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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没争议了,新规:往后父母的房子进行“统一”处理

 春天书屋 2023-03-28 发布于黑龙江

 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是非常重要的。在中国人的印象里“有房才有家”,因此也有许多老百姓非常热衷于买房。然而,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不仅买房成为了一种奢望,让许多子女觊觎父母遗留下来的老房子。

一、房产继承引发诸多矛盾

这些年,随着国家出手,我国的房地产行业逐渐趋于稳定。虽然房价没有再上涨的空间,但是一套房子的价值仍然不少。我国对于立遗嘱这件事非常忌讳,因此就会发生一种现象,就是老人去世之后子女由于房产打得不可开交,甚至闹上了公堂。

我们经常能够在社会新闻中看到老人在年迈的时候,总有子女争夺父母的抚养权,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遗产。这虽然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影响,但是对老人的身心均造成了损害。即便是在父母去世之后,遗产的争夺也并没有停止。

子女都是亲生骨肉,但是总会因为谁在父母生前付出更多而产生争论。这在我们的社会上屡见不鲜,即便是到了法院,得到了最终的判定,也会由于内心的不满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诉。这不仅给法院造成了许多的负担,还造成了社会不和谐的现象。

二、新规下继承权变了

从最新出台的《民法典》能够看到,继承遗产新增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一种是打印的方式立下遗嘱,另一种则是利用录像的方式立下遗嘱。这两种方式和传统立遗嘱的方式相比更加便捷。

传统立遗嘱的方式需要老人手写下遗嘱,如果没有办法提笔写字的话,就需要其它人代笔。这样就会出现有人从中作梗、篡改遗嘱的情况。除此之外,在立遗嘱的时候必须有两位以上的证人在场,证明其真实性。

这种方式需要的手续比较复杂,过程较为繁琐。一些老人并不了解立遗嘱的细节,因此会在立遗嘱的时候产生许多的问题。新规的出台,就避免了这种纠纷的发生。

老人在去世之前可以用录像和打印的方式立遗嘱,提前分配好自己的财产。在老人去世之后,子女必须要按照遗嘱来分配财产。如果出现纠纷的话,有关部门就会介入,严格按照老人的遗嘱来分配财产。这样既尊重了老人的意愿,也减少纠纷的发生。

目前这条新规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就是由于我国人民一直就非常忌讳死亡这个话题,因此我国的老人并不愿意立遗嘱。有关部门考虑到这一问题,决定加大宣传力度,让老人明白立遗嘱的重要性,并且了解新型立遗嘱的方式,减少社会上因为遗产问题引发纠纷。

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即便是出台了新规,仍然有一些子女也不能领取遗产。

三、这些子女会失去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失去继承权的子女一共有五类。第一类就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将会失去继承权,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类就是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会失去继承权。这两类子女在失去继承权之后即便获取原谅,也无法恢复继承。

第三类,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将会失去继承权。第四类就是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也将会失去继承权。第五类是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将会被法律取消其继承权。

这三类继承人如果有悔改表现,并且被继承人原谅的话,则可以恢复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一直没有原谅,将会永久失去继承权。这则规定就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

人生非常短暂,如果因为一些物质财富从而引起争论纠纷的话,那失去的东西往往不是价格能够衡量的。房子固然重要,但是团团圆圆的一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民法典》新规定的出台,让父母的遗产更加公平的分配,也让社会上的家庭变得更加和谐。只有“小家”和谐了,我们的“大家”才能够更好地得到发展。

那么,你认为新规出台之后,能否减少由于遗产发生的争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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