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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的婴儿塔

 禹杰 2023-03-19 发布于四川

历史见证沧海桑田 2023-03-16 15:37

晚清时期的婴儿塔,究竟有多残忍?封建背景下婴儿的屠宰场

中国重男轻女的社会弊病古已有之。

在上古时期的现实主义著作《诗经》中,对重男轻女的社会现象已经有了早期的记录:“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如果生的是男孩,就把他安置在很好的床上,给他穿很好得衣服,给他玩很好的玉器

如果生的是女孩,就把她放在地上,给她穿粗布衣服,给她玩陶和瓦

在这种思想的压抑下,长达千年的历史中,女性成为了家庭与社会遇到波折时首当其冲的牺牲品。

在贫困的底层百姓家庭中,一个女婴从出生到长大,需要逃避刚刚降世时因为无法作为劳动力而被抛弃的尴尬;在冷眼中长到合适的年龄,有可能为了补贴家用而被作为童养媳或丫鬟卖掉;在夫家遇到了饥荒年馑,又可能被典到有钱人家做小老婆;

假使丈夫有能力赎回自己,年老后,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子儿女,又会被儿子送入“寄死窑”埋掉……

接下来,想象我们是一个出生在清末的女性,尝试以一点有限的视角还原一个时代的女性从出生到生命终结的悲哀。

婴儿塔

清末,列强对中国鲸吞蚕食。

战场上,清兵节节败退,谈判桌上,中国忍尤含垢,朝堂上,君臣各怀鬼胎,试图以修修补补的改革延续自己的腐朽统治,延缓帝国坠入末路的速度。

可即使面对着巨额的赔款,李鸿章依然能以海军的名义从各地筹款 260 万两白银去支持颐和园的万寿山工程,慈禧依然能用景德镇上好的白瓷茶杯泡着清晨时带着露水采下的花,一餐吃百余道不同的美味佳肴,像欣赏艺术品一样把玩她的两千件衣服。

在这样的末日王国里,你出生在了福州,不同于慈禧,你生在最底层的百姓家中,父母身上压着沉重的赋税,从他们牙缝中挤省出的白银最后都要作为赔款流入列强的囊中。

作为非劳动力,你的出生让父母很是不高兴,家中不仅要平添一张嘴,养了十几年的女儿最后还要嫁到别人家,带走自己微薄的劳动价值,这实在是一桩亏本的买卖

对你厌烦至极的奶奶决定将你送到婴儿塔去。这种八角塔并不仅仅存在于你的家乡,还普遍存在于清朝的全国各地。

最初,这种塔只是作为集中安葬死婴的坟冢而存在。在物质水平极其低下的条件下,贫困人家家里总有因为饥饿和疾病早夭的孩子,为了早死的婴儿能有个安息之所,父母们为孩子建了这样的塔。

但随着家庭的愈发贫困,每添一张嘴就是一个巨大的压力时,父母已经不可能出于良心尽力抚养每一个孩子,他们需要从功利和实用的角度掂量新生儿的价值,而像女婴这样的“赔钱货”,自然要被作为拖累处理掉。

于是,这样小小的八角塔就成了活着的女婴的坟茔。

它大概有三米高,塔的一边有一个长方形的洞口,大约60 厘米高,20 厘米宽。从洞口飘上来令人作呕的尸体腐烂味,那是已经腐化的婴儿,随着尸臭味飘上来的,还有新生婴儿呜哇的哭声。

因为呜哇声不绝,这样的塔又被叫做“呜哇塔”。

狠心的接生婆或家长会直接把婴儿丢进洞口去,任她坠入幽幽的塔底,稍有于心不忍的,会将装着新生儿的篮子绑在一根绳子上,缓缓的将婴儿沉下去,再心软一些的,就直接把婴儿放在塔边,然后离去。

假使家附近没有婴儿塔呢,把女婴溺死是一个更方便的方法。

在上海工作过很长时间的麦华佗曾写道:“在大部分英国人眼中,中国人有着溺婴民族的名声……”

尽管这样的西方言论不可避免的有夸大与失实之处,但仍不难看出,弃婴在过去是一个相当普遍的事情,而幸存的妇女几乎没有人权。

无论抛弃的方式怎样,他们都是一样的残忍。而进行这项活动的,往往是同为女性的奶奶,接生婆,甚至是母亲。

《华北新闻日报》曾对 160 个母亲展开调查,在她们生下的所有孩子中,没有一个儿子遭遇毒手,却有 158 个女儿被她们溺死,甚至一个母亲最多杀死了自己的 11 个女儿!

她们由“女儿”到“母亲”,因为自己曾经遭遇了种种虐待,又困囿于认知局限,所以默认女人的命该如此:首先,她们的存在本身是家庭的耻辱,即使侥幸的没有被抛弃,也应该用最卑贱的方式活下去,借以赎清自己存在的罪孽。

好吧,假使在种种原因下,你被允许在这个家庭中生活,那你的生活将是怎样的?

