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纪辨方书》卷九 神煞之所由起,义例备矣。然各为一篇,不能一览而尽其条理,且年神方位,通书时宪书取用各有不同,而月家吉凶神,又合建除丛辰诸家,以轻重为次第,则义例犹未尽焉。今将时宪书及月表所用吉凶神,另编立成入万年书外,而合通书万年书岁月日时吉凶神煞,汇列成表,各分起例,以类相从,庶其例益明而其义亦从可知也。作立成。 【白话释意】择吉神煞的由来及起例,义例六卷已介绍详备了,但各在一篇,不便流览,而且年神、月神、日神和时神,在通书、时宪书、万年书中都不尽相同,故另作立成卷,依神煞例,以类相从,使其起例更为显明,并可从中窥见其义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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