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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平:中国 古建筑 名词图解词典(4)

 古建秦 2023-03-27 发布于重庆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又称“栿”、“擺”等,是构成抬梁式建筑的主要骨架,习惯上将元以前建筑的“梁”,称之为“栿”,全称“梁栿”,如三椽栿:对明清建筑则称“梁”,如五架梁等。在抬梁式建筑中,其结构形式主要有:

    一、位于柱头之上,或通过榫卯与柱头连接;

    二、由结点承托,构成室内层叠梁架。

     根据“梁”的制作工艺,可大致分为月梁造和直梁造两种类型:依据其位置,可分为三、五、七、九、十一等架“梁”,即宋式的平梁、四、六、八、十等椽“栿”。宋《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了“梁”的制作尺寸,如清式的双步梁,长两步架加一桁径,高宽与三架梁相同。“梁”的断面反映了不同的时代特点如唐代“梁栿”的断面比例多为2:1,宋为3:2,金元时期多为椭圆形,明清则为10:8的比例,呈由窄向厚的发展趋势。

拼合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袱做法之一。拼合是宋《营造法式》规定的使梁栿增大的手法,用这种手法所制作的梁,称为“拼合梁”。因“方木小,需缴贴令大,如月梁狭即上加缴背,下贴两颊”(宋《营造法式》)。其中“上加缴背”与“下贴两颊”为“拼合梁”的两种形式,但在现存宋金建筑中,只有“上加缴背”实物,而没有“下贴两颊”的例证;元代时出现两根等长的梁合拼为一体,成为断面较大的梁栿做法;明清建筑采用木板包镶的形式,使梁的断面加大。上述做法都可视为宋代“拼合梁”技术的继承与发展。

承重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即多层建筑的承重木构件,此构件承载上面的楞木、楼板以及上层空间的全部重量,由于它的上皮不设桁檩,故称“承重梁”,而不称几架梁。“承重梁”的长按建筑进深确定,宽与柱径相同,厚按宽加十分之二。

三架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抬梁式结构中最上一道梁,承载着脊檩和两根金檩,故称“三架梁”,虽然在众多的大梁中是最短的,但也是决定古建筑抬梁式结构的最原始的构件,战国时期,这根原始构件就与大叉手共同承载屋顶重量。室内空间的扩大,屋顶坡面的加长,促使相同构件增多,承载五根甚至更多的檩子则成为必然,而“三架梁”便是最基本的大梁构件。在宋《营造法式》中,清式建筑的“三架梁”又称“平梁”。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三架梁”之长为两步架,其宽厚分为大式与小式两种做法,如大式“三架梁”,以4.5斗口定厚,宽则为厚的五分之四。(见图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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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架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承载五根檩子,故称“五架梁”,其位置位于三架梁之下,七架梁之上,清式建筑的“五架梁”,在宋式建筑中称“四椽栿”。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了“五架梁”的规格,如大式“五架梁”长随四个步架,宽与厚按七架梁各减十分之二所得。(见图1-199)

五步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即承载五步架的大梁,大多为中柱式梁架结构使用,位于其上皮的梁,分别为四步梁、三步梁、双步梁、单步梁等构件。(见图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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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架梁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因此构件上承七根檩子而得名,按步架长度区分,则为“六步架梁”。在清工部《工程做法》中规定了“七架梁”的大木大式和小式做法,如大式七架梁“长按六步架,外加檩径二份”,小式做法的“七架梁”,其高厚均以梁下柱径为准,即工匠所运用的“若问此梁厚与宽,五至九柱子加两肩”的口诀。

九架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名称,但在清工部《工程做法》中却未记载。此构件分层承载各层大梁和桁檩,其桁檩有九根,故名“九架梁”,一般所见“九架梁”为最下层大梁,因“九架梁”跨度大,进深空间也随之扩大,因此,多用于宫殿建筑或大型寺庙,民间建筑中不见使用。“九架梁”为大式做法,其长随八个步架,宽厚以斗口定。

抱头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属大木小式做法,使用于小式建筑,与挑尖梁同在一个位置,但梁头形制不同,“抱头梁”平直且方,不做任何修饰。“抱头梁”将檐柱与老檐柱或金柱相连接,前段凿刻檩椀,以承檐檩,后尾榫头穿出金柱。根据清工部《工程做法》,“抱头梁”为出廊式结构使用,其长度以廊深一步架定。(见图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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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尖梁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中“大木大式柱头科与金柱间联络”之梁(《清式营造则例》),与下垂的出檐相比,“挑尖梁”头呈上挑状,梁尖向上,具有“挑”的动感,故曰“挑尖梁”,又因其状如桃形,因此,又写作“桃尖梁”。其下部由斗栱承托,上部承载正心桁、挑檐桁以及屋檐重量,后尾与金柱连接,具有屋架承重与稳定水平结构的双重作用。挑尖梁至迟于南北朝时期使用。(见图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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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与宋式的三椽栿在位置上相同,清式建筑的“三步梁”置于双步梁之下,纵跨三步架,故称“三步梁”,它与三架梁的主要区别,是“三步梁”以步距定名,而三架梁则以檩架称之。结构上“三步梁”一端于檐柱之上,另一端插入中柱,常见于屋宇门式梁架。(见图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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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步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由于这个构件跨越两步步架,所以称“双步梁”,在结构上,“双步梁”一端插入柱中,另一端则承托金桁,与挑尖梁有相似之处,“双步梁”的中间部位立瓜柱。其作用与宋式建筑梁架中乳栿相同,分为大式与小式两种做法。(见图1-157)

单步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名称,宋式称“剳牵”。即“长一步架,一端梁头上有桁,另一端无桁而安在柱上之梁”《清式营造则例》。顾名思义,即相对于双步梁的梁,前端梁头安置金桁或金檩,后端做榫插入柱中。“单步梁”与双步梁相同,其后尾与柱子的结合,运用在抬梁式建筑中,实际上是穿斗式结构的遗迹。清工部《工程做法》对“单步梁”有具体尺寸规定和制作要求,分为大式与小式做法。(见图1-157)

穿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穿斗式结构的组成部分。“穿”位于各柱柱间,沿进深方向连接各柱,与抬梁式建筑中单步梁和双步梁作用类同,但“穿”的连接作用较强,承重作用较弱。“穿”与柱结合有两种做法:

     一、与通柱结合的长“穿”;

     三、与短柱结合的短“穿”。

   “穿”见于南方建筑梁架和北方抬梁与穿斗混合梁架。(见图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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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角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宋式建筑称“递角栿”,即连接角柱与檐柱的斜梁,位于转角部位。据清工部《工程做法》,“递角梁”使用于无斗栱的周围廊结构,其长度按廊深,结合桁径与梁宽,运用“方五斜七”或“一四一四”斜长方法计算,尾部出榫,端头做出角云形式,此构件在小式建筑中也十分常见。

采步金

     清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构成歇山式梁架的主要组成部分,实际上“采步金”为梁栿的一种做法,所以又称“采步金梁”。“采步金”背上凿有许多椽椀,以承山面椽子,并支撑山面屋檐,置于五架或三架梁之下,与金桁相交,在清工部《工程做法》中属大木大式做法。(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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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脚木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又写作“榻脚木”,位于歇山屋顶之山花部位,在两山椽望之上。“踏脚木”上立草架柱子,两端承托桁檩端头,“踏脚木”之长,按前后正心桁进深尺寸,厚为金桁的1.3桁径,宽为厚的十分之二,因“踏脚木”下皮由椽子通过,故于“踏脚木”下皮砍出斜面。(见图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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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位于梁架之中,连接金柱与檐柱,上承交金墩或梁架结点。因与普通梁柁方向相反,为顺面阔方向设置,故称“顺梁”。与顺扒梁的区别,是“顺梁”的两端均刻榫,与柱卯结合,而顺扒梁则一是头搭在金桁之上。(见图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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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扒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用于庑殿顶梁架结构,也称“扒梁”。“顺扒梁”一端落在桁檩之上,另一端置于柁上,分为若干层次,因“顺扒梁”与各金桁相交,而金桁又有上下之分,故“顺扒梁”又可分为“上金顺扒梁”和“下金顺扒梁”,步架多的庑殿梁架,其“顺扒梁”也随之增多。(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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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用于庑殿顶梁架结构,为庑殿推山做法的特殊构件。此件于脊桁之下,架于前后上金桁两端,上承雷公柱。“太平梁”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本身与其他构件,共同构成庑殿垂脊曲线;

     二、支顶脊桁之上的重荷,与三架梁作用相同。

       唐代已经使用“太平梁”,但尚未出现明清时期的推山效果。“太平梁”的规格尺寸,与三架梁相同,长度为两步架。(见图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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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金顺扒梁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庑殿建筑梁架之扒梁,一端处于中金桁或下金桁之上,另一端在五架梁之上皮,以承托上金桁及垫、枋等构件,故称“上金顺扒梁”。

