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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正苗红”的处方这样开

 文香阁 2023-03-22 发布于河北

处方是中医思维的载体,也是中医价值的体现,老话说“博极医源”,那处方也有自己的“套路”,君臣佐使,说起来简单,但怎么才能开出一张行家眼里“根正苗红”的处方,下面的小短文会告诉你答案。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方剂的配伍有一定的法则,所谓君、臣、佐、使,就是中医处方用药的配伍法度。

君药是一方中的主药,是针对疾病的主证,起到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臣药是辅助和加强君药功效的药物。

佐药的涵义有两个,一是对主药有制约作用,一是能协助主药治疗一些次要症状。此外,尚有“反佐”之用,亦属佐药范围。

使药,一是指引经药,一是方剂中有调和诸药作用的药物。

一般处方除了确立君药外,其他臣、佐、使药可根据病情及配伍的需要而决定。《素问·至真要大论》里说:“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谓也。”这是对君臣的一个解释,并说明上中下三品是指古代药物分类法,与方剂无关。

《内经》根据方剂的组成及作用分成奇、偶、缓、急、大、小、重七种,后世称作“七方”。奇和偶,是指方剂作用的专一和混合。奇是单数,偶是双数,以此说明方剂的作用有单纯的、有兼施并用的。

处方的主要目的是消除病因,如果只有一个病因,就只有一个目的,也就是只要一个主药;有两个病因时,便有两个目的,就要有两个主药,所以《内经》把“君一臣二”称作奇方,“君二臣四”称作偶方。

然而偶方内臣药的多少也能左右主药的力量,故又指出“君二臣五”仍是奇方,“君二臣六”才是偶方,说明单数是无法平分的,既然不能平分,势必力量有偏重,因此还是奇方的含义。

因此,可以体会到君二臣四是偶方,如果臣药的分配为一与三,应该属于奇方,但扩大为君三臣三,只要两方面的药力平衡,也还是偶方的制度。过去有人拘泥在数字的一、三、五和二、四、六方面,而忽视了方剂的作用是片面的。

缓与急,指的是方剂作用的和缓和峻利。病有慢性、急性的区别,治疗上也就有缓、急的不同,这是一般性的。《内经》认为,病在上焦,病位轻浅的称作近,药力宜缓,多用奇方;病在下焦,病位较深重的称作远,药力宜急,多用偶方。所以汗法适合用于表证,但不可用偶方;而下法一般是用于治疗里证,因此就不可用奇方。补上的方剂要想让药力稽留,作用相对持久一点,应该选用气味其彼此间的关联。例如《伤寒论》说:“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当然,大承气汤是急方了;但大承气汤的惟一效能是通大便,也可说成奇方;它的力量强盛,也可说作大方。又如:“急温之,宜四逆汤。”同样包括急方、奇方和大方在内,无法截然分开。因此,七方是方剂组织的一种制度,只有在该方的具体作用上加以分析,才能理解其真正意义。

俱薄的“缓”剂;补下的方剂要想药力迅捷,宜用气味俱厚的“急”剂。总之,求其恰当的到达发病场所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若病所远而防止药力中途衰乏,可以先服药、后进食来推进,这也是一个变通的方法。这也说明了同样是内脏的疾患,在处方时应当考虑药物的力量来适当地发挥其功能。

另外还有大方、小方以及重方。方剂组成的大小,是由病的轻重来决定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药少为大方,取其量重力专;药多为小方,取其量轻力散。另一种是以药少为小方,药多为大方。王冰所谓:“病之甚者制大其服,病之微者制小其服。”后人只注意前者而忽略后者,不够全面。此外,用了奇方而病不去,可以接用偶方,这种用法,称作“重方”;用了重方而病仍不解,就宜用反佐的方法,反佐法是用寒凉或温热的药来顺从寒或热的病证进行治疗的一种反治法。

由于七方中有四种不同的作用,故在应用时不能把七方孤立来看,必须认识其彼此间的关联。例如《伤寒论》说:“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当然,大承气汤是急方了;但大承气汤的惟一效能是通大便,也可说成奇方;它的力量强盛,也可说作大方。又如:“急温之,宜四逆汤。”同样包括急方、奇方和大方在内,无法截然分开。因此,七方是方剂组织的一种制度,只有在该方的具体作用上加以分析,才能理解其真正意义。

本文节选自《<内经知要>二十七讲 领你轻松步入中医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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