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GUI(Graphical User Interface,图形用户界面)外观涉及的是与图形用户界面相关的设计,自从中国专利法将GUI外观纳入外观专利的保护客体以来,GUI外观的保护在业内日益受到重视。GUI在现代软件应用程序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其设计不仅影响用户体验,也对软件的市场表现和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中国外观专利的确权和侵权判定均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外观设计在视觉上与现有设计不相同、不相近似且有明显区别的情况下,就可能具备专利性,而侵权产品只要在视觉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就有可能不构成侵权,因此对于申请人而言,如何制定适当的外观设计保护策略变得尤为关键。由于GUI通常包含大量的设计元素,如何提取和评估设计元素来组成最有利的保护方案,一直存在困扰。 在这方面,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一些判例,例如作为2020年“复审无效十大案件”的ZL201830455426.5号外观专利的无效案,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在本文中,将以该无效案对于GUI外观的保护范围的解释为出发点,为GUI外观的保护策略提供一些参考意见,特别是讨论如何分解、评估和重组GUI的设计元素来构建相应的保护屏障。 一 案情简析 ZL201830455426.5(下称涉案专利)题为“用于移动通信终端的图形用户界面”,专利权人为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授权公告日期为2019年03月15日。涉案专利包含10项设计,其中设计1-7为静态GUI,设计8-10为包含变化状态的GUI。在2019年08月02日,上海触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萌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20年05月14日做出无效决定,宣告涉案专利的设计1-7无效,设计8-10维持有效。本文主要以设计1(代表静态GUI)和设计8(代表变化状态GUI)分析无效决定中关于保护范围的认定,暂不讨论涉案专利与各证据的特征对比。 二 无效决定的具体分析 关于设计1:
从设计1的保护范围的认定可以看出,界面之外的手机部分被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在无效决定中认定的保护范围中,“靠近中间位置左侧从左至右设有一个狭长进度条,进度条呈现灰黑过渡的双重线条设计,过渡处约处于屏幕中间位置,右侧有三个金币图标”是可以直接从主视图中看到的内容,而“进度条上下各有一个区域,上部为留白区域,下部为未示出键盘的键盘输入区域;其交互方式为使用者连续点击键盘区域时可以控制进度条变化”则是通过主视图结合参考图和简要说明确定的内容。 由于视图和简要说明都没有显示或描述金币图标的交互方式,因此认定的保护范围中也不包含金币的交互方式。实际上,从无效决定中可以看到,设计1中的三个金币也是作为单纯的“图标”与对比设计进行比较的。 关于设计8:
从设计8的保护范围的认定可以看出,除了类似于设计1的静态界面设计元素,无效决定还通过主视图和变化状态图1-3认定了进度条的具体交互方式(从左至右移动)和金币图标的交互方式(三个金币逐渐产生发光效果),并且结合简要说明认定了图中未示出的键盘与进度条、金币具有交互功能,并产生关联动态效果。 三 保护策略的探讨 笔者注意到,上述案例实际涉及两个无效请求,其部分无效的决定是经合案审理后作出的。其中,由于涉案专利包括了十项设计,若要全部无效,需要针对每一项设计单独进行无效。而在第一件无效案件中,第一请求人共提供了22份证据,在第二件无效案件中,第二请求人提出了共11份证据。由此可见,涉案专利的多项设计的布局增大了无效请求中包括检索在内的工作量,并且最终涉案专利保住了部分设计的有效性。 该案例引发了笔者对制定申请保护策略的过程中如何围绕GUI的关键设计特征来进行布局的思考。以笔者看来,GUI的布局可以大致划分为如下环节:设计元素的分解环节、评估环节和重组环节。 分解环节 从上述案例来看,在确定GUI布局之前,应该把握GUI的所有设计元素,特别是关键性的设计元素(即,创新的设计元素),并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个维度来分解GUI的设计元素: 评估环节 在完成设计元素的分解后,可以根据设计初衷、市场需求、现有技术等因素来评价各设计元素的保护价值。在接下来的重组环节中,将围绕保护价值较高的设计元素来构建保护方案。 还是以涉案专利为例,可以推测其撰写时的评估结果是忽略实体设备、重视进度条和金币的图画设计、状态变化和人机交互、忽略色彩元素等。 重组环节 在重组环节中,可以尽量利用中国专利的相似设计制度,构建多层次的保护方案。保护方案的层级可以从仅包含最核心的设计元素、最简单的方案开始,逐渐添加设计元素至最接近实际产品、最复杂的方案。各个保护方案之间可以相互交织以覆盖尽可能大的范围,从而稳定覆盖核心设计元素和构思。 下表基于上文讨论的设计元素维度和无效决定中对于保护范围的认定,分析涉案专利在10个设计中构建的多重保护方案。 从上表可以看出,设计1-3所包含的设计元素最少,随后逐渐增加,设计10包含的设计元素最多,而且各设计的设计元素互相交织。从无效结果来看,涉案专利通过设计1-7尝试争取了较大的保护范围,同时通过设计8-10保留了较小的保护范围以避免全部无效的不利结果,比较成功地构建了攻守兼备的多重保护范围。 四 其他要点 在撰写GUI外观专利时,还有以下值得注意的要点: 1. 在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时,中国外观专利法还不支持局部外观申请。然而目前,根据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专利法,可以通过结合局部外观设计的绘图方式和/或简要说明来主张将实体设备和/或GUI界面的全部或部分排除于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之外。 2. 无论静态GUI或动态GUI都需要在简要说明中准确描述人机交互方式。本案例的无效理由之一是“涉案专利设计1至6、8至9展示的界面没有体现具体的交互方式,其与人机交互无关,因此不属于GUI保护的内容,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4款的规定”。然而,合议组并未支持该无效理由,而是认为通过参考图及简要说明,可以清楚理解界面的实现方式。可见,必要时,需要在视图和/或简要说明中明确GUI的人机交互方式,其对于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的确定有实质性影响。 结语 本文基于对ZL201830455426.5的无效案例简单分析了GUI外观的申请文件与保护范围之间的关系。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基于同一份GUI产品有可能实现多重保护范围。在具体实践中,申请人可以通过选取GUI界面中比较显著、具有特色、与现有技术构成区别的设计元素作为出发点来进行保护。同时,可以对这些设计元素进行合理的分解、评估和重组,充分利用中国外观的相似设计制度,形成更为有利的保护布局和申请策略。 作者: 李南山 专利代理师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刘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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