平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名称,宋代以承椽数定梁栿名称,“平梁”承载两道椽子,所以又称“两椽栿”,清式称“三架梁”,俗称“太平梁”。与清式三架梁的区别,主要在“平梁”的制作和与其他构件的结构上。宋《营造法式》的“平梁”为月梁造,清式三架梁为直梁式:“平梁”背上斜置两叉手,清式三架梁无此构件;宋式“平梁”由襻间斗栱承托,清式三架梁两端为“檩、垫、枋”三件。一般建筑的“平梁”多为直梁式,元代的“平梁”甚至稍加砍斫,不加修饰。“平梁”位于所有梁栿的最上层,也是抬梁式梁架中最基本的梁栿。(见图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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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名称,因其造型弯曲形如弯月,故名“月梁”,即经过艺术加工的梁栿。唐宋时期的“月梁”为明栿,是人们仰首便能看到的露明构件,因此,“月梁”是出于美观要求而产生的。

      “月梁造”的实物,可见于山西五台唐建佛光寺东大殿的乳栿,宋建苏州云岩寺山门的剖牵等。从唐至元各代,“月梁造”的细部变化较大,呈现向直梁的演化脉络,由于明清时多使用天花,故大多取消“月梁”构件。南方民居厅堂建筑使用“月梁”较为普遍。清式建筑的卷棚顶,在清代营造则例中其二架梁仍沿用宋式称谓,亦称“月梁”。(见图1-161)

月梁造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做法,即有关月梁的制作,称“月梁造”。宋《营造法式》“造月梁之制”规定了可以使用“月梁”形制的梁栿构件,如平梁、剖牵、乳栿、四椽栿、六椽栿等,“其广四十二分”至六十分,月梁梁头应做出斜项、卷刹、梁背圆和等,是“月梁造”的典型特点。(见图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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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颊

      宋《营造法式》记载的梁栿做法,即因材料规格过小,在梁栿的两侧加贴木板,以增加梁栿尺寸和强度,如月梁”狭,即上加缴背,下贴两颊,不得剜刻梁面。”文中“下贴两颊”即“贴颊”,但实物中不见“下贴两颊”的例证。“贴颊”实际上是拼合梁的施工技术。

斜项

    宋式建筑中月梁梁端的特殊做法,其断面均小于月梁正身尺寸,而且平直,只是于梁栿之端头,制作斜向交界线,即“斜项”。根据宋《营造法式》,“斜项”长度“自斗心下量三十八分”为之。现存“斜项”实例,表现出三种不同结构关系,一、交栿斗与“斜项”之界边相冲突,如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二、为避免冲突,将交栿斗改为平盘斗,如山西大同善化寺山门;三、自然贴合,互不相犯,这也是大多数“斜项”与交栿斗的结构形式。(见图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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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名称,因此件横跨两椽,故又称“两椽栿”,如同清式的双步梁,上载剳牵。宋式建筑注重殿内梁架装饰效果,故在“乳栿”的一端下方,承以丁头栱,也有将“乳栿”的两头插进斗栱铺作的做法,这种结构形式现存有实物。按位置确定,“乳栿”可分为内柱间“乳栿”和副阶间“乳栿”。这两种“乳栿”均在平棊以下,为露明构件,所以多以月梁造制作。“乳栿”是随着空间扩大而产生的构件。(见图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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剳牵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从位置上分析,“剳牵”一般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其后尾插入通长的山柱中,代替三架梁使用;

    二、是在檐柱与内柱之间,架在乳栿之上。

      现存元以前“剳牵”的结构方式,大多为非承重构件,端部下置斗栱铺作。据宋《营造法式》规定,“剳牵”前端斗栱,如为出跳的四至八铺作,其广为两材,不出跳者,则为一材一契,南方穿斗式建筑多见此件,称“穿”。抬梁式建筑内柱增高,是“剖牵”出现的前提,后演变为明清时期的单步梁。(见图1-164)

三椽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三步梁”。在宋《营造法式》中,“三椽栿”归入乳栿之列,但仅为厅堂梁架檐柱与内柱的联系构件,在结构形式上,“三椽栿”与乳栿相同,承载上部梁架重量。分为月梁造和直梁造两种形制。“三椽栿”的使用,扩大了前后槽的空间,内柱间的“三椽栿”则扩大内槽空间。其长按步架定,广为两材。(见图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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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椽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即承载四架椽的梁栿。位于平梁之下,清式建筑称“五架梁”,习惯上一般对现存唐至元建筑均以“几椽栿”称之,而明清建筑则以“几架梁”冠之。关于“四椽栿”的制作,可分为明栿与草栿两种做法,其规格在宋《营造法式》中,与平梁、六椽栿均为一类,“其广三十五分”(《营造法式》)。(见图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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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椽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七架梁”。即承载六架椽的梁栿,为殿堂和大型厅堂梁架构件。据宋《营造法式》记载,“六椽栿”梁头与四至八铺作斗栱结合时,其广为四材,长则按步架确定。

        分为月梁造和直梁造两种形制。现存通达前后檐柱和连接檐柱与内柱两种结构做法(见图1-165)

八椽栿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宋式建筑名称,因其上承八椽屋架而得名。就其所处位置而言,“八椽栿”有两种情况,

    一、八架椽屋,上承六架椽,承挑屋檐;

    二、本身由十椽栿承托。

十椽栿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宋式建筑称谓,于檐柱或金柱之上,上承八椽栿与下平榑,是梁架中最下层的梁栿,在抬梁式结构中,尚未发现十二椽栿的做法和记载。因此构件负载十架椽屋的梁架,故名曰“十椽栿”。

丁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顺扒梁”,与梁栿成“丁”字形,故名。“丁栿”一头落在斗栱中或山面檐柱,另一端则搭在梁栿之上,是加强山面梁架结构强度的构件。根据宋《营造法式》规定,“丁栿”为“殿阁转角造”与四阿殿结构使用。(见图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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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椽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即上承五架椽的梁栿,以檩数确定,清式建筑则称“六架梁”。此梁栿多用于分心柱和前后槽不等式的柱网之中。可分为殿阁式的月梁造和厅堂式的直梁造两种结构形制。(见图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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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椽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即上承七架椽的梁栿,在清式建筑梁架中,因其承载八檩,故又称“八架梁”。与五椽栿结构形式相同,以分心柱梁架构造和不等式柱网布局多见。可分为殿阁式的月梁造和厅堂式的直梁造两种结构形制。

抹角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抹角梁”,位于庑殿、歇山顶等建筑的转角部位,与角梁呈水平垂直相交。于殿内转角处,以90°角连接铺作,上承昂尾等构件,置于乳栿和丁栿上,以传递梁架荷载,是“抹角栿”的主要结构形式。

    宋《营造法式》规定“抹角栿”安于“丁栿之上”并“与草栿相交”,为屋内平棊草栿做法。地方手法“抹角栿”与规定不同,(见图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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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角栿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递角梁”,处于建筑转角位置,呈45°与柱子结合,以连接里外角柱,并负载梁架重量。通常使用于副阶周匝柱网布局,副阶柱子与殿身檐柱结构之中。(见图2-28)

递角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宋式建筑称“递角栿”,即连接角柱与檐柱的斜梁,位于转角部位。据清工部《工程做法》,“递角梁”使用于无斗栱的周围廊结构,其长度按廊深,结合桁径与梁宽,运用“方五斜七”或“一四一四”斜长方法计算,尾部出榫,端头做出角云形式。此构件在小式建筑中也十分常见。

抹角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位于屋内梁架四角,因其呈斜放位置,故称“抹角梁”,宋式建筑称“抹角栿”,即与角梁或角科斗栱后尾呈90°垂直方向,而与面阔和进深方向呈45°的斜梁。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了“抹角梁”的具体尺寸与做法,如“抹角梁”的“长按两步架”等。

     “抹角梁”与直角构件的结合,运用了三角形稳定性原理,对于加固直角梁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见图1-166)

拽架

     清式建筑大木作斗栱出踩,并与檐下桁檩之组合做法。“拽架”与踩既有区别又有关联,踩特指斗栱的出跳数,而“拽架”则是对包括斗栱在内的整个斗栱和檩枋而言,但二者均以一条中线计算,出踩承托桁檩,出一踩就为“一拽架”。《清式营造则例》定义为“踩与踩的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叫做一拽架”,向里伸出的“拽架”称里拽,其栱或枋为里拽栱或枋;向外伸出的“拽架“称外拽,其棋或枋为外拽栱或枋。(见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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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拽

