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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上帝:论莱布尼茨对理性与信仰的调和

 潘海露 2023-03-23 发布于江苏

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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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布尼茨生活的17、18世纪,欧洲正经历着一系列的变化。文化上,以繁复夸饰、富丽堂皇而著称的巴洛克取代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庄重典雅、单纯和谐;政治上,英、法等国逐步加强统一的中央集权,进行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而在思想方面,在马丁·路德的领导下,首先在德国发生大规模的宗教改革运动,“德国开始了一个新时代”,随后宗教改革迅速席卷整个欧洲大陆。在新教波及的地方,“人们向良知呼吁,而不再诉诸教父和亚里士多德,诉诸权威;鼓舞着、激励着人们的,是内在的、自己的精神,而不再是功德。”新教把理性的作用大大提升,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利,“自从路德说出了人们必须用圣经本身或用理性的论据来反驳他的教义这句话以后,人类的理性才被授予解释圣经的权利,而且它,这理性,在一切宗教的争论中才被认为是最高的裁判者。这样一来,德国产生了所谓精神自由或有如入们所说的思想自由,思想变成了一种权利,而理性的权能变得合法化了。”

提及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人们脑海往往想到的是以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的布鲁诺为标志的信仰与理性的矛盾、冲突、格格不入与针锋相对。实际上,传统天主教信仰经历了宗教改革后,不仅没有妨碍理性的发展,更是在某种意义上极大地促进了以认识上帝为己任的理性科学的诞生和发展。身兼新教徒与科学家于一身的莱布尼茨就是很好的例证,终其一生,莱布尼茨都在调和理性和信仰的路上努力前行。在莱布尼茨那里,上帝被定义为思想家、建筑家、逻辑学家、数学家、几何学家甚至机械工程师,不管是什么,他都是最好的,这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这样一来,上帝便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理性主义者了。理性主义者擅长“计算”,但正是由于这一点,他同样可以被“计算”,成了一个“透明体”。这正是自然神学的精髓,即理性化的上帝观念,上帝被设想为一个理性存在者,他的智慧就在于对于数学、力学原理的最精确的把握。这种观念是与近代科学家、思想家所建立的以数学和力学为基础的,机械论的世界图景分不开的,自然界成为了可以根据最简单的几条数学和力学原理来加以精确地描述和计算的对象。因为这些规律是理性安排的结果,上帝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在他计算时亦必须按照一定的数学程序,他在思维上亦必须遵守思维逻辑。结果是上帝的所思、所想、所为肯定是正确的,是值得我们信任的,是能够被理性所揭示的。作为上帝的创造物,人与造物主一样拥有理性,差别只是在于程度上的不同。

一、全知全能全善

在那个年代,神学作为一种时代精神和社会氛围,它和人文几乎是同义的,人们普遍认为没有宗教信仰就是不道德的。而对于莱布尼茨来说,崇尚信仰的神学遵循着理性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莱布尼茨出于自身哲学体系的需要,改造了传统意义上宗教神学那个超自然、任意干涉世间祸福的人格化的上帝概念。在莱布尼茨那里,上帝仍然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但他却是从理性的角度对这些上帝的特性加以阐述的,并且还有一个最大的奇迹来排除其他的一切奇迹,实质上排除了上帝对一切自然过程的干预的一面,即认为:上帝只给自然界以适合其本性的东西——自然规律,上帝创造了世界和预先规定了世界的和谐后就不再过问世界,而是让其按力学规律活动了;它乃“作为立法者”而存在的理性上帝。

