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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来了,年年谈的消费者权益问题有何解?

 吃苦就是甜 2023-03-21 发布于贵州

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晚会又到了,消费者们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普遍和突出的问题都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集中展现。

就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2年消费者投诉举报呈现十大特点》为例,过去一年来中国消费者们在消费上主要投诉的方向和领域有以下几个:

一、网购领域,涉及不发货、不退款、质量问题、价格欺诈、售后服务等问题,占投诉的45.16%

二、新能源汽车领域,涉及合同问题、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问题等,同比增长62.84%

三、食品安全领域,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食品标签标识问题、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等,占投诉的8.33%

四、旅游住宿领域,涉及景区门票价格问题、旅游合同问题、住宿服务质量问题等,占投诉的3.13%

对此,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理或不予受理投诉举报;二是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投诉,鼓励双方自行和解;三是委托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代为调解;四是在调解中发现违法线索的,予以核查和处罚;五是在有必要时终止调解,并告知双方。

除了市场监管局以外,企业自身也要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质量,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知法犯法。

已经犯错的企业应做到诚恳道歉、及时整改、加强沟通外,还要建立危机管理体系、积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良好的消费者关系。

作为衔接商家与消费者的平台要加强自律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有关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消费乱象,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行为。

消费者不一定是上帝,但消费者也不是为人刀俎的。监管、企业自身、平台要通力协作,做到尊重消费者,才能让消费市场的发展变得更为有序而健康。

消费者自身也不用坐以待毙,在购买产品服务时要学会辨别假冒伪劣产品,要认准商标标识、商品标识、商品包装、商品材质、商品色泽等特征,避免购买价格过低、来源不明、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如若遇到相关情况,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商品包装、检验报告等证据,向商家或消协提出投诉要求,如无法解决,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焚烧假冒伪劣产品时的景象)

相对大众热门的产品还好说,如果购买那些相对小众的产品服务时常用的法律手段还管用吗?比方说图便宜购买一些没什么销量的蓝莓果干、蓝莓饮料等等,该如何确保吃的是真蓝莓呢?

山哩科技控股某多旗舰店刚刚上架贵州本地产蓝莓制成的果干和饮料,品牌负责人亲自前往产地挑选并监控加工过程,保证真蓝莓加工过程安全无菌无污染。

回到主题,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安全、繁荣的消费市场而奋斗。让我们一起用理性、智慧、法治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消费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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