      清式建筑大木作部位名称,即正心栱中心以外的拽架,广义的外拽,包括斗栱踩数的分配,如外拽斗栱(出踩)、外拽枋以及檐下所有构件的统称;狭义的外拽,仅指斗栱中的出踩,如外拽万栱、外栱瓜棋等。“外拽”的含义,与宋式建筑的外跳相同。(见图1-7)

里拽

      清式建筑大木作部位称谓,即斗栱及内檐构件的统称,位于斗栱正心以内,与外拽方向相反。“里拽”构件,包括与斗栱有结构关系的桁枋,以及每跳斗栱,又称“里拽拽架”。通常情况“里拽”斗栱构件,较外拽更加简化,有些斗栱则完全不施“里拽”,如平坐斗栱即此。(见图1-7)

拽枋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大式做法,位于斗栱出踩之上,为置于拽架之上的枋木。此件随拽架设置,除三踩斗栱和最上-层出踩外,有几拽架就有几架“拽枋”。

     其长度与面阔相同,有些梁架,如歇山顶、庑殿顶等,于梢间处须通过转角斗栱,故梢间“拽枋”的长度,于“外面每层递加一拽枋”(《清式营造则例》)。根据其位置,可分为里拽“拽枋”和外拽“拽枋”。(见图1-7)

盖斗板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宋式建筑称“遮椽板”,其作用与“遮椽板”相同,即遮挡斗栱以上的椽檩等构件,为大木大式做法。“盖斗板”安装于外檐每攒斗栱之上,固定于拽枋和机枋之间,一拽架放一块,其长度按每攒斗栱中至中计算,厚度约为斗口的三分之一。(见图1-8)

枋子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中构件的统称,俗称“枋子”,枋,同方,宋《营造法式》中常写作方。“枋子”断面为矩形,由于所在位置和具体作用不同,枋子可分为撩檐枋、压槽枋、随檩枋、柱头枋、平板枋、罗汉枋、平棊枋等,清式建筑有正心枋、井口枋、拽枋等,是梁与桁的辅助构件。其做法与大木尺寸,在操作规范中有所体现,如“凡撩檐方,当心间之广加材一倍,厚十分”(宋《营造法式》)。

花台枋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位于里跳梁架,是承托溜金斗栱后尾的枋木,为大木大式做法。据《营造算例》,“花台枋”长按面阔确定,高为一个半斗口,厚一斗口。

金枋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梁架之中,其两端插入金瓜柱,属连接各缝梁架的枋木,“金枋”之长按面阔定,高3.6斗口,厚3斗口。

上金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即随上金桁之枋木,并平行于上金桁,其两端插入上金瓜柱之中,按《清式营造则例》规定,“上金枋”之长以面阔定,高为4斗口,厚则减高之二寸。(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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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金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此件位于上金桁之下,以上承桁檩,下续金枋,故称“上金垫板”,其高4斗口,厚1斗口,长按上金桁和上金枋确定。(见图1-159)

下金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下金位置,附着于下金桁之枋,其两端插入两下金瓜柱之中,其长度同面阔,高4斗口,厚减高之二寸。(见图1-159)

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梁架构件名称。按照“垫板”的位置,此件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在老檐檩与老檐枋之间的垫板,称“老檐垫板”,在上金桁与上金枋之间的垫板,称“上金垫板”,在脊檩与脊枋之间的垫板,称“脊垫板”,在大额枋与小额枋之间的垫板称“由额垫板”。此构件上顶桁木,下连枋木,居宋式建筑梁架中的襻间位置。“垫板”与桁枋通长,桁与枋之间由“垫板”充填,因此,二者之间是封闭的,而宋式建筑的襻间,则由襻间斗棋联系,桁枋之间完全敞开,经明代的演变,形成“檩、垫、枋”三件模式,“垫板”设置遂成清代定制。

下金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下金位置,为下金枋与下金桁之间的垫板,其长随桁檩与枋,高为4斗口,厚1斗口。(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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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檐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简称“檐枋”。用于清小式建筑的檐柱柱头之间,高按檐柱柱径,厚以高的十分之八确定。

井口枋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与宋式建筑的平棊枋类同,位于里拽厢栱之上,为承托天花板之枋木,其高为3.5斗口,厚1斗口。

天花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左右金柱之、与老檐枋之下,其作用为安装固定天花板。“天花枋”高6斗口,厚4.8斗口。

老檐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可分为大式与小式两种做法,位于檐檩垫板之下,并与之平行,与老檐檩、老檐垫板组成柱间连接体系。《清式营造则例》规定了“老檐枋”的尺寸,如小式“老檐枋”,其长按面阔定,高与檐柱柱径同,厚为高减二寸。

帽梁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又称“帽儿梁”,室内设置天花的梁架,一般均安装“帽梁”,位于天花之上,被天花遮挡。“帽梁”起固定天花支条的作用。其长同面阔,直径依4斗口确定。做法上一般不做细加工。

由额垫板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大额枋向小额枋的过渡做法。“由额垫板”的产生,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宋官式建筑的阑额与由额之间无此构件,但由于额的使用,为垫板的出现,创造了结构条件,之后小额枋代替由额位置;

      二、明清建筑的“檩、垫、枋”三件,成为此时抬梁式梁架中的固定结构模式,大额枋、由额垫板、小额枋三件的组合,出自“檩、垫、枋”结构模式。此件至角柱处一般不出头。(见图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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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即脊桁之下的垫板,其下皮与脊枋连接。根据官式建筑屋顶形式的不同,“脊垫板”可分为两种做法,即有正脊者,只设一道;无正脊者,为并列两道,如卷棚顶,其高4斗口,厚1斗口。(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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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檐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老檐桁与老檐枋之间,为二者之间的过渡枋木。此件长按面阔,高为柱径的二分之一加二寸,厚为五分之一柱径。

金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金桁之下,金枋之上,与金桁呈平行方向,按其位置,可分为上“金垫板”、下“金垫板”。“金垫板”有大式与小式两种做法,如大式之“金垫板”者,其高4斗口,厚1斗口,长随面阔

单额枋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位于檐柱柱头之间,是连接檐柱的额枋。此构件只是在檐柱之间,既不使用小额枋,也不设置由额垫板,独立存在时,才称之为“单额枋”。其长按面阔确定,但梢间应加二分之一柱径,高厚约同柱径。

阑额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檐柱之间的横向联系构件,宋式建筑大木作名称,清式建筑称“额枋”,俗称“立阑”。据宋《营造法式》规定:“阑额”高,是单材的一倍,即三十分,厚为二十分,其长度至两柱的柱中心。北魏时期的“阑额”,由柱上坐斗横出,至唐代才用在柱间,而且下施由额者颇多,尚未使用普拍枋。宋《营造法式》中大木作制度图样继承唐制,也规定只用“阑额”,并至角柱不出头。辽代始见“阑额”于角柱出头的做法,至清代成为普遍形式,并做成各种形状,如清代的霸王拳等。从断面看,“阑额”呈由窄变厚趋势,至清代高厚比例接近1:1。(见图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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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拍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宋式建筑名称,清式建筑称“平板枋”,即“在额枋之上,承托斗栱之枋。”宋《营造法式》载有“普拍枋”一名,如:平坐永定柱“柱上安搭头木,木上安普拍方。”另有小木作亦有此件。普拍方,即通称的“普拍枋”,又写作“普柏枋”,其他部位未曾提及此件,似为特殊做法,但柱间使用“普拍枋”的实物,在宋式建筑中十分普遍。结构上,“普拍枋”横卧在阑额和柱头上端,故又有“卧阑”之名,各间“普拍枋”自柱中相接,与阑额形成“丁”字状,最早出现于山西大同辽代薄伽教藏殿,宋金元明清均有此构件,清中期“普拍枋”演变为狭小的横木,与阑额呈“凸”字形断面。(见图1-167)

由额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宋《营造法式》造阑额之制:“凡由额施之于阑额之下,广减阑额二分至三分。”大木作图样中的“由额”与阑额距离相近,表明这一构件的趋同意向,相间高度可随意“酌定”,在官式建筑中如此规定,实际是“二件合构”的定制。      阑额下置“由额”的做法始于唐代;宋《营造法式》延续此件,但现存建筑多将“由额”取消,只留阑额;直到明清才又恢复这一构件,如《清式营造则例》图版中,有大额枋下施“由额”垫板,并施“小由额”的做法。“由额”的作用在于辅助阑额,增强柱间横向结构作用。(见图1-167)

大额枋

    解释有二。

   一、清式建筑柱间构件名称。“檐柱与檐柱之间联络材”称为“大额枋”(《清式营造则例》),为横向拉拽构件,上承平身科斗栱,为抬梁式梁架所必需,其作用自产生以来,就没有改变,只是这个构件的形状各异,名称也不同而已。早期建筑的阑额为“大额枋”的前身。清式的“大额枋”,在宋式建筑中则称“阑额”,是鉴别明清建筑的代表性构件,其特点主要有:首先,用材很大,其次,其厚度常常超过平板枋,第三,于角柱处出头,并做成霸王拳形式。清官式建筑的“大额枋”长度同面阔,高6.6斗口,厚5.4斗口。