首先,上帝是全知的。全知由上帝的智慧决定的,由于上帝的知或智慧的完美性,所以他包括了“一切观念和一切真理,这就是说,既有一切联系着的东西,也有一切不联系着的东西,即一切可以作为理智之对象的东西,他同样也涉及现实的东西和可能的东西。”也就是说全知是上帝的一种本性,上帝不仅知道所有现实的事物、数字、图形,以及道德、逻辑、形而上学、数学的规律与法则,也就是整个现实世界变化发展的全部细节,上帝也知晓那些不为我们所知的所有可能事物的实在本质的观念或所有可能性。这种全知无法为我们所度量,但对于上帝来说全知是第一位的,“没有知识,他就不能决定任何东西,因此上帝的选择是以他的知识为前提的,是受理智制约的。”莱布尼茨不同意笛卡尔所认为的上帝的意志是完全自由的观点,“如果真理和事物的本性依赖上帝的选择,我就不明白知识甚至意志怎么能被归属干他。因为意志无疑是以某种理智为前提的,因为任何人除非根据某种善,否则就不能意欲。但是理智又以某种能被理解的东西为前提,那就是说,以某种本性为前提。如果所有的本性都是意志的结果,那理智也是意志的结果。这祥,意志怎么会以理智为前提呢?”。他认为上帝的意志不能独立于智慧的规则而行事,上帝的理智乃是永恒真理的所在地,或永恒真理所依赖的理念的所在地,而永恒真理并不是任意的。

其次,上帝是全能的,“全能既包括上帝不依附其他一切之独立性,也包括一切对他本身的依附性”。上帝的独立性表现在其本身的存在和行动两方面:作为“自身自在之在者”,上帝的存在是永恒的和必然的。也就是说,上帝是第一位的存在,是原初的单子,他不依附其他任何缘由;在行动中,上帝在本性上和道德上都是独立的。“没有上帝,不仅没有什么东西是存在的,而且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可能的。上帝不仅是存在的源泉,而且是本质的源泉,是实在事物的源泉,也同样是可能性中的实在事物的源泉。”世界的事物依赖上帝的全能而存在,这包括逻辑上所有可能的事物,并且上帝将其中的一部分通过创造转变为现实的,可以为我们所知的事物。全能为上帝“提供了真正实施他所拟定的伟大计划的手段”,现实存在的世界正是由于此,才从可能的存在成为了现实的存在。对于人类或者说对于其他所有单子,上帝的全能表现在其创造的过程中,被创造之物无时无刻不是以之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创造不是一段时间,不是某个已经消失的事件,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是这样一来尽管上帝创造了构成世界的所有单子,“在世界之上”。但同时,上帝本身也是单子“在世界之中”,只不过是最高的、终极的单子。在本性上,所有的单子是相同的。莱布尼茨在颂扬上帝的万能的同时,将人的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最后,上帝是全善的。上帝作为原初单子,是一切事物的最终原因所在。他是绝对完善的,莱布尼茨将完善定义为“严格意义下的最高量的积极实在性,它排除有限制的事物所具有的限度或限制。在没有限制的地方,就是在上帝之中,完善性是绝对无限的。”就是说,莱布尼茨认为完善是事物本身内含着的实在的量。对于上帝来说,完善既指道德意义上的“善”,也指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知识和能力。而对于上帝的创造物来说,“上帝持续不断地赋予创造物一切在他身上为实在者、善者和完美者的东西并持续不断地在它身上创造着这些东西。”尽管世界由于本身的局限性而存在不完美和缺陷,“这一局限性从创造物的存在之处便以必然的方式通过限制着它的完整理由维护着它”, 但“宇宙本身越来越发展,一切都趋向于某一个终点,因为一切都来自一个创造者,他的智慧是完满的,我们同样相信那个和宇宙一样万古长存的精神至女是自然地越来好,而它们的完满性不断增加。尽管经常是难以察觉地进行的,有时还要向后迂回。”莱布尼茨坚信世界趋向越来越大的完善,现实的完善性将变成不完善性,并不断地为新的完善性所代替。实际上,被创造物的完善性是“继续不断越来越得到更大的完善性”。在这里,莱布尼茨再次强调了上帝与被创造物本质上的同一,上帝的完善性是绝对的、没有任何限制的;而创造物的完善性则是相对的、有限制的,二者只不过是程度上的差别。

