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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 | 彭兴洪:收到违约金要不要缴纳增值税呢?

 律政pan 2023-03-22 发布于重庆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四川大学民商法硕士

具有税务师、会计师资格

守约一方从违约一方收取的违约金交还是不交增值税呢?

这是一个问题。

违约金的常见情形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发布户外广告,费用为8万元,后乙公司依约发布了相应广告,甲公司却迟迟不支付广告发布费乙公司将甲公司起诉到法院。

法院于2023年2月26日判决甲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8万元,并支付因未依约付费而产生的延期付款利息2万元

问题:如果您是乙公司的法人,您觉得该笔延期付款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案例二

2021年10月15日,S公司与D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S公司将某一商业租赁给D公司,合同签订当天,D公司向S公司支付了50万元履约保证金。

后因D公司经营范围收缩,该租赁行为未实际发生,S公司根据合同不予退还该50万元履约保证金。

2022年10月17日,S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该笔履约保证金属于“价外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要求S公司补缴增值税并缴纳滞纳金。

问题:如果您是S公司的财务总监,您认为该笔履约保证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案例三

H公司与G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由H公司向G公司供应笔记本电脑5000台,由于产品质量问题,H公司需要向G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问题:如果您是G公司的总经理,您收到的该5万元违约金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违约责任在《民法典》中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见,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其他任何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赔偿。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具有根本救济功能,符合民法等价有偿及赔偿的补偿性及金钱的一般性质,也与当事人订立合同获得经济利益之主旨相符。

违约金增值税涉税处理

(一)增值税销售额的确认原则

根据增值税的征税原理,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当税率是一个确定的比例时,销售额的定性和确认就成了肉眼可见的关键因素了,直接关系着纳税人税款之多寡。

增值税销售额的定性和确认是区分哪些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进而需要缴纳增值税哪些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进而无需缴纳增值税之关键。

因此,《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销售额的范围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即: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由于市场经济行为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实务中销售额的确定存在颇多争议,而“价外费用”的确认则显得尤为明显,税企争议往往也在此点发生。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当我们把该《实施细则》有关价外费用的说明与上述《条例》关于销售费之原则性规定割裂来看时,我们很容易落入“所有的价外收费都要缴纳增值税”的认识。

(二)违约金是否纳入销售额之关键点

1.一般情况下,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并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如果交易行为已经发生,此时,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和主要风险已经发生转移,合同已经履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此时,守约一方收到违约一方的违约金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前述案例一就是这种情形。

2.应税销售行为未发生所收取的违约金,不应计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如果应税销售行为没有发生,销售方所收到的违约金,不属于应纳增值税的范围,不应该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前述案例二就是这种情形。

3.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应计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

购买方所收取的违约金由于从购买方看并没有发生应税交易,所收取的违约金不应该计入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前述案例三就是这种情形。

可见,违约金是否需要纳入增值税应税销售的关键点在于是否因应税交易而取得,如果不是因为应税交易而取得,那么就没有缴纳增值税之基础。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该意见稿不再使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表述方式,取而代之的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足见该表述更为准确,也从侧面反映出立法者对此所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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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特提请收取违约金的企业注意:

您在收到违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等赔偿金的时候,不要一味恍恍惚惚都缴纳了增值税,毕竟如果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缴多了还是有点不划算,退税也会徒增各方工作量;更不要浑浑噩噩都没有缴纳增值税,毕竟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纳起来还是有点心痛。

“磨刀不误砍柴工”,您在收到赔偿金时,一定要先行判断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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