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
点评:韩愈于贞元八年(792)登进士第。唐制,中进士后还须通过吏部考试才得做官,而韩愈此后屡次考试都落第,只好走上书干求之路。他于贞元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二月十六日、三月十六日三次上宰相书。本文为其第二次上书(因在第一次正月二十七日后的第十九天,故题《后十九日复上宰相书》)。此事曾引起后人非议。张子韶云:“退之平生木强人,而为饥寒所迫,累数千言求官于宰相,亦可怪也。至第二书,乃复自比为盗贼、管库,且云'大其声而疾其呼矣’,略不知耻。”其实,唐代士人干谒权贵以求赏识本属正常登仕之途。我们无须过度苛责韩愈。而此文写得虽委婉含蓄,但不卑不亢,足可见韩愈的为人。
此文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干禄”,这是人所共知的,而对于“求职者”,人们通常的印象都是“卑躬屈膝”“谄媚言上”的,此文的精彩之处就在于作者用语委婉贴切,恰到好处。想表达之意是为人所共知,所用之语是为人所未料。正如众人观魔术,皆知其虚,却难查其迹,不得不赞叹其神。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读来使人兴味盎然。
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不曰不回复,而曰不得命)。恐惧不敢逃遁(不曰仍有所待,而曰不敢逃遁),不知所为,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以求毕其说(不曰再申其志,而曰毕其说),而请命于左右。
愈闻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呼而望之也。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彼介于其侧者,闻其声而见其事,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往而全之也。虽有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狂奔尽气,濡手足,焦毛发,救之而不辞也。若是者何哉?其势诚急而其情诚可悲也。
愈之强学力行有年矣。愚不惟道之险夷,行且不息,以蹈于穷饿之水火,其既危且亟矣,大其声而疾呼矣。阁下其亦闻而见之矣,其将往而全之欤?抑将安而不救欤?有来言于阁下者曰:“有观溺于水而爇于火者,有可救之道,而终莫之救也。”阁下且以为仁人乎哉?不然,若愈者,亦君子之所宜动心者也。
点评:前此十九日,韩愈已作《上宰相书》一篇干禄,其中有“海涵地负”之志,因此求职之意前已备言。此处借“巧言”微讽宰相,使其知自身之困顿,待复之急切。取“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之喻,以水火喻自身之境,以仁人喻宰相之人,并且指出,见到“蹈水火者”“虽有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狂奔尽气,濡手足,焦毛发,救之而不辞”,何况是“仁人”呢?以此荡涤观者之心。
或谓愈:“子言则然矣,宰相则知子矣,如时不可何?”愈窃谓之不知言者。诚其材能不足当吾贤相之举耳;若所谓时者,固在上位者之为耳,非天之所为也。前五六年时,宰相荐闻,尚有自布衣蒙抽擢者,与今岂异时哉?且今节度、观察使及防御营田诸小使等,尚得自举判官,无间于已仕未仕者;况在宰相,吾君所尊敬者,而曰不可乎?古之进人者,或取于盗,或举于管库。今布衣虽贱,犹足以方乎此。情隘辞蹙,不知所裁,亦惟少垂怜焉。
点评:此段文字是韩愈恐宰相复书以“时不可”为由搪塞自己,故先借他人之问驳斥之,运用了“借桑点槐,指鸡喻猴”之法。
愈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