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是莱布尼茨整个形而上学体系的前提和预设,作为整个世界的和谐秩序、一切自然法则的制定者,“这位创造者——由于他从一开始便根据一种秩序创造一切——预先在万物中规定了未来的秩序和操作技术。在事物的内部绝对不混乱,在其构造来自上帝的物质中,有机体无处不在。”所以展现在我们面前是一个有秩序的、和谐的世界。传统的基督教也强调上帝全知、全能、全善的三大特征,不同的是莱布尼茨将这些理念全部理性化:全知意味着上帝知晓所有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全能意味者逻辑上可能的事情,上帝可以使其成为现实;全善则迫使上帝根据最佳原理选择最好的可能使其成为现实。即上帝的理性表现在使最佳者存在,“智慧使它为上帝所认识,上帝的善使上帝选择它,上帝的权力使上帝产生它。”莱布尼茨不赞成神学家所主张的上帝的意志决定着现实世界的一切,也不同意马勒伯朗士等人所主张的上帝总是施奇迹的看法。“形而上学与几何学之永久真理,'善’的原理,'正义’的原理,以及'完全’的原理,都是由于上帝的理性而来的。”他认为上帝的自由必须依循理性的原则,就是说,上帝的自由是理性判断下的自由,不是任意而为的,在理性和规则面前上帝也无能为力。“虽然上帝在进行选择时不致出差错,因而始终会选择最适当者,但这并不违背他的自由,而且使他的自由更加完美。”

莱布尼茨认为上帝作为造物主,自身必然拥有最高的完美性。人作为上帝依自身而创造的理性存在者,则有能力认识、接近上帝,那就是人类探求真理的科学活动,正像世界趋近于更大完善一样,科学的探索是一个不断接近上帝心中的知识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人类逐渐拨开万千世界表面的迷雾,看到其背后真正的普遍规律和普适原则。尽管人类永远无法获得上帝心中所有的完美知识,重要的是,人类在这一过程中认识了真正的理性的上帝,并有可能加以模仿。因为随着知识的增加和认识的扩大,人们获得了行动上理性的指导,才有可能同样的按照最佳原理选择最佳方案,决定自己的行动。而人的知识总是有限的,因此根据有限知识做出的每一个决定总会含有某些无法预测到的危险和自己也不愿看到的因素。也就是说科学只能在逻辑可能的领域中活动,在逻辑之外的范围必然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道德伦理意义上的“善”则要求人类在行动之前做出决定之前根据自己的知识程度选择道德意义上的最佳可能,同时意识到自己的知识总会是有限的,因此根据有限知识做出的每一个决定总会含有某些无法被预测到的危险的自己也不愿看到的因素的。还有,这里所说的“善”或者“最佳圆满原理” 的标准并不是“对人类有利”,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在17世纪的欧洲思想界,莱布尼茨可能是唯一一个认为动物也有灵魂的人 。

二、 被束缚的上帝

近代笛卡尔将上帝的自由意志绝对化,他认为上帝的意志不受任何限制,2+2=4之所以正确,只是因为这是由上帝的自由意志决定的。如果上帝决定让2+2=5,那它也一样是正确的,即使我们的数学将会因此变得面目全非。这一观点为莱布尼茨所极力反对,在他所描绘的充满秩序与和谐的世界图景中,万能的上帝作为终极单子、世界的顶点,是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同时上帝更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因此上帝的行动必须符合这些自我定义。事实上,莱布尼茨的上帝是被束缚的上帝,其一他被道德必然性所束缚;其二他被理性所束缚。

莱布尼茨认为上帝的意志“是必然发生的并始终针对最好者”,如此看来,道德必然性便会成为一种几何学上的或者形而上学的和完全绝对的必然性了,上帝的意志不再有选择,事物的偶然性似乎也被取消了,但是“他所拒绝的恶或者较小的善本身却可能依旧存在,……这种并不取消对立者之可能性的必然性只是从类比意义上使用这一称谓;它将成为现实,但并非藉助事物的单纯本质,而是由于外在于和超越于事物的东西,即由于上帝意志。”莱布尼茨不赞同的是那种绝对的自由,实际上他并不反对上帝的意志是自由的。“上帝身上存在着的是一种不仅摆脱了强迫而且也不受必然性制约的自由。我这里指的是形而上的必然性;因为智者被迫选择最好者,这是一种道德上的必然性。”就是说,上帝不受形而上必然性的束缚,但受道德必然性的束缚,“上帝始终是受到寓于善者意图之中的理由的推动而作出决定的”。但这并不妨碍上帝的自由,这是上帝的本质使然,上帝“在选择那最好的时,并不以次而较少自由;相反地,不受妨碍去做那最好的事情,这是最完全的自由”。因为莱布尼茨将自由解释成:“在道德上为智慧所强迫,为对善的顾忌所制约,这就叫做自由,这就叫做绝未在形而上意义上受到强迫。”

