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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人小故事之七十九:商鞅

 陆一2 2017-10-16


 

商鞅(约前395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姬姓,卫氏。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为商鞅。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后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先后两次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变法。

 

三见秦孝公

 

商鞅见到秦孝公,是宠臣景监引荐的。

 

第一次见面,商鞅还弄不清秦孝公的想法。他试探性地从三皇五帝讲起,还没说完,秦孝公已经打起了瞌睡。事后,秦孝公怒斥景监:“你推荐的什么朋友,就知道夸夸其谈。”

 

见到秦孝公的这个反应,商鞅反而高兴了:“原来秦公的志向不在帝道。”第二次见面,他又从王道仁义讲起,秦孝公的兴致比前一次好点了,但还是觉得不着边际,哈欠连天。商鞅更高兴了:“秦公志不在王道。”

 

帝道即尧舜之道,王道即汤武之道,显然都不适用与战国时代,在战国时代,管用的是霸道。

 

于是,第三次见面,商鞅劈头就问:“当今天下四分五裂,您难道不想开疆拓土,成就霸业么?”

 

秦孝公立刻精神了,他要的就是霸道!听着听着,他不由自主地向商鞅靠拢。最后,秦孝公不再矜持,激动地握住商鞅的手:“请先生教我。”

 

秦孝公于是重用商鞅开始实施变法。

 

变法的首要目的是改制,即改邦国制,邦国制的特点是分权,然而权力一旦下放就收不回来,下级一旦强势,上级就只好空城,结果就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后有三恒,诸侯被架空,架空了诸侯的大夫如季孙氏,又被家臣架空。

 

于是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开始了彻底而系统的改革。改分权制为集权制,于是土地制度变化了,开阡陌,除井田;治安管理加强了,什伍连坐,互相监督;贵族特权取消了,奖励农耕,生产的粮食多也可以立功,优秀的农民可以扬眉吐气;爵位等级秩序建立了,不分平民贵族,以战功授奖,只要立功多,就可以富甲一方。秦国的军队从此变成虎狼之师。

 

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过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

 

公元前356年第一次变法,主要有下列几点:

 

⒈颁布法律,制定什伍连坐制度,轻罪用重刑。就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告发,同罪连坐,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不告发的腰斩。一家藏“奸”,什、伍同罪连坐。客舍收留无官府凭证的旅客住宿,主人与“奸人”同罪。

 

⒉奖励军功,干掉贵族。各级爵位都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特权。爵位越高,相应的政治、经济特权越大。宗室、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特权。爵位高的还可以“税邑三百家”,也可以用爵抵罪或赎罪。

 

⒊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尽力从事男耕女织的生产事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免除其本身的徭役;凡从事工商业和因不事生产而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隶。

 

⒋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⒌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⒍轻罪重罚,强化法律意识,不赦不宥。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

 

⒎鼓励告奸。

 

⒏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特权。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度。规定除国君外的嫡系以外的宗室,没有军功就取消其贵族身份。

 

⒐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⒑统一度量衡。

 

第二次变法

 

公元前350年第二次变法,主要有下列两点:

 

⒈“开阡陌封疆”。破除过去每一亩田的小田界一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大田界一封疆,把原来的“百步为亩”,开拓为240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国家承认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权,在法律上公开允许土地买卖。

 

⒉普遍推行县制。把秦国划为41个县,在未设县的地方,把许多乡、邑,聚合并成县,共新建31县。设县令、县丞,由国君任免。

 

变法的实际意义是中央集权,变法的结果,使秦国的国君成为了秦国的最大的地主,秦惠文王本人也从奴隶主转型为地主,这也是秦惠文王没有废除商鞅法令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通过变法,土地,人民和权力都集中到国君手里,商鞅死后14年,秦惠称王,104年后,嬴政称帝。

 

秦孝公兑现了他在“求贤令”中的诺言:“与之分土”。商鞅被封为大良造,因战功封於、商十五邑,号商君。巨大的荣誉与权力倾覆朝野,商鞅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死在自己的法律下

 

但是,秦国的强大并不符合所有秦国人的利益,首当其冲的是旧贵族。在特权被取消之后,他们变成了商鞅的死敌。

 

早在变法之初,太子就指责过商鞅:“新法严峻。”按照商鞅的政策,敢说新法的坏话,这还了得?罚不了太子,也要罚教导太子的两位师傅——公子虔被割了鼻子,公孙贾脸上被刺了字。

 

法律的权威虽然得以保障,但未来的国君却得罪了。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这是很多人潜心等待的一个时刻——时势会因为一个人的存在与否而发生巨变。太子驷继位,为惠文王。公子虔等人终于有了报复的机会,他们告发商君谋反,发吏追捕。商鞅有口难辩,唯有逃亡。

 

在一个月色初上的黄昏,商鞅逃到了函谷关,关守尚不知咸阳城中的变故。但商鞅万万料想不到的是,他出逃太急,忘了带验证身份的凭证,而每一家店主都告诉他:“我们商鞅大人制定的法律,留宿没有证件的旅客,店主要受连坐之罪!”

 

商鞅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自己当日颁布连坐令时,又何曾想到以亲身陷此令?商鞅走投无路,只好回到封地,仓促地组织了一支人马,起兵造反,战败。秦惠文王对他实行了严酷的车裂之刑,告诫世人“莫如商君反者”。

 

商鞅的悲剧充满了历史的浓重感和宿命感。他执掌秦国朝政19年,这才有了繁华富庶、气势如虹的强秦;才有了始皇帝“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的统一大业;才有了历代王朝沿用的秦汉制度、霸道王道并存的治国传统。而他死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下,也是以生命维护了变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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