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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适应不良

 星晨炼 2023-03-18 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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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罗特的社会学习理论,
下列行为均可视为【人格适应不良】:
一、低预期高效价
二、冲突
三、缺乏能力
四、不适当的最低目标水平
五、无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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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预期高效价
当一个人对【某种需要的满足】赋予高价值时,
那么【能满足该需要的行为】通常具有较高的自由度。

但是,
此人对于【行为可获得该需要满足的自由度及预期】却极低,
这时便可认为【他有人格上的不适应】。

例如,
一个男子尽管十分渴望得到异性的爱,
但他既不去接近女性,
也不相信自己有能力达到此目标,
而是千方百计躲避女性。
这种极低级的自由度显然有适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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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冲突
某些人对于【不相容的需要赋予极高的效价】。
例如,
一个【既有强烈成就需要】【又有强烈依赖需要】的女性,
就可能使自己陷入【种种不适应行为的冲突】之中。

正如一个学生
既想勤奋学习,拥有好的成绩,
又不想离开令人激动和兴奋不已的电子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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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缺乏能力
在某些情况下缺乏某种能力,
也会产生适应问题。

由于个体在某方面缺乏能力,
于是不断放弃参加相应活动的机会,
以致越来越丧失自信。

例如,
一个患【口吃】的孩子
缺乏交际能力,
无法与其他孩子进行互动而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
导致某些适应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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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适当的最低目标水平
在缺乏能力的情况下,
如果个体的最低目标水平极高,
那将会使他经常体验到失败和失望。

而如果个体的最低目标水平极低,
也会被看作是【偏离文化标准的怪人】。

罗特的【最低目标水平】
是指个体认为在一系列强化中最低的强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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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无法分辨
如果有的人把某种需要的价值看得特别高,
以致支配了他的整个生活,
那么就会造成
【种种对现实的扭曲】或【无法区别各种情境的怪异行为】。

例如,
有强烈权力需要的个体,
不仅在家庭内外追求权力,
甚至对两岁的孩子也表现得争强好胜。
这种行为可能被认为是异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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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特认为
消除适应不良行为要直接从【行为】入手,
通常要认真检查与【不良行为有关的情境因素和认知因素】。

设置合理的、有针对性的治疗目标,
以期改变适应不良行为。

在这里
治疗适应不良行为
就是要【改变不同需要的价值】
【改变满足这些需要的预期】。

因此,
【行为塑造与矫正】
应当从【强化效价和行为预期】两个方面着手。

在治疗过程中,
罗特主要采用【认知行为疗法】,

他指出,
治疗基本上是一个学习过程,
是【社会互动】的一种形式。

通过这一过程,
治疗师帮助患者达成计划中的【行为和思想的改变】。
他还对不同的患者采用不同的技术,

例如,
增进患者解决问题的技能,
对患者进行解释或直接强化,
引导患者在实际生活中改变不适当的行为
以及发展【内控】,
提高对人际的信任,了解他人的动机,
分辨情境间的差异等认知方式来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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