那么,“人们也许会问:好,上帝就不能改变世界上的任何事情吗?就定义而言。上帝的确是不能改变任何事物,因为这样便有损于他的智慧。上帝预见了这个世界中所有事物的存在,并且决定了他们的存在。上帝既不能犯错,也不能纠正自己,他不能做出任何不完美的决定,也不能以偏概全地考虑这个世界上事物的存在。”“上帝只下过一次命令,但他永世服从,因为他应服从他为自己规定的律法。……上帝始终都在命令着,他也始终被服从着,”就是说,上帝一旦赋予自然界以适合其本性的东西——自然规律,他不仅不再改变它们,而是让其按力学规律活动了,它乃“作为立法者的上帝”而存在。同时,上帝也为这些他自己所制定了计划、秩序、法则所制约。因为上帝“总是怀着意愿遵从他的本质倾向,其他一切事物总是遵从他的意志。既然这种意志始终是同一个意志,人们就不可以说,他不服从他以前曾怀有的意志。”

上帝被束缚的原因之二在于其自身的最高理性,对于我们来说如何理解理性,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但在莱布尼茨那里,理性就是逻辑,即他所创造的事物本质的制约,“他必须将人创造成一种禀受有理性的生命,他必须给圆以圆的形体”这就是说,“虽然上帝的每一种完美品格是无限的,但它只能在与对象相适应并与事物的本质相符合的情况下运作。”运用理性便是使用逻辑法则进行推理,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得到那些与永恒真理不产生矛盾、彼此之间又互不排斥的陈述。如果是反过来检验一个现有的理论是否合乎理性,那就必须借助矛盾原则和充足理由原则,莱布尼茨将这两条原则称之为“真理的符号”。在《单子论》中莱布尼茨写道:“我们的推理是建立在两个大原则上,即是:(1)矛盾原则,凭着这个原则,我们判定包含矛盾者为假,与假相对立或相矛盾者为真。以及:(2)充足理由原则,凭着这个原则,我们认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总是不能为我们所知道。”这两个原则适用于一切,包括至高无上的上帝。

矛盾原则是对命题的分析方法,它要求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不可能同时为真,其中一个为真,另一个为假。对于同一命题来说,它要求其不能自相矛盾或者蕴含相互否定的因素。当一个命题的反面是自相矛盾时,我们就说这个命题是真的,就是说,矛盾原则的反面必然为假。这实际上相当于今天的“重言式”是要求命题的同义反复性,矛盾原则适用于观念世界的纯形式的科学如逻辑学、数学等。矛盾原则是理性主义者所普遍遵循的原则,也可以说,矛盾原则被莱布尼茨以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家视之为最高思想法则,“甲不能既是甲又是非甲”,在笛卡尔和斯宾诺莎的哲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到了莱布尼茨,他认为矛盾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对某些命题可以根据矛盾原则做出判断。但对于其他另一些命题,矛盾原则无计可施。这并不是说莱布尼茨否认矛盾原则的正确性或不可用性,他只是将其看作是一条独立的原则,适用于某一类命题。还需要另外一条原则加以补充,这就是充足理由原则。