童养媳

留下不代表被接纳。

也许,你将被早早的作为童养媳许配给别人,这样你就可以早早的被送到夫家生活,而免去娘家抚养自己的开支,同时,娘家也不必准备你以后出嫁时的嫁妆。

“童年即与人订婚,未及婚姻,即送至夫家养之”《中国陋习批判》

而以这样方式“囤妻”的夫家往往也是贫困之家,在女子年幼时抱养到自己家,可以省去以后儿子娶妻的彩礼钱,只要供养一口饭食,家中就可以多一个免费的劳动力和生育工具。

“贫家恒抱人女乳养,小时可同操作,既长可省婚财。”《明清长江中游地区的风俗与社会变迁》

在娘家尚且受苦受虐,去婆家更是当牛当马。而这样的囤妻习俗在一些地方是被官府默认甚至鼓励的,因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女婴被溺毙的数量。

“及长,择祭祀祖而配之,谓之合帐,虽不备礼,而贫家可免溺女之患”《客家礼俗》

如果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夫家,那就提前将女儿作为“等郎妹”许给夫家,此时,她的丈夫还没有出生,那就一直等到公婆生出儿子,这样的童养媳往往比自己的丈夫大十几岁,自己已到了待嫁之年,丈夫还只是襁褓中的婴儿。

不论何种形式,归根结底,这都是对女性彻底的物化,将女性当作了商品,娘家获得了价值,夫家获得了女性的使用价值,压榨着女性因为生理结构被迫不得已赋予的最后一点繁殖的功能。

童养媳始自宋朝,是穷人家的无奈选择,但回想晚清社会的社会之贫困,有多少女性成为了帝国走上末路的陪葬品,数量之丰,成为清王朝最大的毒瘤。

典妻

终于到了合适的年纪,你与自己的丈夫正式结为夫妻。但战火连天,连年饥馑,饿殍遍野,丈夫已经无力供养一家。

恰好在这时,一位家境殷实的人家家中一直无子,为了延续香火,这家人家决定“借妻生子”,经过中间人的介绍,你的丈夫与买家签订了契约。

按照约定,你给买家生下了一个儿子,本着“留子不留娘”的原则,你又被买家退给了夫家,并且承受着与孩子分别的折磨,与回到夫家自己与丈夫生的孩子因为阔别多年已经与自己生疏的的痛苦。

可见典妻给妇女带来了精神与肉体的双重痛苦,然而在历史长河中,由于女性地位低下,她们的痛苦被忽视,女性自己也只能在自我麻木中走向异化。

丈夫将自己的妻女作为私人物品典当,质押,租借始于南北朝,延续千年,已经成为一种困难时期丈夫的谋生手段。即使到了民国,法律中依然有“禁止典雇妻女”的条文,可见典妻恶俗的生命力之旺盛。

不仅是民国,自典妻现象出现,国家就在法律层面对此现象做出了严令禁止。但妇女地位在国家层面与社会层面千差万别,一层层传令下去,到地方官府,由于现象普遍,屡禁不绝,对这样事件的态度已是比较暧昧,加之邻里间习以为常,所以互相包庇,民不告,官亦不究,女性的权益就在国家法律与地方风俗的和解中没落。

寄死窑

被丈夫典卖,被婆婆辱骂,经过你接连不断的努力生产,你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含辛茹苦抚养儿子长大,为他娶妻生子,膝下儿孙环绕的你却战战兢兢的害怕着 60 岁的到来。

终于,在 60 岁寿辰这天,儿子带你去了山上一座早已砌好的窑里,你坦然接受了。

生活越来越艰难,物质资料越来越匮乏,儿子又深深迷信着“六十发家子,老的不死,小的不旺”的说法,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保全自己的妻儿而灭你的口。

像当地几乎所有的老人一样,一到 60 岁,你就被引到这座“瓦罐坟”里,从这天起,你将长久的生活在这里,儿子每天给你送一碗饭,一碗饭就是一块砖,日积月累,直到洞口被完全封死,大概一年后,你就会戚戚的死在这座孤坟里。

而自西汉独尊儒术起,统治者就在强调以孝治国,东汉更在强调“举孝廉”,在长久以来孝道的思想浸透下,你依然能被轻易的抛弃,显示出自己的存在是如此不值一提。

结语

从婴儿塔,童养媳,典妻,到寄死窑,封建社会女性从年幼到年老,她的力量并没有随着身体的成熟而丰盈,相反,她的价值被不停割裂,然后为越来越多人占有支配。

嫁人了,要帮婆婆料理家务,缝缝补补,要哺乳儿子,养他长大,要供丈夫发泄兽欲,传宗接代,一个女人一生遇到的所有人都吊在这个女人颤抖的乳房上,吸干了她的乳汁再吸她的血,直到她真的干瘪到只剩一张嘴,再把她无情抛弃。

一个封建社会的女人这一生要扮演这么多角色,却始终无法成为她自己。

萧红的《生死场》残酷的揭露了清朝灭亡后东北农村女性的生存地位,即使封建帝制毁灭,各路起义军揭竿而起,她们的权利与情绪依然被漠视,而循规蹈矩的忍受着她们本以为就该这样的命运。

封建王朝已经覆灭,女性的悲剧依然延续,这已经成为了长期以来女性地位低下造成的积重难返,是女性被社会共识洗脑后的自我麻木与自我牺牲,而非仅仅受到经济水平与受教育程度的影响。

毕竟在经济已经腾飞的 1990 年,女婴的死亡率依旧高出男婴 16%,在教育已经普遍普及的今天,在职场,社会,家庭中,女性依然被种种无形的歧视绑架。

为禁止溺婴,典妻,童养媳,从古至今,几乎各个朝代都下了禁令,但最终落实的效果微乎其微。

也许是意识到等待漫长,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接触“女性主义”,即使她们的理论还有些粗糙,力量还有些弱小,部分甚至被冠以“田园女权”“拳师”的称呼,但这恰恰表明女性的自我意识正在朦胧中苏醒,不再仅仅等待自上而下的改革,而积极向上探索,只为争取到自己作为人的一切权益。

面对女性的敏感,一些人感到了愤怒,正如他们感受到了一团可以随意揉捏的棉花中的一根针一样愤怒,但愤怒是镜子,你将从中看到自己挥拳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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