    二、特指元代建筑的柱间额枋。由于开间跨度较大,为防止来自于上部荷载而导致的下弯,元代的“大额枋”用材十分粗大,与大梁很接近,圆形断面是当时的典型风格,在山西的金代建筑中也有较多的实例。

     清中期的民间建筑,采用大梁式的“大额枋”也比较常见。(见图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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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拳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做法,于角柱之上,平板枋之下,为阑额出头形式,由多段曲线构成,形似握拳之状,故名“霸王拳”,此形制始于明中叶,清代定型,成为这个时期的典型特征之一。但民间建筑阑额出头处,却较少发现“霸王拳”做法。(见图1-168)

小额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明清建筑的特有做法,位于大额枋的下面,与由额垫板结合,其长度与大额枋相同,但断面尺寸明显小于大额枋,至角柱有出头与不出头两种做法,与大额枋有相同的作用,而“小额枋”则由宋式建筑的由额演变而来。分析“小额枋”产生的原因,可能源于两个方面,一、为了增强柱网结构刚度和材料强度,榫卯位置下移;二、受明清建筑“檩、垫、枋”三件模式普遍使用的影响,由此形成建筑结构的审美观。“小额枋”长同面阔,高4.8斗口,厚4斗口。(见图1-168)

平板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柱间构件名称。位于柱头和大额枋之上,连接柱子,以稳定柱网之间的连接,其长度按开间定制,至角柱加长。此构件在宋《营造法式》中称之为“普拍枋”,其作用相同。“平板枋”的形制变化,是了解整个建筑时代的直接资料,考古资料显示,唐以前的古建筑不施普拍枋,至宋代普拍枋出现,以后各代成为固定构件,至角柱并出头,做成各种形状,清中期“平板枋”的断面小于大额枋,出现作用淡化的趋势。(见图1-168)

承椽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梁架构件名称。多用于重檐歇山顶或重檐庑殿顶等重檐构架上,为重檐建筑中金柱之间的联系枋木,其作用是固定柱网结构。在此枋木的一侧,古代工匠利用杖杆排点,并在上面刻出椽椀,以承托一层屋面的椽尾,故名曰“承椽枋”。《清式营造则例》又称此件为“小额枋”,即宋式的“由额”。

随梁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梁架构件名称。按照所随大梁的名称,“随梁枋”有多种称谓,随五架梁的枋,称为“五架随梁”,随七架梁的枋,称为“七架随梁”,依此类推。“随”即与梁为一个方向,且紧贴梁下,表面上具有结构作用,但明清建筑用材保守,“随梁枋”附在梁下,实际上不具结构功能。此构件在清工部《工程做法》中有规定,而宋《营造法式》中未见类似构件。(见图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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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插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梁架构件名称。“穿插枋”用于抱头梁或挑尖梁之下,是檐柱与金柱之间的横向联系构件。此构件可追溯到元代,宋《营造法式》中未见“穿插枋”的记载。“穿插枋”以廊步定长,高与柱径相同,厚为五分之四柱径。(见图1-199)

襻间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位于梁架之中,即与各架榑平行的枋木,为构成襻间的基本构件。据宋《营造法式》规定,“襻间枋”之长随间之广,高与厚与斗栱中的材份相等。明清以后官式建筑取消“襻间枋”的做法。

燕尾枋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为悬山式梁架的特有构件,位于山墙以外伸出的桁檩之下,“燕尾枋”的长度以桁檩伸出的部分确定,以桁檩的十分之三定厚。一端入梁头槽榫,一端与桁头一同插入博风板槽。“燕尾枋”可分为大式与小式两种做法。(见图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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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方(素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即对所有连接斗栱铺作的枋木的通称,方,同枋。在宋式建筑中,为计心造和偷心造铺作使用,“素方”于每跳之上,沿面阔方向设置。《清式营造则例》则称“拽枋”,根据“素方”位置,在柱头上者,又称柱头方,在跳头上者,则为罗汉枋。

正心枋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称谓位于每攒斗栱的正心位置,上连正心桁,下接栱垫板和正心瓜栱。对比宋式建筑的柱头枋,“正心枋”显然来源于前者,但清式的“正心枋”叠加重置,繁复冗重。“正心枋”其长随间广,“高1斗口,厚1.3斗口”(《清式营造则例》)。(见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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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头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位置与清式建筑的正心枋相同,又写作“柱头方”。在宋《营造法式》中,“柱头枋”有两个特点,即素方中的一种,并由泥道栱承托,又因柱头铺作的泥道棋位于柱头之上,故称“柱头枋”。此件起连接柱头、补间、转角等铺作斗栱之作用。清式建筑称“正心枋”,为足材做法,与“柱头枋”单材做法不同。(见图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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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位于里外檐和每一朵斗栱的出跳之上,是连接柱头铺作、平身铺作和转角铺作的重要构件,断面方形,与各开间面阔同长。根据宋《营造法式》,“罗汉枋”又写作“罗汉方”,为素方做法,即“在出跳上者”,出跳的多少决定了“罗汉枋”的设置数量。(见图1-60)

采步金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为歇山式建筑的特有构件,位于山面梁架中采步金梁之下,并与之平行,为采步金梁的辅助材料,据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采步金枋”之高宽同小额枋,即高4.8斗口,宽4斗口。

撩檐方(撩檐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方,同枋。现存唐至元建筑使用“撩檐方”者较少,而使用撩檐榑或撩风榑者较多,关于此点,宋《营造法式》有解释,即使用撩风榑,则不用“撩檐方”,而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图样中均为“撩檐方”,可以推知当时使用“撩檐方”的普遍情况,但实物中只有河南登封初祖庵大殿等几处实证。据宋《营造法式》记载,此构件“广加材一倍,厚十分”,长与面阔同,至转角处置生头木,以使翼角翘起。(见图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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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檐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又称“机枋”,《营造法原》称“连几”。其位置与宋式建筑的撩檐枋相同,王要区别,是撩檐枋直接承托檐椽;而“挑檐枋”则附属于挑檐桁,在其之下,并与之平行。相同点是二者均为有斗栱的大式建筑使用,均穿过斗栱,并由斗栱承托。

    “挑檐枋”高2斗囗,厚1斗口,长同面阔。

连机

     又写作“连几”,江南古建筑大木作构件,即附属于桁檩之下的枋木,其通长与桁檩相同,与北方清式的挑檐枋和宋式的随檩枋在同一位置。

跨空枋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用于大型建筑内檐中金柱与金柱之间的连接,以加固面阔和进深方向梁架的稳定性。通常在“跨空枋”上皮,放置品字斗棋。“跨空枋”与宋式建筑中的顺栿串和屋内额作用及位置相同。(见图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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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尖随梁枋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挑尖梁之下,并与之平行,《清式营造则例》称之为“桃尖随梁枋”,为大式大木做法,小式建筑无此构件。

脊枋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位于脊桁之下,并与之平行,其两端插入脊瓜柱之中,上承脊垫板,此件高4斗口,厚为减高之二寸,不同的屋顶梁架,“脊枋”数量也不同,如歇山顶“脊枋”为一道,而卷棚顶则为二道。(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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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机   

    南方建筑梁架称谓,附着于两柱间的桁檩之下,与北方建筑的随檩枋类似,区别是“短机”并非与桁檩同长,而且多雕刻有纹饰,属装饰性构件。所见“短机”纹饰,多为流云、水浪、金钱等形式,故“短机”也称“水浪机”。(见图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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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与宋式建筑的脊榑,同处于正脊之下,在整个梁架中,为最顶层的桁檩,即三架梁或二架梁之上,由脊瓜柱支承,长按面阔,径为4.5斗口,小式建筑称“脊檩”。(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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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桩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也称“脊椿”,处于正脊之下,无正脊者,则不设“脊桩”,如卷棚顶之过垄脊。“脊桩”为木制或铁制,长条状,固定在扶脊木上,“脊桩”插入脊筒子,起稳定正脊,防止其倾倒之作用,根据《清式营造则例》规定,一个脊筒子用一根“脊桩”,其高为柱径的四分之一。(见图1-159)

穿梁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歇山式山花部位用以固定草架柱的横梁,又称“穿二根”。《清式营造则例》规定:“穿梁”于每步架一根,但现存明清建筑大多只设一根,“穿梁”之长,即步架的中到中,高厚与草架柱子相同。(见图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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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插金枋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为角檐柱与角金柱之间的连接构件,呈45°角斜向设置,使用“斜插金枋”的结构有:

