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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商 鞅

 西游花卷 2023-03-19 发布于江苏

商 鞅

商鞅(约前390一前338)是战国中期著名的政治改革家。他出身于卫国一个没落贵族的家庭,原是卫国国君的后裔,所以以“卫”为姓,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商鞅这个名字,是他到秦国被封于商以后才有的。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曾以尸佼为师,李俚、吴起等人的思想对他也有很大影响。公元前三六五年左右,商鞅到了魏国国都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禹王城),在相国公叔的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癌十分器重商鞅,曾向魏惠王竭力推荐。但没有引起魏惠王的重视。不久,秦孝公征求“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商鞅到了秦国。-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于是在公元前三五九年,秦孝公命商鞅与大夫 甘龙、杜挚讨论变法。甘龙、杜挚主张“法古”、“循礼”,商鞅根据历史事实加以一一驳斥。他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知者作法”,“贤者更礼”,只有“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才能富国强兵,成就霸王之业。秦孝公赞成商鞅的意见,并试行了鼓励开垦荒地等变法政策果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公元前三五六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正式实行变法。

商鞅首先施行了李曾在魏国变法时所实行的《法经》。为了加强专制统治,他在秦法“为户籍相伍”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坐法”。相坐法的主要内容是:将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十”为编制,登记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联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为了防止犯人出逃,规定旅店不准留宿没有官府凭证的人,否则,店主同罪连坐。此外,还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与上述变法相适应,商鞅又对秦国的官爵制度进行了改革。

他把爵位分为公士、上造至关内侯、彻侯等二十个等级,并按等级规定了相应的政治、经济权利,又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这就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样,既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又保证了大批军功地主可以藉此登上政治舞台,以加强新兴地主阶级的社会地位。

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源和兵源,商鞅还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即所谓“困末作而利本事”。他规定:凡努力于耕织而生产粟帛多的人,可以免除本身摇役;凡经营商业、图谋末利和因懒惰而贫穷的,将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婢。

通过初步变法,秦国“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军事力量日趋增强。公元前三五四年、前三五二年和公元前三五一年,秦国连续三次进攻魏国取得胜利,声威大振。商鞅这时已升为大良造,在秦孝公支持下,又进一步在经济、政治领域进行变法。

这次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它是奴隶主贵族占地的标志,限制着人们对荒地的开垦。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这就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均平负担。这样就进一步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它对生产力的束缚,从而促进了新的生产力的发展。

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一说四十一县)。县设县令、县丞、县尉等官吏。县在秦国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是通过商鞅变法才被正式确立的。商鞅通过县的设置,将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了中央,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奴隶主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为了便于秦国向东扩展势力,商鞅又经营了地处渭河平原中心而又物产丰富、交通方便的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按照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建造了冀阙和宫廷。公元前三五O年,秦将国都从雍迁到咸阳。

公元前三四八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又实行了“初为赋”(即口赋)政策,开始按丁口定期定额征收军赋。为了鼓励个体小农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他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此外,商鞅在公元前三四四年,颁布了标准的度量衡器,统一了国内的度量衡。他还“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以革除残留的落后风俗。

商鞅变法,是在秦国新兴地主阶级的支持下进行的,遭到了奴隶主贵族的顽强反抗。新法初行时,连太子驷也不遵守。商鞅“削”、“踪”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还把那些见风使舵的“乱化之民”尽迁边地,从而保证了新法的贯彻执行,终于使得秦国一跃而成为“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变法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之后,商鞅奉命东征魏国,攻取了魏国的河西之地。他因功而受封得于(今河南西峡县)商(今西商县东南)之地十五邑,号为商君。

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是为秦惠文王。公子虔之流诬告商鞅谋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邑一一商,征兵反抗,并向北出击郑邑(今陕西华县西北)。不久,商鞅兵败被俘,在郑的彭池被车裂而死,全家都被杀害。

商鞅虽死,“秦法未败”。新法继续实施的结果,终于成就了秦始皇时的强大国力,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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