似乎提到单子的思想家都倾心于充足理由原则,无论是古希腊的德谟克利特,还是近代的布鲁诺,充足理由最早就是在德莫克利特那里得到表述的:“没有一种事物的产生是无缘无故的,一切事物的产生都是有一定根据的,都是必然的”。但没有人像莱布尼茨一样,将充足理由原则提升至和矛盾原则一样的高度,充足理由原则不是矛盾原则的简单补充,而是莱布尼茨哲学体系的根本原则,就是说矛盾原则和充足理由原则在莱布尼茨那里是同等重要的。充足理由原则要求“任何事物的产生都不可能没有原因或者至少不会没有一个确定的理由。这是指某种能够用来先验地进行解释的东西,它说明为什么某物存在着而不是不存在,为什么某物恰恰如此存在而不是以完全另一种方式存在。”与矛盾原则存在于有限存在物本身之中不同,充足理由原则存在于偶然的存在,也就是原因存在于其本身之外。因为每个事物的存在都必定有其原因,“原因”就意味着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原则适用于现实世界,它的反面是可能的为真的。

三、真正的虔诚

作为一个基督教徒,莱布尼茨对理性与信仰的调和目的在于对上帝的真正的虔诚,因为他深信这在于对上帝的正确认识。在《神义论》中,莱布尼茨写到:“我们愈是深入地认识到上帝,不仅认识到他的权利与智慧的存在,而且认识到至高精神之慈善的存在,我们对上帝之爱便愈猛烈地迸发出火花并发展为熊熊烈焰,它激励着我们效法神性的慈善与正义。”与传统基督教不同,莱布尼茨认为对上帝的虔诚,这种理应归属于信仰的爱,是一种可以为人所领悟的爱,其炽热程度与对上帝的清醒认识紧密相关。“人们没有对上帝之完美的认知便不可能爱他,因为这一认知包含着真正的虔敬原则”,虔诚“只有当人们认识到他的完美品格时才可能实现,因为正是这种品格才能够唤醒人们对他的理应得到的爱并构成爱戴他的人们的幸福。”在莱布尼茨那里,爱便不再限于《圣经》中的福音,理性也会导致爱。

莱布尼茨给理性下的定义是:诸真理的联结,尤其是人的精神通过自然途径在不藉助信仰给予的启迪的情况下所可能达到的诸真理的联结。他坚持对上帝的认识依赖于人的理性,上帝依据自身的原则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必然有着自己的理性秩序,是可以被理解的、被认识的,不可能是盲目偶然的。“只有理性才能建立可靠的规律,最后在必然后果的力量中找出确定的联系。”

莱布尼茨认为,信仰的对象是上帝以非同寻常的方式启示于人的真理,而理性的对象是“人的精神在未得到启示的情况下所可能达到的真理”。理性与信仰不仅不是冲突的,在他那里理性反而是达到虔诚信仰的必要手段。虽然“理性不能使我们认识伟大未来的细节(它是留作启示的),但通过这个同一的理性,我们能够确信事物是在超出我们的愿望的方式上被创造出来。”在莱布尼茨看来,信仰与理性根本就不冲突,《神义论》绪论的原标题就是:论信仰与理性的一致。信仰与理性分属两个不同但又统一的范畴,两者之间是相互制约与相互促进的关系。信仰必须以理性思辨为前提,否则信仰便是盲目的。因此,为了摆脱盲目性,信仰完全可以导致理性认识。也许更重要的是:世界从整体看来是可以被认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信仰上帝便意味着信仰真理,上帝即是整体及最高理性的化身与代名词。

莱布尼茨甚至将人的理性发挥到极致,1698年在《神义论》之前,莱布尼茨就写道:“理性是上帝本质的表现,而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证明上帝的启示,使我们的想象或某些幻觉不会欺骗我们。假如没有公开的启示和《圣经》,那么依赖人性的光亮,人们也能无误地得到真正的至福。只是由于人们误用其理性,才使得救世主的启示变得不可缺少。”这一点与斯宾诺莎和马勒伯朗士对《圣经》的批判差不多,并且比神义论中的思想更为极端。人之所以需要上帝的启示和《圣经》,是因为人误用了自己的理性。也就是说人的理性本来是可以达到相当的高度,可惜被人所浪费。柏拉图主义所认为仅仅依靠理性就可以证明一身论和灵魂不灭,就已经被视为异端。现在莱布尼茨将“爱”也归属于单纯的理性,不能不说是更加激进的。其实在《论智慧》一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相似的论述“上帝已透过自然之光向人展示了真正的宗教;早在摩西律法之前,最高理性已经给我们指明了方向。由于人们很少成功地运用自己的理性,上帝为了成全自己的旨意,才透过智慧的民族,特别是通过摩西以及后来的基督向人类颁发最高真理以及有关善的行动规则。”