      一、单檐带廊结构,

      二、重檐结构,

       三、角檐柱与角垂莲柱结构。

   其长度以斜长法计算,高厚与穿插枋相同。

平棊方(平棊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井口枋”,方者,同枋,又写作“平棊枋”,为承托天花的枋木,多道“平棊方”则构成平棊的主要骨架。据宋《营造法式》规定,此构件用于宋式殿阁和殿堂建筑,单材做法,位于室内的月梁梁背或斗栱斗口内,至于各铺作“其平棊方至栌斗口内”,高八材七契,或七材六契等,其含义是指室内平棊,由此平行排列。宋式建筑梁架,凡为草栿者,大多设平棊或平闇àn,即“平棊之上,又施草栿”(《营造法式》),故“平棊方”是与草栿结合的大木做法。(见图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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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垫板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为小式做法,同属垫板之类,位于小式建筑的檐檩与檐枋之间,其长按面阔定,高二分之一柱径另加二寸,厚五分之一柱径。因大式建筑的正心位置设置斗栱,故无“檐垫板”做法。

压槽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也写作“压槽方”,与清式建筑的正心桁位置相同,为连接斗栱铺作的枋件,因其沿面阔方向,压在柱中线上,中线也称槽,故称“压槽枋”。常见于殿堂或殿阁式建筑斗栱之中。(见图1-60)

绰幕方(绰幕枋)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方,同枋。如宋《营造法式》“造阑额之制”规定,“檐额下绰幕方,广减檐额三分之一。”此构件为附属于檐额的枋木,与清式建筑的小额枋极为相似,从这一构件的作用看,“绰幕方”应为阑额的一种灵活做法。

      根据河南济源济渎庙和山西长治上党门遗构分析,“绰幕方”自角柱开始至明间,与“出柱长至补间”(《营造法式》)记载相

符,是横向的结构构件,其出头做成两相对应的格头,或多卷瓣形式。“绰幕方”端头做法,与明清的蝉肚绰幕雀替相似,二者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见图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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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木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宋式建筑称谓,又称“柑”、“复栋”等。《鲁灵光殿赋》:“狡兔跄伏于桁侧”,桁,斗上横木,汉时的“替木”刻成兔子的形状,虽为文学作品之描述,但反映了“替木”产生的时代。东汉时期的建筑明器,所反映的斗栱上的横木条,与后代建筑“替木”形制基本一致。现存元以前建筑,所用“替木”多见于檐檩、脊檩、金檩之下;明清官式建筑,“替木”已不再使用。汉代汉画像石中的“斗上横木”,具有后世枋木的作用,应是宋代“替木”的前身。研究分析认为,现存“替木”直接置于檩下,不施枋木,“其厚十分,高十二分”(《营造法式》)。

     “替木”的使用,按位置所在,可分为外檐、正心和屋内梁架三个部位,“替木”有三种制作方法,即单斗上的“替木”,长九十六分,令栱上的“替木”,长一百零四分,如用在重栱上,则长度在一百二十六分,斗栱越复杂,“替木”也就越长。根据调查,“替木”大多为单独制作,据宋《营造法式》记载,“替木”在补间铺作相近的情况下,可作成一个构件连接使用,表明此件向枋子演变的发展规律。明清时期的大式建筑,其“替木”完全由枋子代替,一些小式建筑尚存“替木”做法。(见图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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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云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因呈云形纹样,故名,即位于转角处,承托桁檩相交构造的垫木,通常用于围廊梁架和亭榭建筑,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为独立木块和后带斜梁的两种形式,二者高厚相同,因其均处于45°位置,故其长度均采用“一四一四”斜长制作,是两种形式的共同特点。

蝉肚绰幕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因其端头刻出若干连续曲线,酷似蝉之下腹纹样,故名“蝉肚绰幕”。此构件位于檐额之下,两梢间柱之间。从结构作用分析,“蝉肚绰幕”属枋类构件,用以加强柱间的连接,宋式建筑的“蝉肚绰幕”,到了元代则变为不带“蝉肚”的绰幕枋,但“蝉肚绰幕”的刻意修饰,则为明清雀替的产生创造了条件。(见图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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㭼头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做法称谓,常见于斗栱铺作和梁架之中,为枋木出头的一种形式,从宋式建筑中,可知“㭼头”往往是铺作与梁栿之间的过渡构件,如山西长治崇教寺大殿。

叉手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平梁上支撑脊檩的木构做法,此构件为两根方木,因“叉手“的下端分别交于平梁的两头,上端交于脊檩,为斜向承重构件,故又称“斜柱”。《长门赋》:“离楼梧而相樘。”梧通牾,《释名》:“牾,在梁上,两头相触牾也。”《义训》:“斜柱谓之梧。”宋式建筑中的“叉手”,“殿阁广一材一契;余屋随材,或加二分至三分;厚取广三分之一。”根据文献记载,汉代已使用此构件;南北朝至唐宋的壁画石刻以及建筑遗存中,“叉手”形象十分普遍;宋以前的“叉手”断面较大,至元代开始变小;明清的官式建筑,取消“叉手”,这一演变过程,证明了“叉手”的结构作用减弱趋势。

     但山西部分地区的明清建筑中,“叉手”仍在使用,是“叉手”古制的实物见证。(见图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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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叉手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做法,早期抬梁式建筑形式的过渡构件和结构形式。原始人类时期的住房,如半坡住屋梁架,已经采用了斜置椽木的方法,各椽子与柱交接构成屋面,由于椽子与柱头结点之间缺乏横向的联系拉杆,造成屋面下凹和墙体外倾,于是横向拉杆出现,并在上面加短柱,促进拉杆演变为大梁,这便是最早的“大叉手”。“大叉手”的使用,是古建筑结构发展史的里程碑,反映了古人对三角稳定性的认识,为抬梁式结构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直至汉代,“大叉手”一直是柱子以上部分的重要结构形式。(见图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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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脚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明清宫式建筑无此构件。在现存元代以前的古建筑梁架中十分常见,规格上小于叉手,其断面尺寸大多为广十五分,厚五分,如依一等材推算,约为高27厘米,厚9厘米,其高为宋制的单材。“托脚”安于平梁以下的各梁栿之间,其上端支顶檩子,以防檩子下滑。山西五台唐代的南禅寺大殿和佛光寺东大殿已见“托脚”形制,但唐时的“托脚”仅为四椽栿上安置,不同于宋《营造法式》中梁栿上均置“托脚”的做法,至元代这种构件经常使用,明清建筑的梁栿端部,由于取消了结点支撑檩子的方式,结构上更加稳固,因此,“托脚”则成为不必要的构件。(见图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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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背

      解释有二。一、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栿做法。据《营造法式》记载:“如月梁狭,即上加缴背,下贴两颊,不得刻剜梁面。”其中“缴背”即对尺寸不足的月梁,另加构件使其增高,属于拼贴梁形式。根据文献,结合现存实物分析,加“缴背”的构造,有在月梁背上加缴背和在直梁背上加缴背两种做法。唐代遗构山西五台的南禅寺大殿,其四椽栿保留了“缴背”的做法,是对宋《营造法式》的注解。二、“缴背”一语的另一出处,见于宋《营造法式》“造卷菴水窗之制”,如“又于斧刃石上用缴背一重。”此中的“缴背”即为清式所称的伏石。

角背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谓,宋《营造法式》称此构件为“合㭼tà”,由两个相同的构件合为一体组成,处在瓜柱的两侧,它的作用在于稳固瓜柱。“角背”的形状多为长方形、梯形等,到了明清时期,榫卯技术的提高,檩、垫、板三件的采用,使得“角背”的力学作用衰退,许多清式建筑,特别是民居建筑中,“角背”被视为非结构性构件,表面多雕刻花卉植物图案,成为典型的梁架艺术品。(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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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㭼tà

    大木作构件,宋式建筑称谓,处在平梁之上,用以辅助蜀柱的结构性构件,“合楷”分为左右两块梯形木块,将蜀柱夹在其中,构成三角形整体稳定性组件。根据宋《营造法式》解释:造“合㭼”之制,其长(包括蜀柱的直径)不得超过平梁的半,但并未规定“合㭼”的厚与高的尺寸。此构件在宋至元建筑平梁上十分常见,至明清时期,“合㭼”则称“角背”,其外观形式也由梯形演变为长方形,并且不仅用于三架梁,各架梁栿上均有使用。现存五代时期的几处建筑,蜀柱下均为支垫木件,显然不稳定,宋式建筑的“合楼”,显示出结构上的进步。(见图1-47)

