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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文明苑 2023-03-23 发布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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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传统农业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农村的年轻人大部分前往城市发展,留下老人和小孩,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少。由于种地不赚钱,也缺乏强劳力,耕地闲置现象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梯田,难以进行机械化耕种,撂荒现象更为突出。另一方面,种植大户需要成规模连片的耕地,通过规模化生产经营,获得较高的农业效益。在这种背景情况下,农业用地流转就应运而生,有力的支撑高效集约特色农业的发展。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土地流转的问题比较多。在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

一是土地供应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配套用地难以落实,同时,由于前期相关规定不明确,导致配套建设违反相关规定,在国家清理农村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建好的设施不得不被拆除,前期投入无法收回。

二是土地流转期限问题。据了解,同安区农业用地流转期限一般在5年,对于长期扎根发展的企业不利,合同到期后,农民不再租地给企业,使得企业的投资受损,企业也无法进行长远发展打算,制约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土地租金问题。目前同安区的农用地的租金达到1500元/亩,每年保持递增。农用地撂荒在那边,平常也租不出去,一旦有企业去租的时候,就抬高价格,比平均价格高了不少,使得企业租地成本增加。

农村土地流转难就难在利益协调,如何兼顾企业、种植大户和农民之间的利益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在现有的土地体制下,土地流转需要制度创新,还需要在实践中寻求更好的突破。

一是农民以股份合作的形式,与企业进行合作,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企业经营,也是一种可以探讨的方式。

二是地方政府成立农业国有投资公司,对农用地进行收储,企业需要用地,就跟农业国有投资公司租地,可以避免家家户户去谈判的麻烦。

三是由市场化的土地经营公司,向农民租用农用地,企业再跟土地经营公司要地。

当然,还有别的方式可以探讨,相信只要兼顾好各方的利益,土地流转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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