸发烫,以及那该死的我竟然产生了想和她在一起的念头,想和她谈恋爱的冲动……这些是多么久违的本能的反应啊!如果说,这都不算一见钟情的话,那我就真不知道什么才是一见钟情了。不过,喜欢不代表事实,就像她离开的事实,也许初见就是永别了。但是,可恶的是,我此时此刻还在想她,我还是在想她!此刻距离她离开,已经六小时了。按照一天的时间算,这已经是四分之一了,我甚至不敢想象,晚上我该怎么度过,在遗憾中,在悔恨中,还是依旧想念,怀恋……希望是,也最好不是,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怎样了,也许这个答案就像一见钟情一样,压根不在于信或不信,而是见到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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