结点

     古建筑梁架中各大木构件的交接点,简称“结点”,宋式建筑称谓。“结点”形式的不同,就是结构形式的不同,不同的“结点”,表现了不同时代的建筑特征。根据“结点”的位置,可列出梁与梁的“结点”、梁与榑的“结点”等;从结点受力分析,可分为起支撑作用的竖向“结点”和支垫作用的横向“结点”。具体构件有蜀柱、矮柱、驼峰、合楂、角背等。从唐代建筑“结点”产生以来,大体上形成了从无到有、从有到无,或者从复杂到简洁、从简洁到艺术化的演绎过程。“结点”结构形式受着整体梁架的影响,反映了各时期古代匠人对“结点”作用的认识。如宋式梁架多施斗子与驼峰等“结点”构件,而清式梁架,由于采用“檩、垫、枋”三件模式,结点只使用瓜柱或柁墩,明快简洁。

山雾云

      南方建筑梁栿做法,位于山架梁之上,据《营造法原》记载,“山雾云”为殿阁厅堂建筑正帖梁架使用。在梁架中它只与扁作梁配合,但现存圆作也有发现。从形制分析,“山雾云”由云板、斗子蜀柱构成,其两侧的云板为装饰性构件,不具结构作用。有些建筑则做成三幅云状,也称“山雾云”,而“山雾云”则是三幅云的谐音。(见图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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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峰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其作用为支垫上层梁栿,因其形状酷似骆驼的背峰,故名“驼峰”。现存山西五台佛光寺东大殿的二层矮小的方木,是“驼峰”的原始形状,宋《营造法式》中的“驼峰”,显然是对矮木的艺术处理。宋辽金元时期,是“驼峰”使用的高潮时期,形式也非常丰富,主要有梯形驼峰、掐瓣驼峰、毡笠驼峰、鹰嘴驼峰、两瓣驼峰等,上承斗栱是“驼峰”的共同特点。发展到明清两代,“驼峰”造型则演变为卷云式和荷叶墩式,清官式建筑中的柁墩,完全改变了宋式的“驼峰”造型,但“驼峰”的结构作用保留了下来。(见图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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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嘴驼峰

      宋式建筑大木作结点构件,驼峰形式之一,为宋辽金时期具有代表性的驼峰形象。此构件在宋《营造法式》中为“出瓣”做法,“出瓣”即凸出无颛形制,其两侧多为三至五个凸起卷瓣,两端呈鹰嘴状,故名“鹰嘴驼峰”,元代尚保留此种风格,明清时期演变为荷叶墩形式,清官式建筑的角背,则继承“鹰嘴驼峰”的外观造型。(见图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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毡笠驼峰

    宋式建筑大木作结点构件,驼峰形式之一,此驼峰两侧只有一个内图片峰瓣,两端尖状,由梯形驼峰发展而来,“毡笠驼峰”在宋《营造法式》中为“入瓣”做法。(见图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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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瓣驼峰

     古建筑梁架结点构件,驼峰中的一种形式。此驼峰与等腰三角形大体相同,两腰位置刻出几道峰瓣,称“掐瓣”,一般为三至五瓣不等,并做出一定图片度,宋《营造法式》称“入瓣”做法,为宋式建筑的典型特征。据宋《营造法式》记载,“掐瓣驼峰”随举势高下,用于梁栿端头。其作用是传递上部荷载,并具有装饰效果。至明清时期“掐瓣驼峰”,演变为瓜柱或柁墩。(见图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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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瓣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做法。为宋式驼峰的典型特征,入,即凹,瓣,即驼峰峰瓣。如宋《营造法式》规定,驼峰“斗下两肩或作入瓣。”采用“入瓣”做法的驼峰,可以掐瓣驼峰、毡笠驼峰为证。(见图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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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瓣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做法。为宋式驼峰的典型特征,出,即凸,瓣,即驼峰峰瓣。如宋《营造法式》规定,驼峰“或作出瓣,或圆讹两肩,两头卷尖。”采用“出瓣”做法的驼峰,在宋式建筑中现存有实物。(见图1-175)

荷叶墩

     古建筑构件名称。

     一、大木作构件的“荷叶墩”,用于梁架结点的处理,具有装饰和承重作用,是晚清时代典型的结构特征,在小式建筑中十分常见,外形雕刻成荷叶形式,由宋驼峰演化而来,“荷叶墩”的出现代替了爪柱。

     二、小木作装修构件,见于《清式营造则例》的“荷叶墩”,为“隔扇转轴之下或帘架边梃下端之承托者”,外形为荷叶形状。   

     三、硬山墀头盘头中的最下层砖件。

交金墩

     清式建筑大木作梁架中的矮木,使用于庑殿式和歇山式两种梁架,具体位置,一、庑殿顶“交金墩”安置于顺扒梁之上,承托两山金桁与前后金桁交汇处;二、歇山顶“交金墩”位于“挑尖顺梁上面”(《清式营造则例》),上承采步金梁。清官式做法将“交金墩”归入瓜柱之列,并明确为柁墩做法。(见图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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柁墩

     古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清式建筑称谓,用于梁架中的木块,起支垫梁栿,增高梁架的作用,与瓜柱在同一位置,但结构形制却不同,主要区别,

    一、“柁墩”的高,小于自身的宽,而瓜柱则相反:

    二、“柁墩”两侧不设角背。

  “柁墩”有大式与小式两种规格,如大式建筑的“柁墩”,其“长按桁径二份,宽按上柁(梁)厚收二寸……高按本身宽每一尺加二寸。”(《清式营造则例》)与“柁墩”相似的构件,在唐宋时期已经使用,如宋《营造法式》中的“随宜枝樘固济”和“矮柱敦掭”等记载,实物可以山西五台佛光寺唐建东大殿为证。(见图1-159)

翼角

    古建筑屋顶部位名称,是多面屋坡组成的屋檐部分,也是造成中国古建筑优美轮廓的科学之处。《诗经》曰:“作庙翼翼”,即“翼角”像鸟的翅膀。但资料表明,战国至秦汉时期,屋面未形成曲凹,翼角多为平直形象;南北朝时期“翼角”起翘出现,此后“翼角”就成了工匠们发挥结构创新的部位,也造就了各朝各代、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翼角”风格。如北京地区的建筑“翼角”平和舒缓:南方的建筑“翼角”陡峻俏丽;唐代建筑的“翼角”由直排椽构成,角梁梁头不设套兽;宋以后的建筑“翼角”由扇列椽构成,“翼角”套兽举目皆是。“翼角”与举折有着密切关系。

     构成“翼角”的木构件和瓦构件,主要有大角梁、仔角梁、续角梁、隐角梁、翼角椽飞、筒板瓦等。清代的“冲”与“翘”是造成“翼角”上升的主要技术,“翼角”在古建筑大木施工中比较复杂。“翼角”的制作方法与尺寸要求,见之于宋《营造法式》与清工部《工程做法》等文献典籍。习惯上清式建筑称“翼角”,宋式建筑称“转角”。(见图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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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翘

    古建筑大木作翼角翘起状态,或高或低,突出了古代建筑的优美轮廓,造成“角翘”的基本构件,为老角梁和仔角梁。南方建筑“角翘”普遍大于北方建筑,其做法多为“嫩戗发戗”和“水戗发戗”。

       “角翘”经历了5000多年的演变过程,早在仰韶文化庙底沟出土的风鸟图中,就表现有“角翘”的意象;商周至汉,“角翘”的做法似为萌动时期,其“角翘”也只是“瓦头起翘”做法;南北朝至唐初,是“角翘”夸张的时期;宋以后“角翘”表现出理性化趋

势,普遍低于前者,适宜合度,但南方民间建筑,仍保留唐时期风格。宋《营造法式》和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了“角翘”的制

作方法。

冲三翘四

      古建筑大木作施工做法,适用于翼角部分,即古代工匠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口诀。“冲三翘四”主要流行于北方地区,是指翼角部分的角梁,按照要求,制作出“冲出”与“起翘”的态势。“冲”和“翘”是对仔角梁而言的两个过程,水平的距离为“冲”,垂直的距离为“翘”。

     “冲三”,即从平面投影看,其仔角梁梁头的位置,要比正身椽平出长度长三椽径,《清式营造则例》则称之为“斜出”:“翘

四”,即从正面看,仔角梁梁头的上棱线与正身飞椽椽头上皮的距离为四椽径,使其高度翘起,但在施工中这一口诀往往被突破,如清代园林中的亭子起翘就非常高。

平列椽

    古建筑大木作翼角椽子排列方式,即由正身椽第一根始,至角梁的最后一根,每根橡子均直向排列,与正身椽呈平行方向,故称“平列椽”或“直排椽”。翼角椽平列方式,为初唐以前建筑的特有形式,中唐至晚唐常常在平列之中,表现为向外辐射排法,说明此做法正在发生变化,五代以后“平列椽”已完全被淘汰。(见图1-178、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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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列椽