在西方哲学史上,十七世纪是最终脱离经院哲学的思想方法建立建设性体系的时代。17世纪哲学家共同面对的命题就是如何用“科学的方法”去确证神的存在,这一信仰问题在理性的时代,成为了哲学的任务。笛卡尔首倡用形而上的、科学的方法论证上帝的存在,后人虽然在若干方面与他存在诸多分歧,但基本上都沿袭了这一用哲学或科学论证上帝的方法。没想到的是与这些思想家的初衷相反,其结果却反而削弱了上帝在哲学中的权威。理性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学科中宣告了其权威的独立性,数学的方法推动了哲学思考新模式的形成。17世纪末,莱布尼茨的哲学思想正展现了西方思想启蒙进程中关键的一步:“以哲学的范畴深入信仰空间,从而有可能使哲学与神学的关系颠倒过来。这样的哲学不再是神学的奴婢,而是以信仰进行审判的理性。”他提倡“合乎理性的哲学”,强调理性在认识中的作用,反对盲目信仰,“将宗教奇迹、基督教的本性和基督教的拯救说全都纳入了理性的框架”,所以,费尔巴哈说莱布尼茨仅仅是“半个基督徒”。

四、理性上帝的再反思

在西方哲学和科学的发展历程中,神学的思想随处可见。尽管上帝的权威在近代科学和哲学双重攻击下不断缩小着统治领地,但理性从来没有完全解构宗教。在同时代的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牛顿那里,神学思想和科学、哲学思想不仅并不矛盾,而且是一个完美的统一体。他们都倾心于上帝,只不过上帝在他们那里不再是经院哲学所强调的那种任意干涉人的吉凶祸福的人格神,而更接近爱因斯坦所信仰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命运和行为有牵涉的上帝。”在对一切进行彻底怀疑的原则下,笛卡尔从自我出发,最后找到了上帝这个最清楚明白、最不可怀疑的概念。笛卡尔十分肯定完满的上帝观念,甚至他还对上帝的存在做出证明。笛卡尔哲学体系中的上帝有双重作用,其一是以上帝的绝对完满性充当真理的源泉;其二是获得真理的保证,即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斯宾诺莎的代表作《伦理学》原名叫《论神、理性灵魂和最高幸福》,全面地论述了上帝、理性和幸福的关系。上帝既是斯宾诺莎哲学的起点,也是其哲学的终点。上帝不仅是世界的本原、真知识的对象和人生追求的伦理目标,也作为宗教的对象而存在。只不过斯宾诺莎把实体、上帝、自然、宇宙四者等同起来,形成他的泛神论。在牛顿那里,自然的奥秘来源于上帝,人的任务就是努力解读自然的奥秘,他期望以此来重建真正合乎《圣经》精神的新的知识体系。牛顿认为“上帝创世后曾留给人类两本深奥的大书,一本是圣经,一本是自然”,将神学和自然科学两方面的知识结合起来,构筑了一个普遍统一的形而上学系统,来阐释上帝意志及其主宰作用。牛顿在天体力学中寻找到了上帝存在的证据,并把上帝作为重要的一部分融入进自己的宇宙论思想中。

作为虔诚的教徒,莱布尼茨在宗教神学的可能范围内为理性与信仰的调和做出了最大的努力,将理性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毋庸置疑的是他的这一观点在其整个哲学体系中素来充满争议、被诟病最多。赫尔德认为莱布尼茨是在做哲学上的语言游戏,罗素认为这是莱布尼茨拿来给上层贵族的谄媚之物。莱布尼茨理性上帝的思想,确实有粉饰太平之莫大嫌疑,是莱布尼茨自身逻辑体系向世俗权力卑躬屈膝、折中屈服的表现。但对于近代之初的哲学家而言,其哲学思想总是难免关涉对上帝的信仰和追求;而另一面,对上帝的信仰和追求又完善着他们各系的哲学。对不同时代思想家的评价,唯有回归到其本身的历史才会得到诠释。

