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文】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蟆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释义】 所谓神明,是以无形存在于有形中,使万物神妙的变化生成。使万物鼓动,没有比雷更激烈的,震卦象征雷;使万物弯曲摇动,没有比风更厉害的,巽卦象征风;使万物干燥,没有比火更强烈的,离卦象征火;使万物喜悦,没有比泽更喜悦的,兑卦象征泽;使万物滋润,没有比水更滋润的,坎卦象征水;使万物终结又同时重新开始,没有比艮更盛大的。良卦象征止;这些都是神明的奇妙作用。所以,水火相互作用,雷风不相互背离,山泽气息相通,然后产生变化,使万物生成。 ![]() 以上第六章,说乾坤两卦以下的六卦,亦即“六子”的作用。乾、坤两卦,是神明,所以没有特别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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