     古建筑大木作翼角椽子排列方式,在汉代的石阙中已有发现,但至唐初并未形成主流构造。其正身椽的第一根至翼角椽的最后一根,后尾做成两个斜面并相互并拢,形成向外辐射的扇列状,故冠名“扇列椽”。由于平列椽在结构上不但施工复杂,而且存在翼角塌陷的弱点,因此,古代匠人便改为扇形排列,宋《营造法式》和《清式营造则例》中的翼角均为“扇列椽”,现存晚唐以后建筑几乎全为此种形式,显然“扇列椽”已成定制。(见图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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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戗

     江南建筑翼角做法称谓,其翘起明显高于北方建筑,突出而醍目。造成“发戗”的构造技法,主要有水戗发戗和嫩戗发戗两种施工工艺。“发戗”普遍运用于南方建筑,是江南建筑的典型特点。关于“发戗”的具体尺寸和制作,在《营造法原》和现存明清建筑中,均有所表现。

嫩戗

   江南建筑大木作翼角构件,北方建筑称“仔角梁”。“嫩戗”与“仔角梁”的最大区别,是“嫩戗”的尾部,不同于“仔角梁”紧贴老角梁的上皮,而是于老戗上皮斜竖上翘,后部由菱角木支撑,并由千金锁固定,由“嫩戗”造成的翼角,为“嫩戗”发戗做法。(见图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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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戗

    江南建筑翼角构件,位于建筑转角处,呈45°方向向外出挑,与北方建筑大角梁作用相同。“老戗”端部支承嫩戗、菱角木等构件,共同构成翼角上翘态势。(见图1-181)

嫩戗发戗

   古建筑大木作做法。即翼角起翘施工技术,这种做法多见于明清时期的江南地区,与北方翼角起翘相比,其翘起的角度非常之大,凸显陡峻形象,所谓嫩戗,是指立于老戗之上的短木,北方称仔角梁。嫩戗与老戗连成一体,构成向上起翘的木构架,这种构造称“嫩戗发戗”。《营造法原》对“嫩戗发戗”作了详细的解释“嫩戗发戗”的做法多用在歇山顶、庑殿顶等建筑,在明清时期的亭子和楼阁式塔中更为常见。关于“嫩戗发戗”的产生,普遍认为是追求造型的美观,南方建筑屋顶苫背泥极少,分量较轻,所以在结构上实施“嫩戗发戗”是可能的,其实在北方也有类似的做法,如河北涿州的北魏造像碑中的翼角起翘很高,但最终未能在北方地区流行。“嫩戗发戗”与初唐盛行的反宇基本相同,而流行于明清时期的“嫩戗发戗”做法,应当与反宇有着传承关系。(见图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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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出

    古建筑大木作翼角部分的特殊处理方法,清式建筑称“斜出”,宋式建筑称“生出”,此做法于唐代初见端倪,宋《营造法式》做了具体规定。以后各时期的古建筑,其“斜出”成为翼角的固定做法。

      清式建筑翼角的“斜出”,根据清工部《工程做法》规定,“斜出”自翼角正身椽始,至仔角梁头,以4.5斗口或3椽径确定,较宋

式的生出更大一些。杂式建筑仿照正式建筑,其“斜出”则更加明显,如攒尖亭子等。(见图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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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出

     宋式建筑大木作翼角做法,清式建筑称“斜出”,即从仰视或俯视平面看,翼角两侧的翼角飞椽,从正身椽的第一根算起,呈一条缓缓斜出的曲线,属宋《营造法式》中的“造檐之制”。据文献记载,檐头向外“生出”,渐至角梁,如为一间者,则“生出”四,三间“生出”五寸,五间“生出”七寸,“生出”位置从下平榑的第一根正身椽,至角梁梁端,二者之间的差距就是“生出”尺寸。唐以前建筑无此做法,现存代唐建筑也只有些许“生出”,宋《营造法式》确定“生出”之后,各代沿用不辍,至明清时期“生出”加大。(见图1-152)

角梁

    古建筑大木作名称,用于翼角梁架之中。“角梁”是对构成翼角的老角梁和仔角梁的总称。汉何晏《景福殿赋》曰:“承以阳马”,唐代吕向注说:“阳马,屋四角引出以承短椽者。”因其斜交于檩枋,故名“阳马”,又称“斜梁”,宋《营造法式》中所称的“阳马”,即清式建筑的“角梁”,据此,我们可以认为,“角梁”为古老的木构件,而宋式的“阳马”与清式的“角梁”,又有着久远的渊源关系。

大角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老角梁”。为建筑翼角组成部分,南方建筑称“老戗”。“大角梁”位于转角铺作和角柱之上,并与之呈45°方向挑出,后尾与上平榑相交,其高为二十八分至材的一倍,厚为十八分至二十分,出头部分向上斜翘,末端做出三瓣卷刹,清式建筑的“老角梁”,保留了这一特点。(见图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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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角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仔角梁”,南方建筑称“嫩戗”。为转角结构翼角构成部分,位于大角梁之上,向上翘起,与缓缓上升的飞椽,共同构成翼角曲线。“子角梁”的长度由角柱心斜至小连檐之下,高十八至十分,厚减大角梁的三分。在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图样中,“子角梁”梁头无套兽榫,与宋建实物和形象资料不符,亦与清式建筑仔角梁头榫做法不同,但套兽在宋《营造法式》中却有明确记载。(见图1-182)

隐角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处于子角梁之后,大角梁之上的隐蔽位置,故称“隐角梁”。据宋《营造法式》,“隐角梁”随梁架之高,自下平榑至子角梁尾部,并与其连接,用于歇山顶和庑殿顶梁架,其广十四分至十六分,厚同大角梁或二分。其作用,是呈45°方向,加固各架榑檩,同时与其他角梁共同承托屋顶脊饰。(见图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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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马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名称,又称“觚棱”、“阙角”、“角梁”、“梁抹”等,“阳马”是关于大角梁、子角梁、隐角梁的总称,为古建筑屋顶形式的主要构成要件,如庑殿顶、歇山顶等。“阳马”的出现晚于悬山顶,根据唐代敦煌壁画推测,包括唐在内的以前各代建筑,其“阳马”仅为一根很小的构件。“阳马”也是造成起翘的组成部分,唐代壁画在表现“阳马”的建筑构造上,总体上分为中轴和两侧的不同做法,即轴线两侧建筑不施子角梁和中轴线上建筑使用子角梁,相应造成屋檐翘起高低不同的两种造型,可见“阳马”这一构件也附着着等级意义。

古建筑大木作名称,用于翼

老角梁

      角梁架之中。清式建筑称“老角梁”,宋式建筑则称“大角梁”,是组成翼角的主要构件。按照《清式营造则例》规定,其高度尺寸,大式做法为4.5斗口,小式做法为3椽径;其宽度尺寸,大式建筑为3斗口,小式建筑为2椽径。“老角梁”的上面为仔角梁,它的底部由挑檐桁和正心桁承托,尾部在金桁之下,并做成梁椀与金桁相交。“老角梁”翘起的高低,影响着翼角的翘起高低。(见图1-182)

仔角梁

    古建筑大木作名称,用于翼角梁架之中。“仔角梁”为清式名称,宋式建筑则写作“子角梁”,《清式营造则例》中又写作“梓角梁”。“仔角梁”在老角梁上面,其下皮与老角梁的上皮结合,之间用暗梢子固定。“仔角梁”的时代特点,主要有:一、其尾部在金桁之上,并与金桁相扣,宋式建筑的子角梁,与下平榑无关;二、清式建筑的“仔角梁”尾部,与老角梁在一个位置,二者具有同样的作用,而唐宋建筑的“子角梁”,处在老角梁的中部,后续隐角梁或续角梁。“仔角梁”高4.5斗口,厚3斗口,斜长约36斗口。(见图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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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角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位于隐角梁之后,至脊榑之上,此角梁并非一根,是由若干“角梁相续”(宋《营造法式》)构成,是造成庑殿顶垂脊曲线造型的特殊构件,在清式建筑中则称“由戗”。宋官式做法的“续角梁”,一般在梁架为四椽、六椽五间及八椽七间、十椽九间以上情况下使用,四椽三间无此构件,显然是解决角梁长度不足的方法。(见图1-182)

折簇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簇角梁做法和构件,也称“簇角梁”,为宋《营造法式》规定的“簇角梁之法”,用于亭榭等攒尖式建筑,即将簇角梁分为上折簇梁、中折簇梁、下折簇梁等三折。其作用是施于大角梁之上,与枨杆卯固,造成屋面凹曲,应为宋式建筑举折特殊构造。关于三折簇梁的举折制度,如“自撩檐方背举至角梁底,五分中举一分”(宋《营造法式》)。“折簇梁”是亭榭结构举折的普遍技术。