第一,莱布尼茨神学思想接近于以阿奎那为代表的经院哲学的神学理性主义传统,是对经院哲学与近代哲学加以综合的理性化的尝试。尽管莱布尼茨终身都坚持路德教徒的身份,但莱布尼茨论证上帝存在的途径并不是传统的信仰式,而是理性和思辨的,他赋予了上帝以理性内涵。上帝在莱布尼茨的思想体系中是最高理性的象征、绝对真理的源泉,是科学的最终基础。莱布尼茨虽然也承认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但他对上帝的所有这些特性都作了理性的限制。而人类的理性与上帝的理性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如同儿子继承了父亲的基因,或者从作品中可以看出艺术家的水平一样。由于人所拥有与上帝相似的理性,人拥有了与上帝相似的的统治权,人的主体地位提升至前所未有的等同于神的高度。于是上帝不再是中世纪那种高高在上、拥有无上权威的人格神,而表现出替人们的知识可靠性问题奠定最终基础的认识论上的功能。这也是近代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下人们对待上帝的基本看法。但同时,“上帝”的理性化和观念化,带来的问题却是基督教原初信仰精神的逐步丧失,这却是以莱布尼茨为代表的近代思想家所始料未及的。

第二,尽管上帝的存在是莱布尼茨思想体系的出发点,倘若没有万能的上帝的安排,根本无法想象宇宙间千差万别的无数事物,既都是独立发展的,却又是这样显然地和谐一致。但莱布尼茨就主张上帝在实现最大的奇迹之后,对一切事物的过程就必须其本身来寻求合理的自然的解释,实质上是肯定每一事物都按照其本身固有的规律而运动变化,从而排除了上帝对事物变化发展过程的具体干预。而与传统基督教鲜明的不同更在于,莱布尼茨认为对上帝的虔诚,这种理应归属于信仰的爱,是一种可以为人所领悟的爱,其炽热程度与对上帝的清醒认识紧密相关。应该承认莱布尼茨这种将“爱”也归属于单纯的理性的观点,是比柏拉图的理性更加激进的思想。客观的说,当时科学界无论是哥白尼、开普勒、伽俐略,还是帕斯卡、玻义耳、牛顿等等都是虔诚的基督信徒。而莱布尼茨和他们持有同样的观点,认为只有对上帝的正确认识才能导致对上帝的真正的虔诚,这也是他们对科学研究孜孜以求的终极原因所在。在这里,爱便不再限于《圣经》中的福音,科学和理性才会带来更加忠诚的爱。上帝依据自身的原则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必然有着自己的理性秩序,是可以被理解的、被认识的,不可能是盲目偶然的。这样,在认识上帝的旗帜之下,科学探索被赋予了极大的合理性、合法性。

最后,莱布尼茨理性上帝的思想,对人文精神的复兴和启蒙理性的深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近代之初的文艺复兴催生了“人的发现和世界的发现”两大主题,理性代替权威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但是从近代哲学到启蒙哲学再到德国古典哲学,上帝一直是哲学家们理性关注的话题。事实上,17世纪的思想家们在信仰与理性之间关系的问题,自然哲学是否负有探求终极因之任务的问题,以及理性在信仰领域中能起多大作用等问题上,给出过多种解决方案并有过激烈的论争。从西方文化的特点上看,近代西方人更倾向于相信如此和谐统一而美妙的宇宙奥秘和自然规律的背后有一个上帝的身影,而不愿意相信世界仅仅是出于偶然和自发的原因演化而来。正是在上帝的引领下,无论是哲学思辨还是科学研究都不再只是个人在未知世界中出于好奇心的独自闯荡,而是对世界认识的无所畏惧的开拓和进取。莱布尼茨通过把上帝理性化进而生成一种理性主义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从而充分肯定和发扬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这极大的推动着近代思想家的热情,他们“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是无私的,是完全超越个人的价值和目标的”,“揭示人类所向往的目标应当是什么”,“并不怀疑那些超越个人的目的和目标的庄严和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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