上折簇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属簇角梁做法分件之一,用于宋式亭榭等攒尖式建筑屋顶举折。据文献分析,“上折簇梁”上端与枨杄卯固,下端插入大角梁背,与大角梁形成稳定的三角形,其水平长度约占枨杆中至撩檐枋中的二分之一。(见图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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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折簇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属簇角梁做法分件之一,用于宋式亭榭等攒尖式建筑屋顶举折。据文献分析,“中折簇梁”上端紧贴上折簇梁背,下端插入大角梁背,是造成屋顶举折的过渡做法。(见图1-137)

下折簇梁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属簇角梁做法分件之一,用于宋式亭榭等攒尖式建筑屋顶举折。据文献分析,“下折簇梁”在簇角梁中是最小的构件,它的前端钉在中折簇梁背上,下端则与子角梁尾部结合。(见图1-137)

由戗

      解释有二。一、庑殿顶垂脊下方,并与垂脊相连的一段脊饰。“由戗”的设置,表现了这种脊饰的合理性,如低于垂脊的“由戗”,既可支顶垂脊,以防其下垂,又烘托垂脊的曲线美感,同时,“由戗”的各种走兽形象,极大地丰富了屋顶艺术的内涵。

     二、即由庑殿顶翼角的子角梁后尾上至脊桁的角梁,清式建筑称谓,宋式建筑称“续角梁”。根据其位置,“由戗”可有上花架、中花架、下花架之分。“由戗”之长按步架定,其高宽尺寸与子角梁相同。(见图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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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金造

       古建筑大木作结构形式,清式建筑称谓。老角梁的后尾刻有桁椀,置于金檩或金桁下皮,子角梁后尾的桁椀,则压在金檩或金桁的上皮,形成老角梁与子角梁同时将金檩或金桁扣合的构造形制,此构造便称“扣金造”。“扣金造”为歇山式翼角梁架特有做法。(见图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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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金造

       古建筑大木作结构形式,翼角梁架做法。即老角梁的后尾的下皮压在金桁或金檩之上,此法称“压金造”。因此构造存在结构不稳,翼角极易下倾的缺陷,故应在老角梁尾部钉大钉子,将其与金桁或金檩贯牢。适用“压金造”的老角梁上皮置子角梁,但子角梁的尾端不与老角梁齐平,此为区别于扣金造的重要特征。(见图1-183)

生头木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清式建筑称“枕头木”,于“两头梢间,榑背上”(宋《营造法式》)安装,以及撩檐榑或枋上设置,为直角三角形状,是造成屋顶生起和翼角生起的特殊做法,始于南北朝时期,流行于唐宋,沿用至辽金元。

    “生头木”上刻有椽椀,以便铺设翼角椽和正身椽。就其位置而言,“生头木”分为两种做法,即翼角“生头木”和榑檩“生头

木”。位于榑檩之上,造成屋顶曲面的“生头木”,于明清官式建筑不再使用,地方手法中尚见保留。(见图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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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头木

      清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又称“衬头木”,在宋《营造法式》中称为“生头木”,为造成古建筑翼角与正脊上翘的古老技术。据考证,汉以前建筑翼角未见起翘,正脊曲线由正脊本身结构造成,与梁架结构无关,此构件自然不会出现。那么怎样解决翼角椽随老角梁升起,所造成的翼角椽和正心桁或挑檐桁之间的悬空问题呢?南北朝时期,古代匠人发明了“枕头木”,其起翘作用随之产生。

       “枕头木”由平柱中心线起,向老角梁逐渐升高,形成一条曲线,翼角椽便“枕”在刻有椽椀的“枕头木”上。

        此构件有用在正心桁和挑檐桁的两种做法,因而制作方法也不同。元以前建筑梁架檩端,多使用此构件,使整个正脊翘起,明清官式建筑只有翼角“枕头木”,屋内梁架则罕见此物。(见图1-11)

襻间

      解释有二。一、古建筑梁架中榑与枋的平行空间,称“襻间”,处在“襻间”中的各种构件,称为“襻间”构件,如“襻间”斗栱等。按照“襻间”用材,可分为单材“襻间”和两材“襻间”;依其结构形式,主要有隔间相闪和斗栱连身对隐;“襻间”斗栱经常使用的形式,有重栱“襻间”、单栱“襻间”、捧节令栱、实拍“襻间”等。唐宋至元时期的“襻间”斗栱,突出替木、栱、斗三件和斗子蜀柱的组合,而“襻间”置斗栱又是此时期的常见做法。明清时期檩与枋间多由“檩、垫、枋”充实,

       因此,“襻间”已非主流构造形式。明代的地方手法,尚保留“襻间”做法。二、与各榑平行,但不重合的枋木,也称“襻间枋”。(见图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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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节令栱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和襻间斗栱形式,据宋襻间斗栱形式,据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图样,“捧节令栱”位于柱头之上,由栌斗与一斗三升的令栱构成,“捧节令棋”之间不设襻间枋,此做法是区别于单材襻间、两材襻间和实拍襻间的主要特点。(见图1-184)

实拍襻间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和襻间做法。即采用实拍栱,取消斗件的结构形制。“实拍襻间”用于梁架中,实际上是减少斗栱的使用,利用替木与枋木作为替代的构造形式。实拍栱出现于汉代。(见图1-184)

半栱连身对隐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和襻间做法。梁架间缝上的襻间,均使用斗栱组合形式,因襻间枋将两组斗栱连接,采用此种做法,即表达栱件的存在,又反映襻间枋结构。半栱,既两组斗栱间的襟间枋,其端部隐刻令棋的一半,连身,即令栱与襻间枋通身相连,对隐,即两令栱相对隐刻。(见图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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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间相闪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和襻间做法。每缝梁架之间,采用襻间枋并将襻间斗栱连接,但有时襻间枋则隔间使用,如明间设襻间枋,两次间则不设,称“隔间相闪”。当瓜子栱与慢栱组合,则采用上下相闪,即一间在瓜子栱位置设置襻间枋,另一间则在慢栱位置设置。(见图1-184)

两材襻间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与襻间做法。即梁架中每间为两道襻间枋,每道襻间枋高为一材,故称“两材襻间”。据宋《营造法式》规定,脊榑之下设“两材襻间”,而隔间相闪则是“两材襻间”的固定形式,现存实物大多不拘于此法。宋式建筑的“两材襻间”的空间,一般置单材栱或斗子蜀柱,明清时期斗栱取消,由垫板填充。(见图1-184)

单材襻间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与襻间做法。梁架中的襻间枋为一道,单材亦即一材,故称“单材襻间”。据宋《营造法式》规定,“单材襻间”多施之于上平榑以下,但实物已超过此规定。“单材襻间”大多隔间采用,其空间由斗子填充。(见图1-184)

      古建筑大木作构件,宋式建筑梁架中类似枋子的构件。根据这一构件的方向,“串”有顺脊檩的“顺脊串”,有顺梁栿的“顺栿串”等。“串”起着横向和纵向拉结作用,此结构形式,在厅堂式建筑梁架中常见。与殿堂建筑结构比较,厅堂的内柱,普遍高于檐柱,为使两柱稳固,柱子的中部就需要连接枋子,这便是“串”产生的原因,因“顺栿串”处于梁架以下,为露明构件,故宋《营造法式》对“顺栿串”做了专门规定:“顺栿串”出头作丁头栱或做格头,实物存有这两种形式。“顺栿串”属南方的常见做法,宋《营造法式》载入其中,并使之流传于北方建筑。(见图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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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栿串

     宋式建筑大木作梁架构件位于梁栿之下,与梁栿同一方向,两端与内柱固定,以加强梁架间的纵向刚度,出头做成丁头栱形式,宋《营造法式》大木作图表明,“顺栿串”为厅堂建筑所用,殿堂建筑无此构件,清式建筑中的随梁枋,沿用了“顺栿串”的做法。(见图1-164)

顺脊串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位于梁架架缝之间,其两端插入蜀柱,并与其上方的脊榑平行,各开间相间使用,如明间使用,则两次间不用,而两梢间使用。在作用上,实际是联系加固各缝梁架的枋木,在宋式建筑中则是襻间的一种做法,“顺脊串”高厚为一单材,长随间广,至蜀柱出头,做成丁头栱或楷头形制。(见图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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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额

       宋式建筑大木作构件,全称“屋内额”,即屋内沿面阔方向,内柱间的额枋,与阑额、普拍枋相同,起连接柱头,承载梁架的作用,宋《营造法式》规定“屋内额”之长随间广,高为一材三分至一材-契,厚为高的三分之一。宋时的“屋内额”为枋材做法;元代普遍改用硕大的圆木,称“大内额”,成为此时期的典型特征:明清官式建筑多为2:1断面,其上皮多设置品字斗栱。(见图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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